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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有关PERM里的“Business Necessity L

(2006-09-01 16:28:36) 下一个
新的PERM法规是一个复杂的劳工卡申请程序。尤其是其中的Recruitment部份,更需要雇主与律师的充份合作。对于Job requirements,其设计必需是对申请人职位的特别专业或技术要求,但又不能人一看就觉得只是为申请人而量身订做的。 例如,对于一个跨国公司,一个International Tax Accountant的职位一般都需要与其它国家分公司联系,因而要求懂得除英语以外的语言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对于一般的Accountant职位,如果列出外语的要求就显得比较难解释了。在这种情况下,劳工部有可能会向雇主发出Business Necessity Letter,并要求雇主解释为什么申请的职位需要这些工作要求,以及职位和工作要求之间的联系。 从以前的RIR到现在的PERM,劳工部对Business Necessity Letter都没有做出明确的标准要求,所以有时候雇主也不清楚应在Letter中写些什么。在这里,我们总结出一些意见供雇主参考: Business Necessity Letter目的是要求雇主对Job requirements作出更明确的解释,因此,雇主因: 1) 对工作要求与职位之间的关系的作出合理解释; 2) 对工作要求及职位对公司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重要的一点是,雇主应集中解释到这名外国雇员在公司中的角色,并且为什么其工作要求对职位的重要性。 在准备Business Necessity Letter的时候,最好先对公司业务性质作详细解释。解释应详尽清晰及容易明白,如果过份使用太专业性的术语反而可能产生反效果。简明的Business plan同样重要,并且应提到外国雇员职位的重要性。 接着下来,雇主要解释公司业务对外国雇员职位的需求,以及为什么其工作要求对于此职位十分重要。在这里,雇主或者可以谈到此职位在其过去Business Operation里的情况。例如过去是一些什么人任此职位(如果同一职位从前就有的话) ,或是这个职位是因为公司业务需求而新增设,并且是必要的。 雇主可能只会围绕在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之间解释,但是对于劳工部的审核人员来说,他们不一定知道为什么这些Job duties一定需要那些Job requirements。因此,应列明哪些工作要求是针对于哪些工作职责的。 除此之外,在Business Necessity Letter里,雇主不应加太多个人意见。雇主可以引用外界的资源,如:Statements from outside experts, excerpts from publication, internal documentation, affidavits from customers and other employees等。这样才能增加Business Necessity Letter的可信性。 ---------------------------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L-1,EB-1,EB-2,NIW,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主持的移民问答集,欢迎读者流览查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370 E. Glenarm St., Pasadena , CA 91106 Tel: 626-799-3999 Fax: 626-799-9966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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