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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1是否适用于Self-employed

(2006-09-01 16:28:33) 下一个
有很多的人当I-140及I-485送交六个月后,因为有了新的机会而转换公司。只要工作内容与薪水是一致的,无论是否转到不同的移民中心,申请人可用AC21的条例继续申请,而且对于I-140及I-485不会有任何的影响。同时AC21上面说的很清楚,除非移民局主动询问,申请人在转换工作后无需通知移民局。 如果申请人将有更好的机会变成Self-employed,这是否仍在AC21的保护之下。我想仔细的去读AC21的条例并没有明文规定。按2003年移民局的一位官员在对美国移民律师年度大会上的表示,移民官会对于Self-employed是否属于“the same or similar occupation” 来提出问题。 解决的方式大概是申请人须去成立一家公司,然后把自己变成该公司的职员。当然若是移民局询问的话,申请人该提出公司的财务资料来显示公司有能力支付薪水,同时也要证明工作的内容与性质与之前的工作是一致的。如果以前是以Electrical Engineer去申请的劳工卡,现在却做的是有关贸易的工作,将有可能会碰到很大的问题。 所幸往往在最后一个阶段里,移民局对于申请人的工作与公司多半不会再有所质疑,除非是之前所提出的文件并不充足。因此我们建议为了避免遭到移民局的质问,最好在第一次提出I-140及I-485的申请时,就已经把所有“Ability to pay salary” 的资料完整的提出,因此移民局不会再来询问。 ---------------------------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L-1,EB-1,EB-2,NIW,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主持的移民问答集,欢迎读者流览查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370 E. Glenarm St., Pasadena , CA 91106 Tel: 626-799-3999 Fax: 626-799-9966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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