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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 转换雇主的问与答

(2006-09-01 16:28:31) 下一个
最近有很多當事人詢問有關轉換僱主的相關問題,我發現有些道聽塗說,不正確的資訊流傳,因此,我希望在此簡要說明澄清相關問題: Q(1):我想换工作,是否必须再重新申请H-1B? A(1):是的。每一次转换僱主,新僱主都必須重新提出一个新的H-1B申请,这样的程序可以在美国境內完成。而依H-1B portability的规定,在新的H-1B申请提出后(即申请人拿到移民局就该个案所发出的收件证明),该H-1B受益人(受僱人)即可开始为该新僱主工作,当然,该H-1B申请最終仍必须获得核准,才能使得該H-1B受益人持续保有H-1B的合法身分並持续为该新僱主工作。如果申请時要求延長受益人在美國境內的合法身分,则移民局在該H-1B的核准通知上就会附上新的I-94 card,该I-94 card即成为该H-1B受益人可继续在美国居留的证明文件。 Q(2): 我的H-1B签证过期了,我現在转换僱主,是否必须离境拿新的签证? A(2):不需要,除非你有旅行计划而要离境美国,而在离美后要再入境为新僱主工作,就必须持有有效的H-1B签证入境。护照內的签证是为在离美旅行結束后可以重新入境的通行證件之一,而在获准入境后,移民官会核发I-94卡,上面並会注明该外籍人士可在美国境內合法居留的截止日期,而这个I-94卡也就是证明外籍人士在美国境內是合法居留的重要证明文件 ,因此,如果你沒有離境美國的旅行計劃,即便你憑以合法入境的H-1B签证过期了,只要你的I-94卡仍未过期而持续有效,且你一直有维持著H-1B身分,则仍是合法居留,不因为H-1B签证过期而使得你失去H-1B身分。而我在上述A(1)中已說明转换僱主的申请可以在美国境內完成,該H-1B受益人不須离境即可持续保有H-1B的合法身分,因此,除非你有離美的打算或有其它特別情事,否則,在转换僱主的情形,不須離境重新拿新的H-1B签证。 Q(3):我转换僱主的的H-1B申请已获核准,而我之前的H-1B簽證(旧僱主)仍持续有效,在离境美国后,我可以用之前尚未过期的H-1B签证入境美国吗? A(3):是的。即便你現在已换了新僱主,你之前的H-1B签证若仍然持续有效,你可以持该仍有效的H-1B签证,以及已获核准新僱主H-1B申請的核准通知入境美国,而在入境時,最好提醒移民官將在I-94卡上有效期填为和该H-1B申請的核准通知一致,而不是只到旧H-1B签证的有效期。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可以在领事館拿到新的H-1B签证(新僱主)当然是最好的。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 Sally Chen , Esq. 陈立雯律師执笔,您如有移民法律相关问题或有意作案件评估,欢迎与本律師事务所各辦公处所联络。 ---------------------------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L-1,EB-1,EB-2,NIW,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主持的移民问答集,欢迎读者流览查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11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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