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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 新政策下的问题

(2006-09-01 16:28:31) 下一个
移民局终於公布在7月30日前提出H-1B的F及J签证持有人,可以合法留在美国,直到H-1B从10月1日开始生效。这个新政策留下很多的问题。 第一为什么要选择7月30日,恐怕没有人知道。可能移民局认为OPT的持有人,有60天的缓冲期。因此从7月30日到10月1日正好有60天,所以是个合理的日期。但是若是OPT持有人有效日期是7月29日,而且8月1日才找到工作,那么仅仅一天的中空期是否因此而H-1B被否决,果真如此,是否7月30日是一个不合理的日期。我认为是的。移民局应该按往例只要是在OPT缓冲期提出H-1B申请的人,都可以留在美国。 第二,移民局宣布之前已经批准,因为无法维持合法身份,而需境外申请H-1B的案件仍然是有效的否决。申请人只能以Motion to Reopen的方式要求移民局来改变先前的决定。 但是这带来的问题是Motion to Reopen的程序要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等到10月1日恐怕都还不会有结果出来。所以Motion to Reopen恐怕还不是办法。 有些人是决不能回国去申请H-1B。因为到时要通过Security Check,一拖恐怕还是好几个月,甚至是遥遥无期。如果在美国提出Motion to Reopen等超过10月1日还没有结论。工作能不能保住,以及迟迟不开始工作H-1B是否有效也是个问题。 第三,因为之前中空期而提出F或B签证的人现在该怎么办,是否继续或是提出取消。取消是否就马上失去身份。如果Motion to Reopen还没有提出,又不能回国这该怎么办 第四,我们建议一些申请人避开Motion to Reopen而从新以快速方式再H-1B申请H-1B。因此15天就可以得到答案。为一些还在缓冲期的人是个好办法,但是缓冲期已经过的人该怎么办?如果提出新申请的人是否又占用了2个名额的计算是否会乱掉也是潜在的问题。 快速H-1B是一种花钱消灾的申请,但以目前这种情势恐怕花钱是只是消小灾。申请人该好好的跟自己的律师讨论怎么办。 ---------------------------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L-1,EB-1,EB-2,NIW,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主持的移民问答集,欢迎读者流览查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11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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