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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申請 NIW

(2006-09-01 16:28:30) 下一个
前一阵子我们有一个比较特殊的NIW案件在加州获得批准。这个申请人本身的学历只有硕士,而且是在国內取得的,申情人学的领域是 Biophysics。本來,这个案子就申请人本身的资历來说并不是太强,因为他只有硕士学历,文章也不多,而且工作是在一间一般的私人公司,这样的案子移民局很容易找麻烦。但是,这件案子特別的地方在于申請人有特殊的技术,而这项技术对於这间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再者,这项技术对於整个Biophysics领域來说,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我們在考慮這個案件時,我先問的幾個問題是:申請人的技術為何?有何重要性?申請人的資歷有何特殊之處?最后是申請人可以從那裏拿到推薦信。當我們都確定好這幾個部分后,就決定這個案子應該可以做,即從我們所裏處理過的眾多案例中理出相似的部分,並將推薦信的內容修改之后交給申請人要他開始起草。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將技術性的介紹盡量用通俗的語言解釋出來,而且盡量找報章雜誌對于相關題目的討論,如此移民局便可了解其重要性為何。而在事前,我們的策略就是希望申請能一次過關,不然就是等到有RFE 后再決定要怎么进行。这个案件送出去后不到三個月就收到RFE,但可喜的是移民局的要求非常具体,因為我们认为愈是具体的要求,案子就愈好处理。在RFE里,移民局依要求国家单位來的推荐信,但申请人实在是拿不到。因此,我们決定用硬碰硬的方式。先说明此项要求只是為了证明申请人所研究的课题是一個重要的课题,而国家单位的推荐信只是为了证明课题的重要性。因為我们所提出的证据已经非常的明显,足以证明其重要性。因此,申请人的资格才是整个申请案的重心,而推推信只是让審核单位对于申请人资格的资格,並非研究课题的认定。之后,我又做了另一項決定,即是將回答先按著等到最后一天再寄出去。在之前有很多案子都是在最后才寄出而馬上得到批准,我們就試試如此做,果真到了第五天,我們查此案,就得到批准了。我無法認定最后一天送達的回是否有決定性的影響,但對于要求國家單位的推薦信這點的解釋,我相信是起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L-1,EB-1,EB-2,NIW,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主持的移民问答集,欢迎读者流览查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08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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