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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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85)
2010 (90)
( 居士提到南京一个法官的判案:一个老人跌倒了一个年轻人救他去了医院,可醒来后,那老人偏说是那年轻人把他撞倒的,而法官判年轻人赔 4 万多元医药费,从此再没人见义勇为了,再没人去搀扶老人了,都怕了 ..)
很多年以前,好像在美国某地发生过同样的事情,一位教授昏倒在路边,不知情的路人用自己的车子送他去医院,因为车子一路堵车,最终没能挽救此教授的性命 ….. 当时人们只是呼吁,为何不叫救护车,救护车可以开路车上又有专业人士现行作处理 ….
记得当时就裁定,只要见路边昏倒就抢救的好象即使效果不佳也没事,不应受到谴责,但是呼吁市民,应该叫救护车 ….
这样才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的措施。像中国目前这样,竟想扼人,那末谁敢做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