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出版社1988年8月出版的《外国音乐词典》上,关于Vibrato有这样的记载:
“vibrato[意] 揉弦,颤吟 字面意义为“颤动”,但音乐中指的是一种手法,通过快速而细微的音高波动赋予乐音以表情色彩。具体做法如下:
(1)弦乐器上摇摆按弦的左手。莱奥波德·莫扎特在《论小提琴演奏的基本原理》一书(1756)中说,这是“在小提琴上的自然震颤”。他称之为震音 (tremolo),并且说:“震音不完全发生在一个音上,听上去是起伏连绵的,所以每个音都这样拉便错了。有些演奏家就是在每个音上都颤不停,好象在抽搐。”可以设想,他一定看不惯现代的小提琴演奏,因为现在的人从头到底揉个不停,一个音有多长,揉弦的时间就有多久。
(2)在楔槌键琴上,键按下后,手指不松开而重复压键,从而略微变化琴弦的紧张度,即琴弦的音高。这种做法,德语称之为Bebung(抖音)。
(3)在管乐器上,用置唇法 (embouchure)适当控制空气的供给;另一种方法,特别用于阀键铜管乐器,是略微摇动乐器,但效果不太理想;长号则可用滑管发出控制良好的颤吟。
(4)歌唱时发颤吟的方法与管乐器相仿。常称震音(tremolo),其实震音一称用于同一音的快速重复最为恰当。这种唱法现已不用,但在17 世纪大为流行,当时称颤音(trill)。声乐家比弦乐家更容易滥用颤吟,尤其是因控制不善而产生的颤吟。因此,颤吟可以是慎重采用的表情手法,也可以是技巧欠缺的标志。”
正如词条解释中的第四部分所述,Vibrato被我们相当一部分声乐学生、声乐教师、职业歌手乃至名歌唱家曲解了、“滥用”了。不少歌者认为美声歌唱就是要强调Vibrato,故将流畅的气息呼出的歌声中产生的Vibrato变为“人工颤”;也有一些民歌歌者认为没有Vibrato便会被旁人耻笑为“太土 ”、“没有结合洋唱法”,因而将本来很平稳的声音“波浪”化;更有甚者将“控制不善而产生的颤吟”视为自己的“演唱风格”而“大颤不惭”!
近年来,很多民歌风歌手、特别是男性民歌手歌唱中的“夸张型、随意型Vibrato”很是盛行,他们动辄便在四分音符以上的长音上,神气活现地进行“大颤 ”。我以为,这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歌唱范畴,并误导着中国普通民众的歌唱欣赏习惯,也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中国普通民众的音乐欣赏水平的提高。也许那些歌者本身没有这样的意识;也许那些歌者本心也没有去想自己的所为会直接影响着国民的音乐素质,但我总是觉得我们的使命远远不是过去的为工农兵送去几支让他们高兴的歌 ——“为工农兵服务”了!
纵观中国当代声乐发展的历史,不少知名歌唱家在演唱风格的形成中,让Vibrato的形态发生了令人担忧的变化。一位故去的歌唱家的Vibrato可以说是极具代表性的,他的Vibrato是以先“直”后“抖”为特点:在一拍以上的拖腔中,他先以“直音”领先,而后便是大二度的“抖音”且每遇长音必“ 先直后抖”(确切地说是“先直后摇”)。我以为这已经不是什么演唱风格了,而是没有弄清某一种唱法的真髓去将错就错;还有一位有名的男高音歌唱家(美声?),他没有步那位“先直后摇”歌唱家的后尘、他来的很干脆——直接“摇”,每逢长音便以小三乃至大三度的音程实施Vibrato,特别是在进入高声区后;近年来,又有若干民歌风男性歌唱家,起先是秉承前人风格在小三、大三度之间摇曳,最近发展成了用“难以测出高度的音程关系”放歌于荧屏歌榭之上,且自信程度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之境地。
实际上好的演唱方法,无论是美声歌手还是民歌歌手它的Vibrato都应该是非常平稳的,凡声音中出现过快、过慢的Vibrato都是不正常的、是属于“ 抖”的范畴,也就是词条解释中所谓的“德语称之为Bebung(抖音)”。歌唱声音中的抖音分为“大抖”和“小抖(亦称‘碎抖’)”,这两种“抖音”都影响或制约着歌者的声音表现力并常常使听者心烦意乱。对于这种问题,我们大多数声乐教师会从歌者的气息开始调整。在声乐教学中,我是用两个办法来纠正这类歌者的毛病。一、先让歌者唱一些节奏快的作品,让其领会快速歌唱中的声音感觉,以“点”带“面”,最终达到气息与肌肉的协调;二、让歌者带着音符“说歌”,不要“唱”。我们知道,说话时无论速度快与慢声音都是不会抖的,这种方法就是很多意大利声乐教师所谓“要说,不要唱”的声乐理论。
综上所述,我觉得如果是属于声音技术问题,总是有办法解决的;如果是思想意识、声音意识或声音审美观念上存在问题,那就要好好地调整一下自己,并加强自己对美好声音的再理解和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