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1)
2008 (105)
2009 (71)
李元华,回族,1947年3月19日出生于上海。中国歌剧舞剧院国家一级演员,民歌声乐协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国歌剧研究会会员、中国音乐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民族声乐学会副会长、文化部专业人才应聘资格考评委委员、文化部文华奖评委、文化部群星奖评委。
1966年,李元华年毕业于上海戏曲学校,主攻京剧梅派青衣,副科昆曲,师从著名梅派青衣杨婉农、言慧珠、朱传铭老师;1967年调入上海京剧团《龙江颂》剧组,任主要演员;1977年调入中国歌剧舞剧院,任主要演员。
1994年,李元华被评为国务院文化部优秀专家。她多次荣获全国歌剧汇演一等奖、优秀演员奖、特别奖。曾随中国艺术家代表团、中国青年代表团出访,在法国的世界艺术节上被誉为“东方的夜莺”。1998年12月,她任中国文联艺术家演出团团长。
她曾为文化部三八红旗手、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6届全委、全国青联第5、6届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中国声乐学会副会长、中国散文诗学会副会长、中国伊斯兰国家交流中心副主任、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理事、文化部艺术家联谊会理事、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理事等。
其代表作品有歌剧《白毛女》、《江姐》及《洪湖赤卫队》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