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粟兄: 既然你这么推崇法家,大概你也赞同陈水扁的说法?
(2006-08-28 18:05:05)
下一个
陈水扁说:“司法未能定罪,就不用负任何责任”, 你怎么看?
一个国家民族不能单纯只靠律法来维持,过分强调法治,很容易变成统治阶层玩弄
权术的工具,尤其是民智未开、民主未兴的中央集权国家或地区。秦商鞅变法,结
果社会变得冷酷无情,人人自危;宋王安石变法,结果朝令夕改,民不聊生。这都
是中央集权的制度下强调法治的弊病。其实,法律是构筑一个国家机器的硬件,不
能没有。但是一个国家也要有一套维系道德人性的软件,不然这个国家跟一个冰冷
的高级监狱有甚分别?如果再加上法律被滥用、被歪曲执行,就很容易造成灾难。
秦始皇之所以成为暴君,白起之所以坑五十万赵卒,都是追随法家那只讲成效、不
论情理的结果。所谓“苛政猛于虎”,正是民间对偏执法家的控诉。
儒家讲究“仁义”、“纲常”、“伦理”,正好填补了以上所说的软件要求。不论
哪个朝代,哪个皇帝当家,“仁义纲常伦理”都是普遍通行的价值观。所以法律之
上,还有个道德良心;皇帝之上,还有个天理。中华民族被外族入侵甚至亡国多次,
但不至于民族分裂或者灭种,反而,多次的外族统治都被汉民族同化,使整个中华
民族更强大而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之首。究其原因,儒家的“仁义纲常伦理”等的软
件绝对是个很大的因素,因为道德人情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不论哪个民族统治都
需要提倡的。
离粟兄提到岳飞是儒家思想的牺牲者,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岳飞是个
愚忠的傻瓜,自己找死。且不论岳飞的悲剧是因为特殊的环境与性格造成,单说说
这“违旨抗命”,难道法家就能包容了?如果所有的带兵大将都“将在外,君命有
所不受”那不就成了军阀割据了?其实儒家说的“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正
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理想根据。意思是说:“苟有利于天下”、“虽千
万人,吾往矣”。离粟兄还提到宋朝的礼教,那只能算是走火入魔,跟儒家思想无
必然的关联。孔子整理诗经,保留下来的民风里头多的是对男欢女爱的歌咏,可见
“食色性也”,圣人不禁也。
切入本坛相关的话题,两岸现在都不缺律法,缺的是道德良心。因为法律也是要人
来执行、来判决,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不可能有公平公正的法律体系,亚非拉洲的
发展中国家、所谓的民主政治,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台湾的领导人正是最佳的反面
教材。说什么没有定罪就不用负责任,说什么道德是封建人治,如果一切只能单纯
的诉诸法律,这个社会已经是法律所无能为力的了。
注:早晨写了这篇文章一直未能发出,现在事情过去半天,看来已经有点不合时宜了,但
辛苦写的也不忍废掉。只好请各位兄弟姐妹多多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