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记
人类的汽车文明发展到今天,已经让人叹为观止。可游离于现代文明的我三年前对汽车是一点概念也没有的。不管是奔驰还是夏利,对我来说都是现代化的东东,碰都不敢碰。平常也就是坐坐朋友的车子,借点现代文明的光。
出国前,我开始对汽车有了幻想。我想到了国外,我就能拥有一部便宜的二手车,我可以在车上放上零食,书,如果好的话还可以听听音乐。坐在车上风吹不到,雨淋不着。嘿,那感觉一定很好吧。
汽车是我来到异国他乡的第一需求。刚到的第三个星期天,我就请朋友帮我去买车。那天朋友帮我看了一辆兰色马自达,1。8立升。朋友试了一下,说是不错。我也喜欢那车流线型的样子,四千纽币左右,符合我的消费能力。可是等我们在Carfair里转了一圈回来,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磨了半天,价格越叫越高。我想强扭的瓜不甜,算了吧。回到家里,很沮丧。那天,房东陪着一起住的那个大姐去卖车,也没卖成。大姐要回国了,急着想把手里的那辆尼桑风度出手。她问过我,我觉得那车太好,一是超出我的购买能力,二是我不会开车,买部好车不糟蹋了吗。就这样一个要买,一个要卖,可双方考虑的不在一个层面上。过了两天,大姐说有个洋人来看车,叫我帮她做翻译,我说好。结果那洋人试了一下车,挑了些毛病,问五千五卖不卖?我翻给大姐听,并马上告诉她五千五卖给我。大姐马上说五千七成交。
于是我们那天下午高高兴兴一起去邮局过户。从邮局办完手续出来,我们到停车场一看,有两部车被撞得惨不忍睹。大姐马上跑去看她的车子,左边的大灯被撞裂了。车上留了个电话号码,被撞的那两车主也来了,打了半天电话,才发现车上留的电话号码是假的。无奈我们只好把车开回去。后来我叫房东Sky帮我把车开到车行把破灯粘上。一部大灯裂了的尼桑风度,就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辆汽车。当时在2003年的奥克兰这样的车子还是不错的,属于中等水平。
可作为车盲的我并不懂得珍惜它。在车上放了我梦想中想放的东西以后,拥有汽车的新鲜感一个星期后就消失了。渐渐地,车里的垃圾越来越多,车外的刮痕也越来越多。每次多一道刮痕,我最多能懊恼一个小时左右。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它并没有什么感觉,因为我不会开车。当时最常开它的人是Roger,他对它的态度比我要好多了。对于以前从来没开过车的人来说,2。0的马力太大了点,车身也大。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直到一年多以后才真正学会开车。也就是会开车,才可能真正对汽车产生感情。记得我刚考到限制驾照以后,每星期都洗一次车。每次洗车,看到车上的道道刮痕,都不免心痛一番,对自己过去的行为后悔不已。尽管如此,因为技术问题,我对它的伤害并没有停止,最后,我把收音机的天线也弄断了,看起来有点象落魄的贵族。
可它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它性能良好,奔驰在奥克兰的大街小巷,是那么安全,平稳,舒适。它从来没有给我惹过麻烦。我想,此生有它足矣。
可渐渐地,Roger开始对它不满了,他说车子越来越旧了,而且,车上那么多刮痕,开起来有点尴尬。我说,没有关系,我大部分朋友的车都比我的旧,刮痕怕什么?人家看到我就怕了,正好。他说不行,只要他一有钱,他就要给我换车。我心想,去你的吧,鬼佬,你什么时候有钱呀?真有心给我买车,还不如把钱给我,让我的银行存款多一点。
他开始给我介绍各种各样的车子,有时还要我陪他到车行看看。可每次我都坚持说不要新车,因为我看不出旧车有什么不好。到后来,他不断地往家里买各种各样地汽车杂志,没事总要上街去看车,回来就不厌其烦地向我介绍。我说我根本没有兴趣,你也休想换掉我的车,我现在很喜欢这辆车,外表看一般,里面不错,开起来很舒服。他不同意,但也不跟我吵。
有一天,他突然叫我中午下了班把车开到一间车行给他们看看,我心想看就看,我又不卖。
到了他家,我说,你别想给我换车,没门。他说你不要再唠叨了,又不要你花钱,给你买新车,何乐不为啊?我说不行,你真要买车,就把钱给我。他说没门。路上他警告我到了车行不许乱说话,他们要是一千块钱肯收就让他们收走,我们今天要把新车开回家。事已至此,我只有叹自己命苦,怎么碰到这样的“败家精”呢?这傻人到了车行,人家问他多少钱想卖,他说一千五,气死我也!我历数这车的好处,那“败家精”还算配合,附和我一番,两千块成交。另外再付八千块,新车就在我名下了。可我心里难过得要死,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么不合算的生意。那天晚上,我下了班把新车开回东区,阴着脸告诉阿姐我换了部车,但心情并好,阿姐永远和我志同道合,她表示十分理解。这部车子在现在的奥克兰,是相当不错的,可我在拥有它的第一个晚上,心情糟透了。
第二天,我开着新车上班了,当然,新车不仅仅是美丽的外表,它带来的那份舒适感是旧车所不能给予的。2。5的马力,提速很快,转弯的时候更加轻松自如。这份愉悦很快掩盖了昨晚的不快。此刻我才体会到了他的关怀。原来爱可以是这样具体,当你每天开车的时候都能感觉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