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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疑点重重 君悦细说从头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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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疑点重重 君悦细说从头 2006-07-18 13:28:11 转寄 列印   记者陈静宜╱台北报导   对于立法委员邱毅提出的发票单据,章印处明显可见:「丰隆大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编号12464047」与「台北市松寿路2号」,确为君悦饭店所开立的发票章。   邱毅出示的发票都是连号,部分序号与日期出现矛盾,如号码为DD1194923的发票,开立日期为民国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一张号码为DD1194924,开立日期却跳回了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不过,君悦饭店表示,发票序号与日期顺序无绝对关係,「并无可疑」。   但根据国税局统一发票使用规范第一条,就明订「使用统一发票之营业人销售货物或劳务,应照交易事项发生日期之先后次序,依统一发票号码顺序开立…」,君悦明显违反规范。   其次,君悦曾表示目前无论住房或餐饮都使用「电子式发票」,但如今出现手写式发票,君悦表示,手写发票是来自财务部门,但为何需要手开发票,君悦只强调手开发票并未违法。   饭店业者表示,现在各大饭店都开立电子式发票,使用手写式发票的机率并不高,会这么做只有几种情况,一是电子式发票开立时发生错误,会改以开手写发票修正错误;二是方便客户报帐用,部分客户需要以特殊科目才能报帐,饭店受到客户情商,会以笼统的「住房」或「餐饮」科目,协助客人销帐。第一线营业单位往往没有手写式发票,如须开立手写,才需回到财务部门处理。   另外,邱毅出示的可疑发票金额十分「整齐」,八张中有七张的金额都是九万七、九万五、九万、八万元,通常餐饮消费再加一成服务费,价格不太可能是整数,君悦对此表示,若某些餐宴当初是先谈好价钱,如九万元办八桌菜之类的,价格整数是合理的。   不过,其他有五星级饭店业者表示,即使手开发票,也与客户谈妥金额,也会写清楚数量、单价,如未写明细目,发票会遭到作废命运;而这八张发票只有品名「餐饮」,无细目也无数量与单价。   另外,这八张全为同一笔迹,君悦表示,往往处理发票都是同一窗口,同一笔迹很正常,而这八张全为二联式发票,因此无需填写统编与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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