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荒诞剧: 台湾让犯法变合法

(2006-08-22 16:28:43) 下一个
台湾让犯法变合法的荒诞剧 | 消息来源:《亚洲周刊》 | 编辑:2006-07-15 | 网址:http://www. | | 抄送朋友 | 打印保留 | http://www. :http://www.台湾司法向权力靠拢,揭弊揭到不得不办才极不情愿地去办,办案过程拖拖拉拉,形同为嫌犯争取时间毁灭证据;侦办过程如同一出不断修改剧本的连续剧,最终是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里,如此讽刺司法:「在这个世界腐败的潮流下犯罪者金光闪闪的手会被正义推开不顾而经常也显示那败德的价钱它将会把法律买到自己这一边」。 人们看到了这样的句子,再印证最近台湾司法侦办第一家庭和第一亲家所涉弊案的表现,都会发出沉痛的苦笑。台湾之病在政治,而政治之病无法遏抑,则在于司法。当司法站到了权力一边,贪腐滥权免于法律之责任,选举出来的总统已和古代的皇帝无异。台湾的弊案丑闻已扬名国际,现在则是台湾的司法也加入了这个让人叹为观止的行列。 在政治学教科书里,人们皆知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制衡的原则。只是在台湾,由于过去的积习和现在的政治生态,司法这个权力却长期以来皆处于跛脚状态。它有职能独立之名,但却无独立之实。不但法官断案看政治的面色,检察官办案更是要仰承上旨。台湾面对重大案件时,司法那种扭扭捏捏、尴尬万分,最后却丑态毕露的原形即告出现。 就以最近这么多弊案丑闻为例,台湾的检调部门从未主动去侦办任何一案,都是爆料已爆得不办不行了,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出手,其效率之差,速度之慢,让人看了都生气。 而在这么多弊案里,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所涉及的「台开内线炒股案」,以及扁妻吴淑珍所涉及的「太白股权案」和「SOGO礼券案」,无疑是最关键的案件。「台开炒股案」乃是一长串案子里的一支,它还包括了前面的「台开联贷案」、「台开土地开发案」,以及与赵建铭本人及其父母有关的内线交易、脐带血代言案等。至于吴淑珍所涉弊案,则因为和陈水扁距离最近,当然也最受人们重视。 由于两个人,一个是总统之妻,一个是总统女婿,检察官和检察官的上司,他们在办案时,无论是受到压力,或者是主动向权力靠拢,都让这些案子在办的过程里留下许多痕迹,足以显示出从办案的进程、侦办方式,都有一整套剧本在那里,而其终极目的,当然是要帮助陈水扁解套。这些案子可疑之如下: 一、检调办案,由相关的旁证证明检调上层的法务部长及调查局长和陈水扁之间保持着讯息的畅通,因而陈水扁这边始能随时调整说词。当与弊案有关的人已参与并被告知侦办的方向,这已不是在办案,而是在一起演戏了。这样自然不会办出什么结果来。 二、检调办案有太多事情都大违常理。例如办案最讲究坚实的证据,而且要围绕着最重要的嫌疑人进行搜证。但台湾检调则否。台开案被迫不得不办之后,检调只是在外围人物上绕圈子、问口供,最后才问最重要的涉嫌人,而且对他的住家并不展开搜证。这样拖拖拉拉形同是在替嫌疑人争取时间,让他去湮灭证据和设计好说词。而台开案最重要的乃是它上游的联贷案,根据常理,为了查联贷是否违法,理应对各联贷银行的内部纪录加以查证,但检调却不去做这种最基本的动作,而是找了财政部长来问,财政部长说没有,他们即认为没有。这不是办案,而是在套招。吴淑珍的礼券案亦然。它在拖延太久之后,许多原始资料都已被销毁,没有了坚实的证据,只靠所有当事人的口供。这样办案又怎么可能办到点上呢? 三、吴淑珍的礼券案,总统府方面一直在拖拉中根据爆料内容和办案重点与进度而修正剧本,最后终于在御医这个关键人物身上设定好了停顿点。吴淑珍承认「间接」拿了礼券,以前曾经说过的「绝无拿礼券」以及和一堆贵妇「合买礼券」全都不算。一个嫌疑人一再变化说词,最后那个说词必定不是真正的原样。台湾弊案办到最后,其实是出且演且修正剧本的连续剧,剧本不断修改,真相当然被修掉了。 四、随着罢免案已成为过去,加上年底北高两市长选举在即,于是就在最近,检调已必须加工收案。女婿赵建铭这部分,已正提出了起诉书。但由起诉书的内容以观,与其说是「起诉书」,倒不如说是「脱罪书」,因为其他情节可能更重的联贷案、买官案等,全部「签结」,意思是说「证据不足」,不办了。其中有许多理由都非常的不可思议。台湾对内线交易极宽,内线交易罪办成的例子极少,而且也极易翻供。从这样的角度看,女婿赵建铭最后说不定还真的没事! # 西方谚语有曰:「法律绵密如网,唯强者能钻透之。」台湾弊案滔天,换了任何国家,不但政权可能垮台,一堆人可能还得入狱。但在台湾却不然。台湾政治人物早已懂得「唯知法,始能犯法亦合法」,于是整个侦办过程,其实只不过是一场让犯法变成合法的荒诞剧而已。看着这些弊案像没事一样被划下句号,又怎不让人感慨呢?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