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铭汇200万给陈幸妤 检方故意不提
(2006-08-22 16: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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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铭汇200万给陈幸妤 检方故意不提
2006-07-11 13: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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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圣藜╱台北报导
检调侦办台开案清查总统女婿赵建铭帐户发现,他曾经由总统府出纳陈镇慧汇款两百万元给妻子陈幸妤。起诉书中虽交代讯问証人经过,但刻意将陈幸妤三个字隐匿起来。
法界人士认为,检方的考量一是资金无涉犯罪;二是整本起诉书中都不要有陈水扁总统家成员的名字出现。
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在台开案侦办期间被检调传讯到案,他于今年六月二日出庭时証称,曾持印章、存摺,将赵建铭帐户中两百万零三十元汇出。起诉书虽写下这个情节,但却未交代汇往何处,与一般处理証人証词后在起诉书中说明汇款去向的作法有别。
消息来源出,赵建铭请陈慧镇代汇两百万元给陈幸妤,另外的三十元可能是汇款手续费。
台开案侦查期间,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奉命支援办案,全面清查「第一亲家」资金往来情形,连「第一家庭」的资金也列在清查范围内。
根据台北地检署公布的台开案起诉资料,承办检察官在証据栏中罗列九十三项証人以及被告、关係人出庭的侦办结论;还列出二十二项物証,说明曾向証交所、相关银行、券商调阅资料,佐証起诉事实。
不过,台开案从五月十二日启动侦查到七月十日结案,检调一致声称,赵建铭的行为与「第一家庭」扁家人无涉;竟至查出赵建铭确有资金汇给陈幸妤时,在起诉书第四十四号証据栏中仍刻意迴避没提。
反观第四十五号証据栏,检方指出,赵建铭的友人前桌球国手洪光灿,曾三度帮赵建铭汇款,分别是九十三年十一月廿四日自中信银行天母分行汇出二十三万到赵建勛的帐户中,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汇款二十七万二千元至赵建勛的帐户中,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再汇一百九十九万三千三百四十二元元给赵建勛,时间、地点,受款人都清楚交代。
本报记者王圣藜
检调侦办台开案,在起诉书中不记载陈幸妤的名字,将赵建铭汇款给陈幸妤的事「说一半、盖一半」,这样的心态,刚好坐实外界认为检调想切割「第一亲家」赵家与「第一家庭」扁家的质疑。
检调的说法是,赵建铭和陈幸妤之间的汇款往来与犯罪行为无涉,和台开案也无关;为避免外界拿来作文章,才做出不得不然的选择。
但是,既然侦查中不断有人质疑赵家的犯罪,扁家焉能不知?检方的作法,反而让人有作文章的空间。
赵建铭被以内线交易罪起诉,他所涉及的卖官、脐带血代言、药商回扣及关说金控人事疑云,都签结或不起诉;法界人士认为,这样的侦查结果,让赵建铭只陷在内线交易案中,战火不致波及第一家庭。
事实上,在台开案侦查过程中,检调不搜索赵建铭、陈幸妤的民生东路寓所,就让外界质疑检调办案自我设限,让人质疑,检调是否担心搜出与第一家庭有关的事証,扯出案外案?
检方侦讯一百多人查証台开案,将每次侦查事証都记载在起诉书;但对陈镇慧帮忙赵建铭汇款给陈幸妤,欲盖弥彰的做法,反让外界更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