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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震怒:要先打老虎后打狼

(2006-08-22 16:28:36) 下一个
朱镕基震怒:要先打老虎后打狼——陈希同沉浮录(组图) | 消息来源:文史长廊 | 编辑:2006-06-05 | 网址:http://www. | | 抄送朋友 | 打印保留 | http://www. :http://www.朱镕基同志是一个铁面无私、疾恶如仇的性情中人。在查出陈希同贪污腐败案后,他极为震怒地说:“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绝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和老百姓对我们事业的信心。” 朱镕基厉言反腐、忧国忧民,表现了一个人民公仆爱憎分明的坚定立场。他在总理任期内,防治腐败始终处于优先位置。他严词表示,要彻底查处走私案件,狠狠打击走私犯罪分子,要依法杀一批人,杀一儆百。他亲自督办厦门远华走私案,其间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多名罪大恶极的腐败官员被判处死刑。对震慑犯罪、抑止腐败起到了重大作用。 他常用“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求我能,而求我公”的古训鞭策自己,从来不搞特权。他外出考察轻车简从,常常与随行人员一起吃自助餐,自己拿盘子去盛饭菜。他作风务实,反对浮夸,告诫下级要“不做假账”、“做清白的人,做干净的人,说老实话”。桃李无言,下自成蹊。朱镕基虽然退了,但他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故事在人民群众中广为传诵。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应居安思危,乐不忘忧,时刻保持和增强对腐败的忧患意识。 “战斗正未有穷期”,我们反腐败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所面临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让我们像朱镕基同志那样,拿出“先打老虎后打狼”的精神,加大反腐力度,执法必严,惩前毖后,杀一儆百,腐败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 陈希同、王宝森惊天大案始末 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新华社一篇仅一百六十五个字的消息犹如惊雷一般,: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慑于反腐败威力自毙身亡;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引咎辞职。 虽然,陈希同的事情已经不是一件新闻了,而且,有关的传说也非常多,但是我们还是愿意发表以下这篇文章,因为它对陈希同案件有一个系统而全面的披露。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新华社一篇仅一百六十五个字的消息犹如惊雷一般,强烈地撼动了国内外人们的心灵: “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慑于反腐败威力自毙身亡;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引咎辞职。” ·查办陈希同案件大事记 1995年4月,陈希同因王宝森案件引咎辞职。    1995年9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做出决定,将陈希同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保留党籍以观后效。对其经济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1997年8月29日,中纪委决定并报中央批准,开除陈希同党籍。    1998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罪,决定将陈希同依法逮捕。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 3 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 6 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1998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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