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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辦案靠辯論,這就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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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辦案靠辯論這就是真相 2006-03-16 00:20:47 轉寄 列印 記者黃國樑/特稿 真是個妙點子,請侯友宜率刑事局專案幹員,與馬英九辯論319到底是不是陳義雄幹的,侯友宜辯贏了就是陳義雄幹的,辯輸了再說;不過還有更棒的點子,提供李逸洋參考,就是邀請馬英九直接去觀落陰,問問在陰間的陳義雄,到底幹過這檔事沒,是英雄好漢就自己擔了。 實在很汗顏,原來辦案是否真的破案,要靠辯論決定,警政署可以解散,八萬警察解甲歸田,刑事局幹員都回家吃自己,只要招考一批辯論大隊,所有案子用辯論的,一切案子只要辯出是誰作案,就可宣告結案。 如果真能這樣辦案,我們可就創設出比阿湯哥那部電影「關鍵報告」預知犯罪局更高桿的制度,既不必精密的設備,更不需要飛簷走壁的追緝工具,只要費點口水,就可逮到罪犯。只是,我們並不是在電影院裡,絕大多數民眾,也還沒瘋吧? 按照李逸洋「辯論萬能」的邏輯,蘇內閣昨天宣示用半年時間拚治安,否則行政院長蘇貞昌將下台一鞠躬,六個月後治安是好是壞,至底要如何判斷呢當然還是來場大辯論就可以決定了。 【2006/03/16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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