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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中國操作漁工議題, 意圖困擾台灣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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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中國操作漁工議題意圖困擾台灣內部 2006-02-08 03:53:47 轉寄 列印 02/08/06 19:38:50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八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高層官員今天表示,中國恢復對台漁工勞務合作業務的決定,操作模式如同台灣水果輸中議題,片面指定台灣的民間組織協商,意圖造成台灣內部困擾,根本無意與台灣商談。陸委會指出,目前漁業署正向與中國接觸的漁業組織了解情況。 中國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上午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決定恢復對台漁工勞務合作業務,並與台灣的中國兩岸漁業發展協會、台灣漁業福利發展協會、中華國際漁業觀光協會等組織,達成合作基本條件的原則與共識,並希望能儘快簽署全面合作協議。 陸委會高層人士晚間受訪時表示,中國片面指定三個台灣漁業組織,刻意迴避與台灣官方的接觸,操作方式如同台灣水果輸中議題,就是意圖製造台灣內部困擾。 他說,台灣民間團體也從過去經驗得知,如果與對岸商談涉及公權力的事項,並獲致協議,將違反台灣法律規定,所以,「我們也沒看到中國和台灣漁業組織有達成任何具體協議出來」。 陸委會經濟處長傅棟成指出,自民國九十年底中國片面宣布中斷對台漁工勞務合作業務,當時漁業署及勞委會已研擬因應措施,哂闷?婀芾淼姆绞教幚恚?壳斑作情況良好,並持續改善中國漁工的僱用條件。 他認為,中國現在片面宣布已與台灣漁業組織達成原則性共識,已暴露出中國「只講不做」的具體作為,「根本就無意與台灣政府商談」。 傅棟成表示,中國公佈的台灣三個漁業組織並未獲得政府授權,更無代表性,相關機關正向三個台灣漁業組織積極了解詳情。 他認為,除非中國的方案有阻礙措施,不然對現行台灣漁船僱用中國漁工的機制不會造成太大影響。據指出,目前台灣近海作業漁船僱用的中國籍漁工約六千一百三十人,但流動性大不易確切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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