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楼下“党委书记”从美国回来后竟不...―这个故事不是真的!”
(2008-03-19 0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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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个人耳听所闻,包括在我周围发生的,这个故事不一定不是真的。
但是我也相信如果联邦政府没有统一的规定,每个州的法律不同,同样的事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但是有一条估计大家不会否认的,就是不管什么医院,医生是不会先向病人申手要钱,没钱不给治疗把人赶出去的情形吧?如果是这样,伙计,找个律师吧,即使你是穷光蛋也许也会有人帮你打官司的,不是律师雷锋,而是他也可能会赚上一笔。
其实这里讨论的主要是之后谁付钱的问题,这个比较复杂,取决于你父母跟你经济上的从属关系以及有没有保险,如果父母既没有钱(或明的账目上没有钱)又跟你没有经济关系又没有买保险,那么伙计,这个帐基本上是赖掉了。
另外一种情形是,很多父母来美国是子女经济上担保的,我们大部分人好像都写过这个声明,签上名字。所以从法律上子女是要支付他们的医疗费用的,但是由于那个信是给签证管的,你不说医院估计一般不会知道,很多地方通常是按照美国人的家庭关系来理解,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没钱支付就算一笔收不回的帐了。但是如果他们知道你有责任支付,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巨额医疗账单寄给你。毕竟医院不是搞慈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