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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讨论集 二

(2011-06-16 02:59:45) 下一个

谢谢每一位网友参加讨论。

忠于职守需要一种精神力量的支持。 - 苗青青 -

执行戒严令的士兵,正是忠于职守的典范 - 山东山西 -

士兵执行任务也要有判断力,区分谁是暴徒。 学生肯定不是, 他们没有武器。 - 苗青青 -

• 你徒手包围白宫一个月试试。。。 - 阳明 -

• 啥算武器?砖头石块算不?:))) - 山东山西 - •

学生不回学校,客观上掩护了暴徒,误伤难免了。可悲 - 翠花的酸菜

苗青青

这样想想,你有个青春期逆反的儿子,一意孤行, 惹你生气。但是,无论他怎样,你都不你都不会想他死。 即使你气得要死,甚至即使他杀了别人,你也完全不会想到他应该死。你会尽量劝说他,或者不理他。给他时间学习做人, 是吗。

翠花的酸菜

是药家鑫的父亲。 89 春夏之交,折腾时间也忒长了,能用的办法都用了(除了圣经)

山东山西

Every mother's son is innocent.Every mother's son is innocent.

所以不要拿母子关系来比喻。不能官二代犯罪就不死不行,自己的儿子就给他时间重新做人。

对学生已经够宽容的了。好像死亡的学生,没有一个被定为暴徒,都看作误伤。在我个人看来,那些知法犯法的学生,违反戒严令,阻碍士兵执勤,袭击执勤士兵,都应算作暴徒。如果做同样的事情,学生算误伤,而其他人则算暴徒,不公平。

苗青青

学生手无寸铁,他们游行,并非故意干扰公务。如果这里有你儿子,他那石块扔一下,你就朝他开枪么。

每个孩子的生命都一样宝贵,不仅对他自己的母亲宝贵,对我们无关的成人也一样。我必须得把你儿子的生命看的和我自己的孩子一样宝贵。 这个道理你同意不。

山东山西

他们游行?“在戒严期间,严禁游行”,你不读戒严令?这不但是妨害公务,而且是公然对抗戒严令。

“并非故意干扰公务”,“他那石块扔一下”?这不是故意,怎样才算故意呢?

你到底真的不知道对抗戒严令的后果,还是装傻?

你今天可真是在胡搅了。

苗青青

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律是宪法,宪法说公民有游行示威的自由,戒严令若下令杀游行公民违反宪法。

违反宪法,他该当何罪, 你说说。

阳明

公民有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必须在合法前提下。没有一个国家允许你非法游行,妨碍公务。

如果你在美国做 64 学生同样的事,看警察怎么对付你。

苗青青

即使非法的游行,也没有国家会下令对游行的人开枪,这也是执法人员尊重宪法权利的体现。

我们这里就见过自发未经批准的游行。没有警察开枪的。

阳明

如果你游行时攻击警察或公务人员,我相信美国警察可不会和你讲道理。。。。

苗青青

攻击警察或公务人员,这个必须得有证据,就是真的攻击了,警察的手段还有个相称性原则的限制。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他是学生没有武器,你有,他扔个小石块儿,对你也无生命威胁, 对手里只有石块的学生,他的游行又是行使正当宪法权利的,你开枪就超出了相称性原则允许的范围。 这种执法不必要地导致生命丧失,执法严重不当。违反宪法允许的范围。

阳明

你知道美国有多少案例警察不必要枪击最后无罪?那些战士是自杀的?。。。。。。

苗青青

糟糕的个案是有,但我们不是要学那最差的,而是学习正常合理的好的制度。那种个案他们今后也要改,我们为什么要和他们的最差看齐,毫无道理。

阳明

正是因为美国保护执法者,美国没人敢和警察叫板, 64 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值得 TG 学习 。

苗青青

你这总结不合实际,美国警察不对游行的人开枪,特别当游行的是学生的时候。

阳明

俄亥俄州肯大枪杀事件你知道吗?学生有豁免权?你要真是法律工作者,太悲哀了。

苗青青

我不悲哀, 我花时间就是要减少这些悲哀。人间的悲哀事太多了。

阳明

法律最重要是公平,学生没有特殊权利,谢谢。

苗青青

法律最重要是公平,公平的内涵及丰富,其中包括对学生有特殊考虑。你为啥谢我,莫名其妙。

山东山西

你看到的是对抗戒严法吗?没有可比性。

苗青青

这是现实,戒严的时候遇到游行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要用法理推断,就是他有符合宪法的目的,你不能开枪。这是现实,戒严的时候遇到游行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要用法理推断,就是他有符合宪法的目。

山东山西

那你读读戒严法去,行不?读完了再来说话,好不?求求你了:))) -

beingandtime

自打耳光: 戒严令和戒严法是一回事吗:)

你太急了吧?让她看戒严法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她了解戒严令的严肃性和法律地位。有矛 - 山东山西 -

我也认为戒严令不符合正当程序,违宪也不合法。 -beingandtime- ♀ (0 bytes) (4 reads) 6/7/11

青青不要理会上面这些,人家有任务在身,陪他们说话不值: - ) -beingandtime- ♀ (105 bytes) (19 reads) 6/7/11

我花点时间普法,不然他们不知道宪法。每个公民都应该了解宪法,这件事才应该宣传。 - 苗青青 - ♀ (15 bytes) (13 reads) 6/7/11

• 难怪花姐他们称你为律师: - ) -beingandtime- ♀ (0 bytes) (6 reads) 6/7/11

阳明

普法自己得先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关于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命令

1989 年 5 月 20 日

鉴于北京市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动乱,破坏了社会安定,破坏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为了坚决制止动乱,维护北京市的社会安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共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政府正常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89 条第 16 项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 1989 年 5 月 20 日 10 时起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具体戒严措施。

beingandtime

断章取义了吧?由总理宣布,但是由什么程序作出这个决定?

阳明

你用的最多的就是“我认为”,你的个人意志不代表正确。你不妨把戒严令违宪的部分贴上 。

山东山西

是宪法授权给国务院的职权,就不劳你操心了 :)))

看客 2010

宪法并没有授权给国务院下达可以采取一切手段的职权。

苗青青

从戒严到开枪这是完全两个性质的行为。戒严期间有行使公民权利游行的,完全不能成为戒严可以开枪的理由。

阳明

你不知道有人抢枪,烧公交车,杀害战士?战士的生命人性天使们总忽视。

苗青青

那也只能对付那些真对警察生命构成威胁的捣乱者,对那么多学生随便开枪还是错误的。

山东山西

你真的是一个法盲。你多读一读有关宪法和戒严法方面的论述吧。你那一点法律知识,还是留给你自己比较好。真心的。

先搞清楚“戒严法与宪法的法理关系”,再来说话,不迟 :)))

如果实在找不到, wiki 上面就有。(搜索 戒严 wiki )

“再次,戒严法对社会主体利益的重新分配是基于宪法的授权,并非违宪。戒严法通常规定,戒严期间限制或者取缔有碍国家安全和军事行动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请愿、自由通信的行为,甚至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工作权、教育权、自由贸易权、财产权等等;相反政府有权采取一些强力措施管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行使一些和平时期不可能享有的权力。戒严法的这些规定对社会主体的权利义务作了重新分配,关乎宪政体制的重大调整,表面上看是对宪法内容的改动,但这并不属于违宪,原因在于宪法允许在国家危急形势下,由戒严法对宪法内容作出一定程度的改动。宪法之所以这样规定,其实也是权宜之计,最终目的还在于使国家尽快摆脱混乱,早日恢复宪政秩序。所以在维护宪政这一点上,戒严法与宪法是一致的,区别仅在于发挥作用的时间和采取的方法不同。”

苗青青

• 维基的东西没有权威性,什么人都可以贴。不能拿看当依据。你要研究各国的宪法解释和宪法实践, 还有宪法的法理来明白戒严和公民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

看客 2010

拜托,你去看看中国的戒严法是什么时间出来的再讲好吗:)

山东山西

戒严令和戒严法是一回事吗:)

戒严令里面说得很明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89 条第 16 项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不是根据戒严法。

当时没有具体的戒严法。从后来制定的戒严法来看,当时的戒严令也是适当的。

至于请她去读那些有关戒严的法律知识,是针对她在无知地强调公民游行权利的至高无上性。

看客 2010

当然不是一回事。戒严令中讲的可以采取一切手段,就是违法的。

山东山西

违啥法了?最好直接给出依据。否则来回太多,占用版面。

苗青青

违反宪法的公民游行示威合法权利,违反刑法的量刑原则条款,违法宪法的国家机关权限划分。

阳明

游行示威“合法权利” -- 合法是一切前提。请出示具体条款,否则空口无凭就是喊口号。

苗青青

看来你真不是学法的,连一篇文章都看不懂名堂来。建议你回去多花点时间学习,减少上网。

阳明

你如果是学法的,那真是悲哀。别以口号代替法律,在哪国都行不通。不知道你这样的学习 -

苗青青

好吧,那就接着普法。 89 年六四戒严令规定:“在戒嚴期間,發生上述應予禁止的活動,

公安幹警、武警部隊和人民解放軍執勤人員有權採取一切手段,強行處置。”

作为北京市长签发的命令,它违反了下列具有更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条文:

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阻礙包括軍事行動在內的執法行動,若構成犯罪,最高刑不過三年徒刑,罪不至死。

违反了宪法里关于公民有游行示威权力的条款。

违反了宪法里关于一切立法权归全国人大的条款。

具体条文呢,你要勤快点儿,自己去宪法里查,不要事事都得别人教给你!

因为它的违法性,所以六四后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制定了新的戒严法。

新法规定:戒嚴期間,只有當面臨暴力襲擊、暴力抗拒或暴力威脅等緊急情況,而且使用警械無法阻止時,才授權執勤人員使用槍支(第二十八條)。至於其他非暴力違抗戒嚴令規定的情況,如非法進行集會、遊行、示威以及其他聚眾活動,非法佔據公共場所或者在公共場所煽動進行破壞活動,衝擊國家機關或者其他重要單位、場所,擾亂交通秩序或者故意堵塞交通,哄搶或者破壞公私財產等等,在阻止無效的情況下,全國人大只授權執勤人員使用警械強行制止或者驅散,並未授權其使用槍支(第二十六條)。

看出名堂来了吗,就是说对付游行的学生不能使用枪支!

全国人大这个立法行动就等于默认:六四时总理命令北京市长发布的戒严令授权采取“一切措施”是不对的,所以改了。

就是说全国人大已经在法律上给六四一个说法了,开枪不对,开枪违法。这回你明白了吧。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你要执行公务也要好好研究自己国家的法律,不然会说错话,你今天说的话,为警察开枪辩护,都直接违法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所以你一定要回去好好认真地学习,。 再来跟人辩论问题。明白了吗。

我这里都凌晨五点了,我还有工作明天,所以我不再奉陪你了。

阳明

• 你说的两条法律根本已不适用,再贴驳的内容,1981年關於軍人違反職責罪的法律規定,在軍事行動地區,軍人不得殘害無辜居民,違者處以刑罰,嚴重者可判死刑。

---- 如果居民有违法行为,还是无辜居民吗?还适用吗?

阻礙包括軍事行動在內的執法行動,若構成犯罪,最高刑不過三年徒刑。

------ 如果威胁到战士生命,这条还适用?

苗青青

法律是讲时效的。 89 年有效的就是这个刑法。 你说的那写特殊的例外,采取特殊行动的一方要负举证责任。

证明你的情况是怎么个特殊法。才能个案确定,一般原则不能轻易违反。

阳明

警匪枪战时伤及无辜,别的国家没有?抢夺军械杀害军人你的两条法律还适用?

苗青青

人证物证俱在,情势危急警察生命,你可以辩护说例外情况,但你要说几百个学生都是这样死的,令人极其怀疑。

所以连全国人大都觉得作为原则,对学生动枪是错的,新的戒严法不允许了。这还不明白吗。 你要再不明白,直接去找全国人大代表给你解释去,他们有向政府解释立法的义务。

阳明

戒严令既然发布了 , 就是现行有效的法令 , 违反的难道不是违法 ?

苗青青

法律秩序是有高低效率等级的,下位法,北京市另不能违反上位法国务院的法规,同理,

国务院的法规不能违反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包括刑法,这些法律又不能违反法律制度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89 戒严令违反了当时有效的刑法,宪法,他就是违法的,是当时政府决策者犯下的错误。因此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公民应该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制定的行政诉讼法状告政府,并请求政府按照国家赔偿法给与赔偿。

因为涉及到违宪问题,一般在别的国家是在宪法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法院,但可以提请全国人大的法律委员会做违宪审查,这个应该是立法法里面有规定。

考虑到 64 是一个特殊的事件,全国人大设立一个经人大批准的专门的赔偿诉讼法庭来研究出一些具体的赔偿原则和标准,对于解决二十年来悬而未决的问题极有好处。死者亡灵可安息,家属得到公平的赔偿,变双方对立为双方和解,这个办法最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后人心平了,攻击谩骂政府的言论自然消失,或大大减少。 良好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司法体制以及他们的有效运作是现代社会稳定工具。军车坦克是永远不可能带来对内稳定的。

阳明

你说了半天违法 , 就是说不出违反哪一条宪法 ..

苗青青

我现在没时间,你不会勤快点自己搜搜么,怎么这么没用呢。
 
注:后来,我给杨明网友写了一篇新文,引证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谢谢山东山西和杨明网友的讨论,虽然我们观点不同,但你们促使我做了更细的研究和思考。也借机谢谢大家踊跃参与讨论。

谈谈六四戒严令的违法问题和解决办法: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6&postID=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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