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萦徽州

徽州文化全面崛起于北宋后期,明清时期达到鼎盛。作为一种极富特色的区域文化,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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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婚嫁

(2006-06-10 21:30:56) 下一个

        在古徽州,一场婚姻的促成,大致可分媒合、订亲、成礼、合亲四个阶段。一般有九道程序:说媒、行聘、请期、搬行嫁、开脸、迎亲、拜堂、闹洞房、回门。经过以上阶段和程序的,才为“明媒正娶”。另有童婚、纳妾、换亲、入赘、冲喜、灵前婚等特殊婚姻形式。旧时徽州人的婚嫁习俗,深受封建礼教的影响,其诸多繁文缛节,不少到带有迷信色彩和买卖婚姻的因素。下面我们就从徽州婚嫁的九道程序,一一来让大家做更进一步的了解。

        说媒:旧社会的古礼,男满18岁为“弱冠”,女满15岁为“及 ”。儿女到了十三四岁,父母就开始关心其婚事。联姻讲求门当户对,实际上女方每望高攀,男方却需适当迁就。故有“嫁女高高求,讨亲低低凑”的说法。;一般都由乡里的好事婆娘,往来游说,巧言撮合,或由男方选定对象,委托媒婆前往提亲。女方如同意,媒婆就取得女方年庚八字红单送到男家,男方将八字置灶君座下,以测有无不祥之兆。若厨房三日内不失盘打碗,不缺瓢少筷,认为初步吉利。再将男女两方生辰八字送到算命先生处,看看是否相冲相克,全部通过,确认无误才可以正式求亲说合。   

  行聘:俗称“下定”、“定亲”,双方确定联姻后,选定吉日,由男方备下红贴,称为“鸳鸯礼书”,在内页写上男子的生辰八字,装入一个红封套,附写一篇请求联姻的定格文章,备下一支新毛笔和一块新墨放入一个红皮“批书匣”,请一名本房男性亲属带上批书匣,随媒人去女家,俗称“下定书”。同时还要根据女方要求送去“头节礼”,如衣料、首饰、礼银等。如民国期间黟县的礼银规矩就是108块银元。不过这也要看家庭财富多少而不等,但尾数都是八,寓意“若要发,不离八”之意,而且每枚银元上都要用朱红写上双喜字。女方受到后要由家长(父兄)用其新笔墨在鸳鸯礼书中内页左边写下女方生辰八字,然后在封面上写上“亲允大吉”,送回男方此为“批书”。女方收下的礼金,用来置办嫁妆,富豪往往自增陪嫁。这样就算是正式定亲了。鸳鸯礼书就是订婚凭证。定亲后,男方一年三节均得向女家送礼。 

  请期:订婚后,男女完婚,男方先请媒婆上门提出结婚请求,得到应允后,由男方捡选迎娶日期,书写在红柬上,配上相应的礼物,请媒人送到女家。古时便称为“请期”。现代叫“送日子”。搬行嫁:在迎娶的前一天或当天,男方需派人前往女宅搬嫁妆,称为“搬行嫁”。搬行嫁期间,男女双方住宅张灯结彩,鸣炮奏乐。嫁妆一般都是房间家具及日常用品。富贵人家也在拜匣里放上一些金银首饰等,吃、穿、用品业一应俱全,机会可供一生享用。(有的甚至连棺木都备齐!!)。 

  开面:又称“拉面”。在迎亲的当天,姑妈或舅妈要给新娘开面,即用两根丝线靶新娘额头的汗毛绞去,否则要被讥笑为“毛脸”。开面意味着姑娘时代已经结束。

        迎亲:婚期选择双日子,以求吉利。婚期定后,女方置办嫁妆,称为“陪送”;亲友们赠送礼物,称为“添箱”。男方设新房,打制家具,铺新床,办酒席。婚期当天早上发轿,轿杆上放一只公鸡随带四色礼,回来时,女方给一只母鸡名为“跟轿鸡”,表示双双对对,回来时不走原路,沿途要燃放鞭炮。女方有送亲的,一般都是新娘的叔伯、哥哥、舅舅,送亲的称“上客”、“大宾”。喜轿回到男家时,新娘、新郎由宾相搀扶,双双拜堂,先拜天地祖宗,再拜父母双亲,最后新郎新娘对拜。拜后,由家人在地上次递传送麻袋称为“传代”,为新娘铺路到洞房。另有撤帐人端起放有五谷杂粮、枣子、铜钱的箩筐,口唱撤帐歌,将筐中物品撒放在新郎新娘的头上,直到进入洞房。再用称杆桃开新娘的盖头,意为称心如意。合礼后新娘站在床沿边“装新”,这时闹洞房的便开始了。

       闹洞房:闹洞房时还唱闹房歌。唱词有“看新娘、贺新郎,一进洞房喜洋洋,左脚进门生贵子,右脚进门生凤凰”;“手打灯烛亮堂堂,看看新娘好嫁妆,高的柜、矮的箱,不高不矮象牙床,象牙床上卧鸳鸯,鸳鸯成对,凤凰成双”。新房内充满欢乐和诙谐。晚上还有“听房”的习俗。

  回门:婚后第一天新郎新娘依次向长辈们行见面礼,并上坟祭祖。新婚第三日,新娘回娘家探望,此为“回门”,如新郎伴送,则为“双回门”,女婿第一次上门,要一一拜见岳家诸亲长辈,中午岳家要开席宴婿,称为接女婿。徽州素有“丈母娘见女婿,犹如见皇帝“,以及”女婿上门活祖宗“登说法。所以非常隆重。第一次回门,不等夕阳西下,新婚夫妇必须告辞归家。六天娘家来人看望新娘,十二天娘家接回新娘。     

        旧时境内还有一些特殊婚姻形式。

        指腹婚:由于双方家长情深谊长,双方内眷同年怀孕,分娩前即许下诺言,若两家都生男孩或女孩,则结为“干亲”,孩子们以“干兄弟”“干姐妹”相称;若一家生女一家生男则结为姻亲,也叫“娃娃亲”。

        童养媳:俗称“童儿媳妇”,多因家境贫寒女方养活不了,说与家境较好的人家;或幼小时就收养下来的少女,成年后为儿媳。完婚仪式简单,选个好日子,一大早放炮磕头结婚,俗有“半夜放炮小磕头”之说,一般不招待客人。童养媳身受旧礼教折磨欺凌,地位低下,县内城乡譬喻有人受气说:“像个受气童儿媳妇。”

        招亲:有女无儿之家,为了传宗接代,养老送终,便招女婿上门,与女婚配,俗称 “倒站门女婿”。解放后政府为破除封建婚姻礼教,提倡男嫁女家。

  换亲:是婚姻中的一种陋习。双方男子因家境贫困或残疾难以娶妻,相互交换其姐妹为妻,实际上是一种对等交换的议婚形式,俗称:“两换亲”或“亲换亲”。

        纳妾:旧时贫困人家为生活所迫,将儿女卖给富家为婢,成人后为富家看中被纳为妾。也有富家原配无子,娶婢为妻,名曰“二房”,解放后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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