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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的出生纸上是有父亲名字的。当初,申请出生纸的表还被退了回来过,然后千里迢迢的寄给他,他亲笔签了名,重新交上去才办下来的。那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觉得小朋友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已经是没有父亲相伴,怎么也该让他有份父母双全的出生纸吧。当然,当时不知道、也从没去想过这么做可能带来的所有complications。
小朋友几个月的时候,去给他办护照,准备带他回国。护照办公楼窗口里给我办理的工作人员问我,为什么没有父亲的签名。我说,我是单身母亲,孩子的父亲不在这个国家。他说,那你可不可以联系上他?你可以让他去所在国的加拿大大使馆签你的申请文件reference number是某某某的。
我照办了,他没有跟我解释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也没有细问
二年多过去,小朋友的护照要到期了,于是我打电话去咨询如何办个新的。结果人家说,所有的程序跟第一次办护照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很诧异地问,那还要孩子父亲的签名呀?
她说,是呀,当然要。
我更是不解了:上次不是已经签过了吗?而且孩子一直就是跟我一个人的。
那你有文件证明你有full care of your son吗?
没有呀, 不过我一直都take care of my son fully by myself .
那也不行,因为你儿子的出生纸有父母双方的名字,那么双方各有一半的care.
但是,事实上孩子父亲根本都不在这个国家、也从来没有跟孩子在一起过,我怎么才能证明我有100% care?
必须要法庭出具的裁决,具体如何办你需要去找专业人才。没有那之前,你要给孩子办护照是必须要孩子父亲签名的。
那个女士一直是用的care这个词,其实,我当时并不十分清楚这care是什么意思,不过,第一次明白出生纸上的父母名字的重要法律意义。只是,我对法庭、律师这些东西,本能地想离远点, 其他的又毫无头绪,所以,虽然意识到了问题,但是什么具体行动也没采取过.
然后,某一年报完税,突然收到国税局的信,问为什么我一个人接受政府给孩子的全部福利。我忙写了封信过去说明情况,一边忐忑然地不知道如果他们不接受我的解释,我还有什么可以提供的。好在,他们也就那样的接受了我的“一面之词”,大约因为从来也没收到人投诉没收到我儿子的一些福利,不过是例行的抽查吧。
另外,就是带小朋友出境的时候,每次得备份他老爸的授权信,以防万一。那回临时去美国,没来得及准备,入境的时候给问到孩子父亲心惊了一下,好在后来也有惊无险的顺利过了关。
如此这般,麻烦是总有些麻烦,不过因为一直本能觉得解决起这个问题可能更要麻烦,所以,就拖着拖着一直到去年初。当时D求婚,我觉得说“YES”也不是,“NO”也不是,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小朋友的问题。D说他愿意收养小朋友,可是,且不说婚不婚,收不收养,这么多年这个名不副实的care,是时候更正过来了
决心一下,就开始网上网下的找起资料来,好多关于魁省婚姻,家庭和子女扶养的法律知识都是那时候获得的。我知道了结婚的双方,可以自己递交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确定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申请,有专门的文件表格可以用;我也知道对于common-law partners, 有另外的专门的类似的文件和表格可以用。
但是我们的情况比较特殊, 我们没结过婚、没同过居, 所以好象那两种文件和表格都不适用;而且他又在其他国家,不可能象那些文件里要求的那样,同时上法庭当的面签名并递交申请。
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打电话问court, court clerk断言这情形自己不能办, 得找律师;咨询华人服务中心和其他社区服务中心,几句下来也是建议去找专业律师,不过他们介绍说,有些律师有免费或低费一个小时咨询的服务的。
其实,当时我就是想搞清两个问题,一是,怎么样才qualify common-law?如果没同居但有孩子就算,那么我就可以用那给common-law的文件和表格了。二是,如果他不可能象要求的那样本人亲自上法庭去签名交申请,有没有其他什么变通方法,比如象到大使馆签小朋友的护照申请那样。
想着专业人士回答这两个问题,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哪里需要一个小时呢?于是,我给本地华人报纸上登广告的几个律师,包括一个曾被报纸整版报道过的,发了邮件。我很坦诚,简单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开门见山地说我有两个小问题需要咨询,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特供免费或低费一个小时的服务。
有些回复说:我们的行业条款规定,在没看到相关的资料之前,我不可以说任何东西,建议你去某某网站找legal aid。上了报纸那个倒是没拿腔,回复得很直接:如果你孩子的父亲同意给你sole custody, 我可以帮你 —— 一个方法是你授权我做你的律师,我帮你处理所有的事,收$2000的专业服务费,不包括法庭和其他相关的费用;第二个办法是,我告诉你需要准备什么文件,怎么准备,如何上交,按小时收费,每小时$150。我问,如果按第二种方法,你estimate我的case大约得需要几个小时呢? 答曰,我没法预计, 因为我不知道你整个过程中有多少问题,你对法律上的东西已经懂了多少。
说起来,他们的回复都很professional,可以说一点问题都没有。可当时,其实真的只需要一点点指点的我,读起来却很不是滋味。要不是二千,要不是个estimation都没有的未知数。而我就这么简单个case, 事实上孩子从还没生出来就全靠我一个人,而且他老爸对于法律化我有full care完全没异议,且表示会完全配合,现在只是需要一个法律途径来确认一下。就这么简单的事,却怎么就找不到门呢?!当时真觉得挺frustrated的。不过,我就偏不信凭自己不能把这事办好,所以,反倒放下从律师那里得到帮助的奢望,铁下心来自己找办法了。
我继续给Justice Quebec发邮件,试图从他们之前给我的标准程式性回答背后挖出点customized的答案。可能我契而不舍的劲头终于让前台回复的小姐没折,去找了经验丰富的上级还是什么的。反正,后来换了个男士来回复我,只是一来一回两次,人家就很直接明确地告诉我:我们就这么两套文件和表格,结婚了的用一套,其他所有情形用另外一套。
好了,第一大问题解决了,总算是知道这第一步该如何迈了,这第二个问题可以缓一缓,最差等到他哪天来这的时候办总成吧。不久,以前问到过的一个朋友,转告了我他的律师朋友的建议,说是要我直接去到court问如何办。
想起之前给court打电话的结果,心里其实是没抱什么希望的去了。那天法庭对外办公那里几乎没有一个客人,所以里面的工作人员很有空。问到该去哪个柜台,去到那个柜台,里面的姑娘听完我的情况,其实也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的,不过她让我等等,进到里面去找了个他们那的律师出来。关于文件和表格,那个律师告诉我的跟我已经知道的一致,关于孩子父亲在他国不能来一事,其实很简单,文体表格好了,我签好字,寄过去,他要签字的签字,要做宣誓的找宣誓师宣誓,然后寄回来,我到法庭宣誓、付钱、交上去就成了。
这之后的东西就简单了,按文件上要求的东西,一样一样的去准备就行。不过,这一段我倒是等了大半年才办好,原因是填写孩子抚养费的表格时需要最近一年Tax Return的Notice of Assessment, 用以证明双方的收入,而小朋友他老爸说没收到,直到快圣诞节了才发给我。
计算孩子抚养费的表,看起来挺复杂份长表,不过,我们的情形填起来挺容易。计算结果,毫无疑问他需要付抚养费的,双方的协议里面也一定得包括这部分。所以,起草agreement的时候,我就跟他商量,数额不大,简单点呢就直接把那个数额写到协议里面,付不付、什么时候付、怎么付你看着办,这么多年你也知道我从来没找你要过。如果你不想把这数额写进去,或是想少写,那么你得给些理由来justify, 不然法庭站在保护孩子的利益的角度,是可以不同意我们的协议的。他选了前者,所以我也很容易地完成了双方的协议。
然后做好Joint Application的cover pages, 填好sworn的表格,给他review, 增加、更正些信息和数字,finalized后寄了过去。他签了该签的地方,去加拿大大使馆做了oath, 全套文件寄了回来。
三月初的一天,因为感冒没去上班,下午感觉好了些,于是拿上文件去了court. 他们review了一下所有的文件,没有问题。宣誓,开票,付钱,交回一联收据,case being filed.
差不多一个月后的April 1, 中午我去开信箱,见里面躺着封“Ministere de la Justice Quebec”的信。折开,全法语 (虽然我们的申请全是英语的,收到的结果都是法语的,这就是Quebec…嘿嘿…这里的法定语言可不是双语,而是法语的)。我还看得懂” Cour Superieure”、“Jugement”、“Homologue”的意思。不过,直到那位下班回了家,看完确认了,我才终于可以高呼了一声“Oh yeah, I did it!” :)
PS to 有类似需要的JMDX: 各省各地的法律可能有所不同,要求和程序应该不是完全一样的。如果双方同意协议解决, 我的建议是大家一开始就直接到你所在地的court去问, 他们应该是可以免费提供需要填的表格的。不过, 指导如何填些的文件/指南,可以去网上或者书店买。魁省计算方法孩子抚养费有一个政府出的标准,需要对照自己双方收入总和以及孩子数量去查出基本抚养费,可以在政府网站找到,免费。
他已经有些年没来看过RR了, 自从我和D在一起以后. :(
他父亲以后还会时常来看望宝贝的吧?
小杏儿, 你什么时候有空来这吗? 我记得你提到过的. 怎么没信了?
Thanks. Yeah, I did do great job. :)
是呀,是呀. 你的应该早已经好了吧. 现在再给RR办护照应该不用那么麻烦了吧, 你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