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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的二十三岁 (续完)

(2006-11-26 20:24:09) 下一个


4)第一次正式带一个男孩回家见父母,也第一次去见男孩的父母
 

认识男孩是因为一篇小文章,确切的说,是他看上文中的那个女孩,于是爱屋及乌的,想当然的,喜欢上了码那篇小文的人。

据说是文中的女孩触动了他的怜惜之心,他希望能“为她撑起一片蓝蓝的天”,“蓝蓝的天”当是每个小女生都想要的(其实也不小了,只不过跟几年前的大女生比较而言 J),所以,就有了后面的那些故事。

故事算是有一个颇吸引人的开始,遗憾的是也有一个颇老套的结局。其实,不记得他是不是曾经有过“其人不如文”的后悔,但记得当他见到我能够自己动手喂饱我们两个人的胃的时候,他很感叹的说:没想到你还会做饭呀?- 哈哈,难道我真码出过一个那样不食人间烟火的柔弱女生吗?!


5)旷工达一星期之久

6)30几个小时的火车,不吃不喝不睡

不言而喻,这两大“壮举”是与第四点有关的了。除了一个“爱”字,还有什么能让人变得这么“疯狂”?(其实,这算得上疯狂不? :))

在那个年纪,是相信只要有爱,其他的问题都不是问题,都是假以时日就能解决的。于是,放下自己的原则,去接受许多自己曾以为怎么都不会接受的东西,比如说曲解,比如说不信任,比如说在相聚后归途的火车上也能惹上个女孩子并发展到信誓旦旦地承诺的花心。

所以,就象一个睁眼的瞎子,一堆堆的问题,看不到心里。 总是在不由自主的改变自己,在一厢情愿的等他的改变,在一如既往的执着和挽回,一千多公里的距离也挡不住。

当然,生活终究是会给这种天真一个很好的LESSON的。所以,从此懂得,人真是分多种,有些不同是根本的,指望自己能改变那个人,甚或是改变自己去同化,那-是-不-可-能。

7)在小店里,为买五毛钱还是六毛钱的方便面犹豫

8)公司为新来的大学生租的农民屋,作整幢楼唯一的女生

9)整天听鸟语,不过一两个月差不多听得懂,然后开始用鸟语蒙人,到现在也停留在蒙人水平

10)第一次吃木瓜,全部扔掉,现在却是最爱之一

初到GZ工作的日子是很清苦的。如果没记错,工资单上的基本工资是七十几,加上各类补贴,每月是129大元。前半年是实习期,奖金分文没有;后半年,拿50%奖金,基数每个分厂部门不同。而且,大半年的时间,就火车跑CS,跑HZ的跑了四次来回,跑到有次连回程的火车票都要找父母拿钱才买得起。每分每毛的省,然后把省来的钱都撒在了铁轨上,还心甘情愿。

其实自己一直并没意识到自己有幸成了那幢窝居的楼唯一的女生,直到同楼的男生有天告诉我,刚才有人在楼外打听你,我们没有告诉他们,因为你是这楼唯一的女生。虽然为此我没能跟自己找上门的几个老乡见上面,我真挺感谢同楼男生们对我安全的关心。

关心我安全的还有一个人,是一个比我还小三岁的本地女孩子。那时偶尔要值中夜班,她总跟我在一起,下班后就用她的自行车送我回家。第一次见到她,觉得她是一个不拘言笑的女孩,并不觉得容易相处。当然,我的第一印象是错的,我们其实很快就相处的不错,一直都相处得很好,感觉总是很近,虽然我们最远的时候相隔个整个太平洋加大半个美国大陆。

前两天聊起来,她居然是那个单位在我的联系人上仅寸的硕果。她是个很有故事的女孩,也是我最最佩服的一个女孩,在我心里,她真的是一个自己想要做什么就一定做得到的女孩
 这个周末她又跑马拉松了,我明天要问问她跑得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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