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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谈中国言论自由的五个层次

(2012-12-08 12:05:34) 下一个



吴思谈中国言论自由的五个层次

吴思先生是当今大陆学界最著名的思想者之一,他的著作《潜规则》和《血酬定律》不仅热卖,提出的这两个概念也成为观察传统和当代中国社会的有效工具。同时,作为《炎黄春秋》杂志的总编辑,他对舆论管制有深切感受。近日在纪念1982年宪法颁布三十周年的研讨会上,吴思先生以房屋面积为比喻,通俗地形容了当今中国大陆言论自由的现状。

长久以来,中国大陆媒体究竟有没有言论自由?在官方和民间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在官方喉舌的宣传中,当今媒体享有真正的、充分的言论自由;而在激进反对者看来,官方宣传部门的控制像一块铁幕,极大程度地扼杀了舆论的生机。而作为《炎黄春秋》的总编辑,吴思先生,经常要面对言论的管制。在他看来,中国的言论自由实际上至少可以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美好图景,其中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一条款被称为“六大自由”,没有做任何限制,看上去很美,如果用房屋面积来比喻,可以比作100平方米。

但是实际上有没有100平方米呢?没有。原因就在于第二层:法律。吴思先生详细解释了这一层级上的复杂运作。

中国的《新闻法》经过多次波折仍然不能出台,所以第二层空缺,填补空缺的则是行政法规,它一方面直接规定什么人可以进入出版界,什么人有出版权,另一方面行政法规还规定你可以说什么。

最重要的两个行政法规,一是市场准入制度,但事实上是由“主管主办单位制度”来替代的。什么是主管主办单位制度?创办一个媒体,必须要由主管主办单位申请才能批准。一定是省部级单位才能作为主管单位,由省部级单位向新闻出版总署递交办刊办报申请,才能被受理并考虑批准。如果我们只是公民个人,而不是某个省部级单位的下属机构,就无权递交申请。通过这种方式,每个公民的出版自由事实上就消失了,变成了单位的权利。

另一方面,可以说什么。对于出版界来说,直接管理言论空间的法规,是“重大选题备案制度”?要说影响重大的话,必须上报备案。什么是重大选题?重大的党史问题、国史问题、军史问题、涉及到“四副两高”( 副主席,副总理、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以上的历届领导人问题,注意是“历届”——从陈独秀开始一直到现在。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与苏联东欧和国际共运有关的问题、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对于办报办刊来说,如果不讨论风花雪月而讨论国事的话,那几乎每篇文章都属于重大选题,这样一来,在理论上都应该报备。

“报备”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名义上)中国没有新闻审查制度,不允许审查,那怎么办呢?就是“报备”。“报备”的意思是我们打个招呼说要发稿了,就拉倒,不须经过批准。可中国的“报备”制度下,不经过批准是不能发表的,于是在“报备”的名义之下,实际上是审批制度。但执行得又不那么严格,所以是个比较模糊的地带。之所以模糊,是因为我们开头有个相当不错的宪法第35条。第35条说,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如果没有这一规定,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称之为审批制度;但既然有这一条,就不能叫审批制度,称之为报备制度。所以,宪法那100平方米的言论空间不是空话,是有意义的。如果没有这个承诺,下面的东西会变得更加直截了当、不加遮掩。在执行中,宪法规定起到了抑制行政法规的作用,从审批制变成了报备制。

在第二层中,除了谈风花雪月可以谈到七八十平方米,如果要谈国事,实际的言论空间可能就从宪法的100平方米缩小到10平方米。

言论自由的第三层,则是“行政命令”,吴思先生解释说:

办网络或报刊的会经常接到一些电话,“打招呼”,这就是行政命令。规定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一般来说,如果上述“重大选题”范围中的问题,提到一下就要报备,事实上是没法操作的,实际上也没法管。所以你说了也就说了,碰了也就碰了。如果你说的与党和政府的方针口径一致,一般不会有人找麻烦;口径不一致,才会有人和你打招呼,下行政命令。如果大家都老老实实,心里知道言论边界在哪里,当一个听话的好总编、好编辑、好记者,双方相安无事。这种情况下,我们享受到的言论自由就不像第二层行政法规所规定的10平方米那么惨,大概能有20平方米。

另外两个层次,则要归功于敢言媒体人和广大公民的作用:

第四层,有些杂志和报纸比较“猛”,比如《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撤了一个主编再换一个,前赴后继还那么“猛”,就拿他不好办。还有些杂志,比如《财经》,还不属于某一个行政体制之中的某一个部门来管,它的准入身份比较模糊,有公司性质,管起来也不那么顺畅。另外有些杂志可能后台还挺硬,而且前台也比较硬。前后都比较硬的话,就可能把言论空间从20平方米撑到30平方米,甚至有50平方米。这就是我们在面对一个不那么循规蹈矩的主编时,可能享受到的言论空间。

第五层。本来作为准入制度,必须要有主管主办单位。但诸位开一个微博,谁是主管主办单位?我们开一个研讨会,谁是主管主办单位?饭桌上你“胡说八道”,谁又管的了你?于是就又产生一个言论空间。你办一个微博,不需要批准,当然,有可能“被跨省”等等,或者如浦志强律师关注的劳教,这些问题还是有的。但是总体来说,没有准入制度了,这就是一个大空间。几千万人发微博,管不胜管,于是又产生了第五层的自由,这种自由又比刚才四层都宽松一点。在刚才说的比较“猛”的杂志主编的30到50平方米基础上,诸位可能能冲到60到70平方米。

因此,在吴思先生看来,中国言论空间的结构是相对复杂的,言论自由既不是“全有”,也不是“全无”,而是至少包含这五种层次。言论自由从100平方米缩水到10平方米,再扩展到60、70平方米,并不是来自于书面规定或官方恩赐,而是媒体人和普通公民抗争的结果。

(来自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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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颐和园的评论:

您过谦了,哪里谈得上“指教”,术业有专攻,互通有无而已,这也正是互联网的用途之一。: )

光纤技术是宽带互联网的载体。大家熟悉的4G无线通信技术其实也依赖于光纤,先用无线电信号传到机站,再转为光信号做远程传输,快到目的地(几百米到几英里以内)再转回无线信号发送到手机上。为此美国2011年新增了上千万英里的光纤。所以说高锟先生对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巨大贡献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颐和园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阿留:

谢谢指教,以前还真不知道高锟先生对人类科学进步的贡献跟咱们天天使用的互联网有关。长了知识。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颐和园的评论:

也是给世界人民的厚礼,不过不是上帝给的,是人类创新的结果,或曰“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很高兴一位华人为实现全球互联网做出了杰出贡献--那就是因开创了光纤技术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高锟先生。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颐和园的评论:

也是给世界人民的厚礼,不过不是上帝给的,是人类创新的结果,或曰“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很高兴咱们中国人为实现全球互联网做出了杰出贡献--那就是因开创了光纤技术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高锟先生。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好文章!实实在在的讲出了国内言论自由的现状。谢谢万老分享。
颐和园 回复 悄悄话 看来吴思先生不仅是思想家、作家、出版家、还是游刃有余地游走在灰色地带的韬略家,令人钦佩!吴思先生谈及的前四个层次是中共建政以来一直存在的,只有第五个层次是近年来因互联网而产生的新空间,令中国的言论自由从30-50平米撑到60-70平米。还是那句话:互联网是上帝送给中国人民的最好礼物。

谢谢万兄分享。
打酒的 回复 悄悄话 中国言论空间的结构是相对复杂的,言论自由既不是“全有”,也不是“全无”,而是至少包含这五种层次。言论自由从100平方米缩水到10平方米,再扩展到60、70平方米,并不是来自于书面规定或官方恩赐,而是媒体人和普通公民抗争的结果。

Freedom in/of the press is like Chinese women's cleavage: 若隐若现
xiache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人对法律的基本态度和认知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炅龙 回复 悄悄话 吴思这篇文章好,条理清晰。比周鸵那篇替刘三百求情的好多了。那一篇从于光远是邓小平三中全会的执笔起替于从邓处借信用,再从周是于的学生关系把那信用再转移到周,然后发号施令,文风中就品出了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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