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戏曲史》与王国维其他著作比较起来,更显得材料翔实,校勘、辨伪、辑佚甚力,考证精审。着眼点在宋元戏曲,并认为元代戏剧为高峰,广征博引地加以论述,同时又对上古至五代的戏剧加以论述。首创一部中国戏剧史,重要的在于理清线索。王国维说:“我国戏剧,汉魏以来,与百戏合,至唐而分为歌舞戏及滑稽戏二种;宋时滑稽戏尤盛,又渐藉歌舞以缘饰故事;于是向之歌舞戏,不以歌舞为主,而以故事为主,至元杂剧出而体制遂定。南戏出而变化更多,于是我国始有纯粹之戏曲;然其与百戏及滑稽戏之关系,亦非全绝。”王国维的着眼点在于说明戏曲是一种独立的艺术样式,所以就致力于说明它产生的历史状况,特别重视对这种艺术样式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某些因素,详加考订、重点研究。
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序文中指出“观其会通,窥其奥窔”。这里所谓“观其会通”,是一种史识。治戏剧史要理解其发展的脉络,也要知道一种艺术样式发展的高潮。戏曲开始时与巫的活动发生过联系。唐代有歌舞剧和滑稽剧,这都属于歌舞剧。宋代始,有纯粹演故事的戏剧,但其中穿插竞技游戏。真正的在艺术上有独立意义的成熟的戏曲始以元代的杂剧。因为,这时“杂剧之为物,合动作、言语、歌唱三者而成”。这里不但揭示了戏剧的一般的特征,而且提出了中国古典戏剧是一种歌剧的精彩见解。
王国维是从戏曲史的发展中确定元杂剧的历史地位的。为了“究其渊源,明其变化之迹”,他考察了上古至元的戏曲发展,以便从中确定中国戏剧的特质。这样的特质是通过成熟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突出地表现在天才作家的作品中。元代杂剧的成熟表现在音乐方面乐曲更为“雄肆”,“宋杂剧中用大曲者几半。……移宫换韵,转变故多,故于雄肆之处,稍有欠焉。元杂剧则不然,每剧皆用四折,每折易一宫调,每调中之曲,必在十曲以上;其视大曲为自由,而较诸宫调为雄肆”。戏曲是综合的艺术,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关系是不断变化的。元杂剧可以作为中国戏曲的代表,是因为到了元杂剧才确立中国戏曲“以故事为主”的格局。“我国戏剧,汉魏以来,与百戏合,至唐而分为歌舞戏及滑稽戏二种;宋时滑稽戏尤盛,又渐借歌舞以缘饰故事;于是向之歌舞戏,不以歌舞为主,而以故事为主,至元杂剧出而体制遂定。”其实,宋代的戏曲已是叙事体,元代“以故事为主”,还有一个不同的地方,即“代言”的出现。“代言”指的是一种叙事的方式。叙事,可以以戏作者角度去叙述,也可以以某一个人物的特定角度去叙述。“代言”是通过人物本身的角色地位来表演,这是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这样的方式出现,使元杂剧成熟了,用王国维的话来说:“中国之真戏剧出焉。”
《宋元戏曲史》全书十六章,其中讨论元杂剧的五章,前叙其渊源,后又叙其余绪。在元代作家中,王国维着重论述关汉卿。他考订关汉卿的生卒年和经历,“关汉卿一空倚傍,自铸伟词,而其言曲尽人情,字字本色,故当为元人第一。”从王国维的文学观来分析,他认为一代有一代的文学,元代是以杂剧为代表。而某一种艺术形式总是由天才作家的推动才得到发展和成熟的。他的研究成绩在于,准确地估价了杂剧在元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又准确估价了关汉卿在杂剧创作中的地位。本来,关汉卿的地位是有争议的,比如钟嗣成《录鬼簿》将他排在首位,朱权《太和正音谱》却将他排名第十位。王国维清醒地注意到,杂剧在元代的繁荣,有它的历史条件。“余则谓元初之废科目,却为杂剧发达之因。盖自唐宋以来,仕之竞于科目者,已非一朝一夕之事,一旦废之,彼其才力无所用,而一于词曲发之。且金的科目之学,最为浅陋。(观刘初《归潜志》七、八、九数卷可知)此种人士,一旦失所业,固不能为学术上之事,而高文典册,又非其所司也。适杂剧之新体出,遂多从事于此;而又有一天才出于其间,充其才力,而元剧之作,遂为千古独绝之文学。”这里对元杂剧繁荣的社会原因作了说明,对元杂剧普遍繁荣与出现天才的关系也作了好的分析。
在评论中国杂剧的发展线索时,王国维很看重周边其他民族和国家文化的积极的影响,主要是在乐曲方面受到的广泛的外来影响。他认为:“三代之顷,庙中已列夷蛮之乐。汉张骞之使西域也,得《摩诃兜勒》之曲以归,至晋吕光平西域,得龟兹之乐,而复其声。魏太武平河西得之,谓之西凉乐,魏周之际,遂谓之国伎。龟兹之乐,亦于后魏时入中国。正齐周二代,而胡乐更盛。……故南北曲之声,皆来自外国。而曲亦有自外国来者,其出于大曲、法曲等,自唐以前入中国者,且勿论;即以宋以后言之,则徽宋时蕃曲复盛行于世。”他认为,乐曲方面受西域的影响甚大。杂剧的结构,虽发现宋与辽金杂剧有相似处,然而经王国维研究,认为这是辽金受宋的影响的结果。所以,他得出的结论是:“至元剧之结构,试为创见;然创之者,实为汉人;而亦大用古剧之材料,与古典之形式,不能谓之自国外输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