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与现实的对立,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对立,可以说是近代欧洲文艺思潮中的一个中心问题。许多理论家常常从这一点出发去思考文艺问题、建立理论框架。直接影响王国维的德国古典美学,本身就是当时文艺上浪漫主义运动的理论基础。王国维在文艺创造上追求美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追求理想的境界。崇尚天才,也可以说是一种理想的追求。与此相联系,他批判生活中的“乡愿”、反对唯利是图的人。但是,王国维的实际处境,国有外患内忧,人为衣食奔波,使他不能沉溺于美的理想中构筑关于美的理论体系,也不能在自己的创作中着意描绘美的理想,于是,“忧生”、“忧世”成了他经常的话题。王国维写作《人间词话》的时候,“自然”与“理想”当然也是他思考问题的中心。
《人间词话》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这是词话的第二则。在《人间词话》中,除了“词以境界为最上”以外,首先论述这个问题,是因为它是与境界直接联系着的。但是,王国维并不是从哲学上深入,去论证这两派的区别。他从实际创作的角度去看这两派的表现,所以既看到了它们之间的区别,又揭示了它们之间的联系。上述的词话可以作如下的阐述:理想派按照自己的愿望创造文学境界,写实派标榜如实描绘自然去创造文学境界。然而,这二者实际上很难分开。因为,大诗人用理想的方式写出的境界,必然“合乎自然”,虽然“自然”两字是为写实派所标榜的。而大诗人用写实的办法创造出境界,也一定接近于理想,虽然“理想”两字是为浪漫派所标榜的。王国维善于选用写实派、理想派的理论来说明实际的创作状况,进一步作为自己理论创造的材料。在王国维的时代,无论是浪漫主义还是现实主义都被当作一种新思潮介绍到中国来,王国维当时就敏锐地看到了西方这两派理论如走极端必各有偏颇之处。《人间词话》第5则进一步从理论上分析道:“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这则词话在早期手稿上,每个字旁都画上了圈,可见作者认为是内容重要的得意之作。这里着重论证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和“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与上文论及“理想与写实”是互相呼应的。
《人间词话》有理论高度,就在于作者并不是站在写实派一边,也不是站在理想派一边,而是另外在“写实”与“理想”概念之上提出了“境界”的概念;换句话说,“境界”的概念可以统率“写实”和“理想”的概念。所谓境界“为最上”或“为本”,不只是对于中国的“神韵”、“兴趣”来说是“为本”;即使对于西方流行的理想、写实来说,境界仍然是“为最上”、“为本”。这样的理论主张,在当时是十分难得的创造,可以说是对美学有天才的把握;可惜的是,他没有在闪烁天才火花的地方集中地予以发挥。
在王国维为《人间词话》作序时,用“意境”的概念。从“意境”到“境界”,有承继,亦有发展。从总的理论目标的追求上,它们有共通处。但是,“意境”是从意与境两方面分别展开论述的,论述的重点是“意”与“境”的关系。正如《人间词》(乙稿)的序文说:“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境胜,或以意胜。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学。”到了《人间词话》,理论上明显有了发展:“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第6则)这里显然不是将“意”与“境”对比起来加以论述,而说“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人间词话》并没有从“境胜”或是“意胜”上立论,显然作者已经考虑到情与景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依存是主要的方面;同时,直抒其情的作品,也可以有“境界”,所以用了“真感情”的提法。这样理论上的进展,是与作者更深一层的对现实和理想关系的成功思考相联系的。
王国维没有选择“现实”与“理想”对立的西方习用的方式,那么,他怎样解释“现实”与“理想”的关系呢?他从更高的层次上创立“境界”的概念,企图统率一切,这样就排除了以“现实”与“理想”的对立作为理论骨架的方式。但是,在下一个层次上,仍然有如何对待“现实”与“理想”的关系之问题。王国维论证了它们之间有互相联系的一面,这是将讨论放在实际创作过程验证的。他认识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根源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提出了“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的理论。这就消除了“现实”与“理想”的对立。这样处理的方式,在哲学上,用的是东方的智慧。中国人的“天人合一”、“心外无佛”等传统观念给予王国维以新的启示。
诗人经常面对“自然中之物”,要是对“自然中之物”无所感,就不能从审美上把握到“自然中之物”,换句话说,这些“自然中之物”,不能成为诗人的对象。这些“自然中之物”本身不是文学作品,也不能将它们直接搬到作品中去,而诗人要创造的是“虚构之境”。所谓“入乎其内”与“出乎其外”就是在创作过程中提出来的问题。
《人间词话》第六十则指出:“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美成能入而不能出。”这里批评周邦彦的词,虽有生气,但有局限,不能从更高的角度去表现。与上述词话相联系的,第六十一则指出:“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又必有重视外物之意,故能与花鸟共忧乐。”这里讲的“入”和“出”首要的问题,是诗人的态度。在王国维看来,观察宇宙人生可以分别用“诗人之眼”与“常人之眼”。“常人之眼”带着一己之私欲看宇宙人生,是从利害上着眼的,有了这种局限,不能“入乎其内”,也就谈不上“出乎其外”了。而“诗人之眼”则是从审美的眼光看宇宙人生,这就能感受到宇宙、人生的奥妙,洞见其中广阔的天地。“入乎其内”亦即“有重视外物之意”,这就有新鲜的感受。“与花鸟共忧乐”就是说明人与自然建立起来的某种审美联系。人的忧乐,花鸟能理解吗?当然不可能。但是忧伤的人仿佛看见花在掉泪,鸟在悲鸣,这对于一位诗人来说,却是常有的事,这就“入乎其内”了。为了写出有生气的作品,这是必不可少的。其实这还只是问题的一面。当人们引用苏东坡的诗“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时候,就会领略“出乎其外,故能观之”,也就是“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所以“出乎其外”,指诗人不能局限于某一种具体感受,需要提高自己的透视的能力,站在更高的角度,或者站在全局方面,站在历史发展的洪流中去审视外物。这样写出的作品才“有高致”。为什么“出乎其外”有这样的威力?因为只提出“入乎其内”,可能陷于一人一事,不能从个人欲望中解脱出来。只有从高处用诗人之眼观之,才能以赤子之心去感受世间的真感情、真景物。所谓“诗人之眼”、“赤子之心”显然都是摆脱日常个人欲望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