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喜欢康德美学的人,总喜欢他的思维能力的高超,视野的广阔,理论体系的严正。对于美的分析,康德作了可贵的贡献;但是,他分析美的鉴赏比分析美的创造要丰富得多,对于美的创造,似乎谈得很少。原因是什么?我想大概源于“天才”的观点,因为,既然美的创造是天才的事业,那么,天才们的独创是独特的、没有共同规律的,因而是不能分析的。而对美的鉴赏是一般人都进行的,似乎就容易分析了。到了王国维,我以为,他还没有向自己提出这个目标:创立一种美学的派别。他只是根据自己对康德、叔本华、席勒美学理论的理解,汲取中国所需要的方面,进行介绍发挥。他的选择是有成效的。但是,我们发现,王国维谈论文艺也是鉴赏谈得多。这里讲“天才和美的创造”,显然在理论上不是王国维美学思想中的主要方面,但对于他本人的实践活动,却十分重要,特别是“天才”的思想,在很多方面和很长的时间内,可以说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精神上的动力。
我们将“天才”和美的创造放在一起讲,是因为王国维说过:“美,实可谓天才之特殊物也。”他还说过:“美术者,天才之制作也,此自康德以来百余年间学者之定论也。”王国维所用的“制作”的概念,就是我们今天习惯上用的“创作”、“创造”的意思。他提到的康德关于天才与艺术创造的思想如下:“天才是给艺术定规则的一种才能(天然资禀)。因为艺术家天生的创造才能,本身就是属于自然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天才是一种天生的心灵禀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定规则。”康德总结出天才的四大特征给王国维很大的启示。康德认为天才有独创性、典范性、自然性、不可模仿性。
王国维很强调天才,文学者,天才游戏之事业;但是,他又强调学问、人格。比如,他说:“天才者,或数十年而一出,或数百年而一出,而又须济之以学问,帅之以德性,始能产真正之大文学。此屈子、渊明、子美、子瞻等所以旷世而不一遇也。”
另外一段《文学小言》也说过类似的话:“三代以下之诗人,无过于屈子、渊明、子美、子瞻者。此四子者苟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故无高尚伟大之人格而有高尚伟大之文学者,殆未之有也。”这个思想在《文学小言》中还在三处地方有发挥。王国维讲天才是与“人力”相对的。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知识分子,本来,读书中举是一般的正统之道,然而,这是一条背圣贤之书、做八股文章的扼杀人独创性的道路。王国维在这种郁闷的空气中领悟到“天才”的思想,无疑如同在将窒息时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有意思的是,王国维并不完全否定人力对于艺术创造的作用,也不否定非天才的作品。这就是他提出古雅的概念的原因。这从根本的艺术观上,也是他对天才论的一个补充。所以,在评论作家时,他例举中国四个人为最伟大,但也不抹杀其他人物。有的人虽无艺术上的天才,但用力甚深之故,故摹古则优,而自运则劣,特点是在于古雅不在于优美、宏壮。比如王翚的画、王士祯的诗。他认为这是属于第三流的艺术家。其实,有没有天才也是评论作家的标准,特别是开风气的代表一个时代的有历史影响的作家。王国维反对模仿,就是从这点出发的。《文学小言》中,他对著名诗人王士祯的诗作了尖锐的批评,认为是“莺偷百鸟声”,人云亦云,模仿别人,这就指缺少独创性了。他的批评,作为历史评价,略显苛刻;然而,这正显示了他对独创性的特别的崇尚。他的接受“天才”论,与他自己作为一个正在奋斗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实际处境和心态是相联系的。
“天才”论,也影响他对文学发展的看法。在王国维看来,一代文学的盛衰,归因于天才人物的有无。所以,他认为诗至唐中叶以后不足观了,词自南宋以后也不足观。当然还有一二人例外。正因为这样,天才在历史上是最尊贵的。他说:“民万而始有诸侯一,民兆(十亿)而始有天子一,民京(十兆)垓(百兆)而始有天才一耳。”由此,他认为文学上的天才比政治家的历史地位更重要。因为政治家处理的实际事务稍纵即逝,文学家天才之事业,永垂青史。
应该说,历史上关于“天才”的思想,十分复杂。笔者以为,康德的“天才论”,总结了浪漫主义的经验,在哲学上进行发挥,是有民主主义精神的。到了叔本华时代,“天才”的能动性、创造性不再被强调了,而转向重视一种“静观”的认识性的能力。在叔本华看来,普通人的智慧只照亮自己的道路,而“天才”则照亮全人类的道路。他认为,天才是遗传的,“有其父必有其子”,同时,“天才”既像疯子,又是与群众相敌对的。
王国维在认识论和美的分析方面受到康德、叔本华的各种影响,但是与叔本华也有区别。叔本华重意志不重知力,因为意志是本性。他的遗传说是认为意志是来自父亲,而知力来自母亲。王国维从哲学上、历史事实上和叔本华个人经验上三个方面加以批驳,文章名为《书叔本华遗传说后》。王国维重天才,但不否认人力的作用。王国维对叔本华将天才与群众对立,对非天才加上种种“恶谥”:俗子、庸夫、庶民、该死,尼采称群众为“庸众”,王国维都有非议,认为这是“知力上的贵族主义”。
在“天才”的问题上,尼采的思想,给王国维以极大的震动。王国维区别尼采与叔本华的“天才观”之异同时说:“由叔本华之说,则充足理由之原则,非徒无益于天才,其所以为天才者,正在离之而观物耳。由尼采之说,则道德律非徒无益于超人,超道德而行动,超人之特质也。由叔本华之说,最大之知识,在超绝知识之法则。由尼采之说,最大之道德,在超绝道德之法则。天才存于知之无所限制,而超人存于意之无所限制。”这里指的是尼采不同于叔本华将人的意志看成世界的表象,不同于叔本华将人的欲求,主要是本能的欲求看成意志。尼采提倡“权力意志”,帮人追求权力以反抗生话中的痛苦,这样,他对已有的道德将会破坏,实现价值的重建。尼采提出的“超人说”有破坏既定道德约束的一面,正如王国维引用尼采《察拉图斯德拉》中“破坏旧价值(道德)而创作新价值”的话。但是,尼采确实带来了进取和力量,“超人”们不在痛苦中徘徊,而希冀冲破痛苦的牢笼。这样,“天才”们也就更为痛苦了。正如王国维指出:“呜呼!天才者,天之所靳,而人之不幸也。……一言以蔽之:彼之生活也与人同,而其以生活为一问题也与人异。”这种天才,自己感觉到“昼亦一役夫,夜亦一役夫,醒亦一役夫,梦亦一役夫,于是不得不弛其负担,而图一切价值之颠复。”尼采是“肆其叛逆而不惮者也”。王国维生活在一个寻求新的价值观念的时代,生活在一个压抑而要爆发的时代,在这样的环境中,尼采的思想为王国维所会心地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