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七杀》
夫七杀者,亦名偏官,喜身旺合杀、喜制伏、喜阳刃;忌身弱、忌见财,生忌无制。
身旺有气为偏官,身弱无制为七杀。
凡有此杀不可便言凶?有正官不如有偏官,多有巨富大贵之人;惟其身旺合杀为妙。
如甲以庚为七杀,喜丙丁制之;乙合之,谓之『贪合忘杀』。
七杀却宜制伏,亦不要制之太过;盖物极则反为祸矣!
身旺又行身旺之运为福。
如身弱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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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偏官》
夫偏官者,盖甲木见庚金之类;阳见阳,阴见阴,乃谓之偏官,不成配偶,犹如经言:『二女不能同居,二男不可并处』是也。
偏官即七杀,要制伏,盖偏官七杀即小人;小人无知,多凶暴,无忌惮,乃能劳力以养君子,而服役护御君子者。小人也,惟是不惩不戒,无术以控制之,则不能驯伏而为用;故,杨子曰:『御得其道,则驯伏或作使;御失其道,则狙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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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官论》
夫正官者,甲见辛之类;乃阴见阳为官,阳见阴为鬼,阴阳配合成其道也。
大抵要行官旺乡,月令是也。月令者,提纲也。看命先看提纲,方看其余。
既曰正官,运复行得官旺之乡、或是有成局;又行不得伤官之地,并金财旺之乡,皆是作福之处。
正官乃贵气之物,大忌刑冲破害;及于年月时干,皆有官星隐露,恐福渺矣!又须看年时上别有是何入格?作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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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偏财》
何谓之偏财?盖阳见阳财,阴见阴财也。然而偏财者,乃众人之财也,只恐兄弟姊妹有夺之,则福不全;若有官星,祸患百出。
故曰:偏财好出、亦不惧藏,惟怕有以分夺,反空亡耳;有一于此,官将不成、财将不住。
经曰:『背禄逐马,守穷途而凄惶也。』
财弱亦待历旺乡而荣。
财盛无所往而不妙,且恐身势无力耳。
偏财主人慷慨、不甚吝财,惟是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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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财》
何谓之正财?犹如正官之意;是阴见阳财,阳见阴财。大抵正财,吾妻之财也。人之女赀财以事我,必精神康强,然后可以享用之;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虽妻财丰厚,但能目视,终不可一毫受用。
故财要得时,不要财多。
若财多则自家日本有力,可以胜任,当化作官。
天元一气,羸弱贫薄难治。是乐于身旺,不要行克制之乡;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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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神》
食神者,生我财神之谓也;如甲属木,丙属火,名盗气,故谓之『食神』。何也?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财,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带此者,主人财厚食丰、腹量宽洪、肌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恒不喜见官星,忌倒食,恐伤其食神;喜财神相生。
独一位见之,则为福人;然终亦不清。
却喜身旺,不喜印绶,亦恐伤其食神也。
如运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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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海子平
十神
《论伤官》伤官者,其验如神。
伤官务要伤尽;伤之不尽,官来乘旺,其祸不可胜言。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倘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皆在伤官之处;又行身旺乡,真贵人也。
伤官主人多才艺、傲物气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而贵人亦惮之,众人亦恶之。
运一逢官,祸不可言;或有吉神可解,必生恶疾以残其躯;不然运遭官事。
如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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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体象》天干
《甲》甲木天干作首排,原无枝叶与根荄;欲存天地千年久,直向沙泥万丈埋。断就栋梁金得用,化成灰炭火为灾;蠢然块物无机事,一任春秋自往来。
《乙》乙木根荄种得深,只宜阳地不宜阴;漂浮最怕多逢水,刻断何当苦用金。南去火炎灾不浅,西行土重祸尤侵;栋梁不是连根木,辨别工夫好用心。
《丙》丙火明明一太阳,原从正大立纲常;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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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太岁吉凶
太岁乃年中天子,故不可犯,犯之则凶。经云:『日犯岁君,灾殃必重;五行有救,其年反必招财。』
且如甲日见戊年,太岁是也,克重者死。甲乙若寅卯亥未日时者,犯克岁君,决死无疑;有救则吉,乃八字庚辛巳酉丑金局也,经云:『戊己愁逢甲乙,干头须要庚辛』;或丙丁火局焚木,有灾勿咎,效此推之;或得己合甲亦解之。
大抵太岁不可伤之,相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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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为主
予尝观唐书所载,有李虚中者,取人所生年月日时干支生克,论命之贵贱寿夭之说,已详之矣!至于宋时,方有子平之说;取日干为主,以年为根,以月为苗,以日为花,以时为果;以生旺死绝休囚制化,决人生休咎。其理必然矣,复有何疑哉!
一曰官,分之阴阳,曰官、曰杀,甲乙见庚辛也;二曰财,分之阴阳,曰正财、偏财,甲乙见戊己也;三曰生气之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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