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中午,百家客栈酒楼的雅间里,摆好了一桌酒菜,对坐二人,正是三掌柜碧血和她师叔穷酸。只见碧血边给穷酸斟酒,一边问道:“师叔昨夜休息得如何?”穷酸赞道:“挺好,二十几年没有住这么宽敞的房子了,百家客栈一如当年呐。”呷了一口酒,又道:“我们派向来不做生意,你怎么会做起了老板?”碧血道:“此事还得从头说起。先要问师叔,江湖上最近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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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见楼梯间响起一阵急促的咚咚声,接着是一阵破锣般的暴喝“什么人敢来百家客栈撒野?”话刚传到,众人眼前一黑,楼梯口出现了位身高体壮的年轻女子,膀宽腰粗,圆圆的身子裹在一身绿衣里,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夺目。只见她面貌凶悍,目光徐徐在人群中扫视。跑堂伙计不敢注视她,指着那坐着的艄公,嗫喏道:“就是坐着的这两个。”
围观的众人中,有些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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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熙熙攘攘,格外繁华,好玩之物甚多,引得年轻公子频频侧头注目。二人脚下不停,转过两道弯,鼻中传来一阵香气,抬头就看到高高一栋酒楼立在眼前,“百家客栈”四个大字龙飞凤舞,闪烁着金光,从楼顶悬挂下来,甚是威风。那艄公轻车熟路,直上到顶层,拣了个靠窗的位置就座。跑堂伙计过来招呼,他二人要了一大壶酒,又点了几盘下酒菜,开始高谈阔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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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鹰特邋遢大陆的西南边陲,本是块蛮荒之地。处处荆棘莽林,步步毒虫猛兽,尤以蚊子著名。那蚊子体积大如老鹰,又剧毒无比,成群结队起来,能上天吃鸟,下水捉鱼。因为这蚊子的关系,这块地自混沌开辟以来,向无人烟。
不知哪年起,大陆上开始传说,这蛮荒之地上有棵长生树,结有长生果,吃后能长生不老。此后便有不怕死的亡命之徒,前仆后继地来此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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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旁有颗荔枝树,到了六月,就挂满了熟透的荔枝,无人采摘,过不了多久就会在地上铺满一层。
我曾经挺爱吃荔枝。爱它的壳好剥,两手拿着轻轻一用力,就露出了晶莹剔透的肉,水灵灵的,入口滑而不腻,香甜的味道能弥漫到心窝。第一次吃是大三暑假,初次到广东,满街都是它,价格也不贵,想到杨贵妃当年动用快马加鞭才能吃到不新鲜的荔枝,满怀激动与兴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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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吃,第一个就想到了鸡和鸡蛋。
在我的印象里,吃鸡代表的是喜庆。小的时候,只有逢上过年过节,或者乡里有人请客,才会吃鸡。鸡一定要现杀,只见大人一手提鸡,另一手拿把刀和碗,走到离房屋远远的地方蹲下来,拿刀往鸡脖子上一抹,血就迸了出来,流入了碗里。然后是拔毛剁块,土鸡大的不过两斤,也就寥寥十数块,放进锅里炖到半熟,再加入黄花菜黑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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