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诚恳请教诸位老师:
我的I-140和I-485是同时递交的(EB1-OutstandingResearcher).在I-485pending180天以后,I-140尚未批准,AOS(AP&EAD)的情况下更换雇主(sameresearchcategory),
1.原雇主是否能够撤回I-140?
2.即使原雇主不(能)撤回I-140,USCIS是否会因为我没有继续为原sponsor工作而拒I-140,并导致I-485随即失效?
3.除了出具confirmationofemployment,新雇主是否可能将原I-140takeover?这样处理的代价(costanddelay)...[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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