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安第斯】(17) 脚踏实地 (有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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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起来,做每天例行的事:喝一口米盖尔递进帐篷的热古柯茶,收我那硕大的睡袋,把所有东西装包,将行李袋提到营地中间铺在地上的防水布上,用那小塑料脸盆热水洗一下,抹上防晒霜,然后去吃早饭。十二天来这样的生活方式似乎已经习惯了。

(1)沿着小河出发,不久就是个平原,好大一个高原天然牧场!

(2)河道蜿蜒,草地松软,牛马成群,世外桃源一般富饶的地方。

(3)背离雪山,地貌似有不同,高耸的岩石让我想起美国西南的风光。

(4)最后一天,连没带相机的克里斯汀也放慢了脚步,在这里让同伴给她拍照留念。

(5)回首望去,瓦伊沃什雪山渐行渐远。

(6)高原的风光如此迷人,让我怎么也看不够,还没有离开,心里就想着还要再来。

(7)最后再看一眼冰川,雪峰,草场,牛群。

(8)离开小河平原,我们开始沿着一个大峡谷的边缘走。

(9)先前还在四千多米的高原上,这会儿一下子好象变成荒漠风光了。

我默默地走着,回想着我这第一次的高原徒步露营旅程,想着时间机缘的巧合,把我带到这条原来不曾听说的瓦伊沃什山路,我是多么幸运。一路走来,雪峰群山日出日落的辉煌,高原草地上成群的牛马,夜空里满天的繁星,冰川雪崩时的空谷回响,那一个个碧绿的冰湖,一条条蜿蜒的小河,一片片盛开的野花,都让我印象深刻,叹为观止。这是一片原始的纯净的土地,置身其中,走在山上,每每目之所及,空无一人,唯苍天之下群山无尽,那时的感觉,无以言表。还有那在海拔五千多米的山坡上飞奔的羊驼,在湛蓝湛蓝的天空上翱翔的安第斯雄鹰,似乎让我耳边时时响起 Simon & Garfunkel 填词演唱的那首 El Condor Pasa(秃鹰飞去):

......
I'd rather be a forest than a street ......

I'd rather feel the earth beneath my feet
Yes I would
If I only could, I surely would......

是的,我想要感受脚下的土地,不为什么,没有理由,我愿意,我需要,我渴望。

 

 

(10)【GPS 记录】

走动时间: 4:47 小时
停顿时间: 1:15 小时
全程时间: 6:02 小时
徒步里程: 15.9 公里
上升海拔: 0454 英尺
下降海拔: 2962 英尺
终点海拔: 3256 米

最高海拔: 4082 米

全程累计徒步 127 公里,爬高 26306 英尺 (8018 米),下行 26451 英尺 (8062 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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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凡 发表评论于
谢嘉班林班光临!
林间曲径金秋时 发表评论于
好听, 好看。
嘉崚子 发表评论于
漂亮!
奚凡 发表评论于
好潇洒啊 :)
奚凡 发表评论于
这可是你说的啊,要负责的哦
熊猫媳妇 发表评论于
猴子掰玉米的偶,被你看穿了。 其实我更喜欢人少更野的地方。 Patagonia 人好多。
天涯之旅 发表评论于
我也超喜欢这首曲,在利马机场最后一次听到的时候,差一点就留下了。
天涯之旅 发表评论于
哈哈,这话听你说了好几次了。好事,不断有更喜欢的:))
小黑猫 发表评论于
你该再走慢些,再多拍些照片:)
奚凡 发表评论于
好在俺有照片为证,不能说这地方是俺瞎吹忽悠人去的啊
奚凡 发表评论于
嗯,我同意 ;)
奚凡 发表评论于
谢谢,握手。那首老歌还是中学时就听了就喜欢,
熊猫媳妇 发表评论于
我现在对这条线的热衷度都超过了Patagonia了。 :)
tang07059 发表评论于
可以考虑去走个不过夜的短途。
tang07059 发表评论于
这条路线很漂亮,值得徒步。
work&family 发表评论于
excellent writing. love the translation
奚凡 发表评论于
俺想的却是步你的后尘,明年去 Patagonia 徒步!
奚凡 发表评论于
那容易啊,反过来走,一天来回,都不用过夜 :)
经纬线 发表评论于
不知何时才能追随大侠脚步,秃鹰飞去!
熊猫媳妇 发表评论于
这一段太美了。我就走这一段就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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