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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里合一:我们有宝贝放在瓦器里--经文解析(19)-4

(2006-06-01 21:17:28) 下一个

在基督里合一:我们有宝贝放在瓦器里(十九) -- 约翰一书第四章经文解析

经文解析的修订是在圣灵的光照带领下。一切感谢赞美荣耀归给主!

(五) 灵的辨认(4:1-6)

本段信息跟(2:18-23)类似,但是第2章比较注重那些混在教会中的敌基督者,而这一段却注重那些比较显明的敌基督者的灵,异端的灵,也就是魔鬼邪灵。(2:8-26)是指出敌基督者在教会的组织里面所给予教会的扰乱。本段则指出那些敌基督者在属灵的经历和道理方面所给教会的扰乱,也可以包括敌基督者的灵在超然的事上的活动。但不论2章或本章,敌基督者的信仰,和敌对基督的态度是相同的。

在这里告诉我们怎样辨认敌基督者的灵,可分三点研究如下:

一.分辨他们的来源(4:1)

【约壹四1】「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

(文意批注)

上文刚刚说过,我们凭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在这里紧接著就要信徒对「一切的灵」不可不加辨认地相信。因为还有邪灵。魔鬼邪灵在这世界上时时处处要引诱人离开神。异端邪说、假先知常常都是出于魔鬼邪灵。

「不可都信」,不是说一切超然的事都不要信,而是说不可都信,不可因为那件事属于超自然的,就轻信以为是出于神;因为那些事假先知也能仿效著行的(太24:24)。

魔鬼的诡计是叫不信的人甚么都不信,又使信的人甚么都信。那结果却都同样地陷入它所设的陷阱中。

「总要试验是出于神的不是」,在这里「要试验」的意思,不是只限定用这几节经文,是提醒我们「总要试验」辨认,不可囫囵吞枣,盲目的接受。最重要的是试验它的来源是否出于神。

这样,甚么灵是出于神的呢?下文将有些说明。此外,圣经论到圣灵的经文也可以作我们的参考,帮助我们知道甚么不是出于圣灵:

所应许的圣灵(弗1:13)--圣灵本身出于神的应许,他不会叫我们求神所未应许的。

真理的圣灵(约14:17)--神的灵必引人行真理,而不背乎圣经真理。

赐生命的圣灵(罗8:2)--使人顺从新生命的律,不是放纵肉体的。

施恩的灵(来10:29)--「施恩」不会带著咒诅和嫉恨。

荣耀的灵(彼前4:14)--不作羞辱的事,是使人荣耀主的。

先知的灵(林前14:32;12:10)--是顺服先知的。

永远的灵(来9:14)--必定承认基督献上的血,有永远赎罪之功效。

二.分辨他们的信仰(4:2-3)

【约壹四2-3】「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

(文意批注)

辨别是圣灵还是邪灵的基本标准是:是否承认耶稣基督是主,是曾道成肉身的主。凡承认耶稣基督是主的,就是出于神,是圣灵;凡是不认耶稣基督是主的,就是出于魔鬼,是邪灵。世上的敌基督者都有魔鬼邪灵在里面。

三.分辨他们的跟从者(4:4-6)

【约壹四4】「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文意批注)

在这里转向信徒,训勉他们:虽然敌基督者的灵已经在世上了,但信徒不用惧怕,因为我们是属神的,那住在我们里面的灵--基督的圣灵是比那在假先知们里面的灵更大,并且我们在基督里已经胜了他们。

因为有些信徒会因敌基督者的灵已经在世上而恐惧,所以这里插入勉励的话。虽然邪灵之工作相当厉害,但信徒已经有胜过他们的圣灵住在心里,且在基督里已经是胜利者。要是惧怕它,反而给它们可以攻击我们的机会。但如果我们坚信我们属基督的人已经胜过它们,邪灵就不敢也不能攻击我们了。

要牢记我们的主已经得胜,已经得到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28:18)。我们只要坚定信靠我们里面的圣灵,就必作得胜者。

【约壹四5-6】「他们是属世界的,所以论世界的事,世人也听从他们。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文意批注)

这里的「他们」是指那些由敌基督者之灵所运行的假先知,就是上文提到的在世上的由敌基督者之灵运行的「人」。「我们」是指使徒和神仆们。

在此指出假先知与真神仆的另一项不同,就是他们的跟从者不同。假先知们是属世的,他们的言论、行事和对这世界的各项主张,会迎合世人的喜好,是世人所接纳所听从的,所以他们的跟从者也跟他们一样是属世界的。但基督徒既认识神,有神的生命,且在生命经历中与神相交,就听从那些传讲真理之真神仆们的教训。这样,我们便能按真理分辨出真假来。

(六)、彼此相爱(4:7-21)

这是本书第三次讨论「爱」的信息。第一次在(2:7-11)论爱弟兄是行在光明中之表现。第二次在(3:10-18)论爱弟兄是神儿女与世人分别的表征。第三次就在本段,论爱弟兄是从神生的人当然的责任和表现。

而本段所论与(3:10-18)的信息更为相似;但是(3:10-18)注重「爱」是信徒与世人的分别,而本段则注重爱是信徒应有的生活表现。为著要与世人「分别」,我们应当相爱:为著我们都是神的儿女,更应当相爱。

一.因神爱我们而彼此相爱(4:7-11)

这里一再重复地提醒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跟林前13章的信息在基本观念上是相同的--爱是一切灵命活动的价值,是追求灵命更像基督的「最妙的道」。相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3:37-39)。信徒相爱又是教会属灵生活的最高表现,也是个人灵性长进的最实际学习。

1.我们是出于同一个爱的源头(4:7上)

【约壹四7上】「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

(文意批注)

神是爱的源头;我们既是神的儿女,由这爱的神所生,出于同一爱源,这样岂能不相爱?爱的源头所流出的岂能不是爱的甘泉?所以我们应该相爱,因我们已经具备相爱的基本条件。

爱既是从神来的,反之,恨就是从魔鬼来的。我们的行事是出于爱还是出于恨呢?那是一项记号,帮助我们从原则上知道,那究竟是出于神的还是出于魔鬼。

2.相爱是神儿女的凭据(4:7下-8)

【约壹四7下-8】「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

(文意批注)

在这里以是否相爱作为信徒与世人分别的凭据。神就是爱,凡从神而生的,也必像神那样成为爱的人。并且一切有神生命的人,必领受神的爱和运用神的爱,而在爱心的经历上更加认识神。反之,没有爱心的就证明不是神所生的,且不认识神。

注意,本书对于甚么是「爱」所下的定义「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4:10),又说:「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3:16)。照这两处经文对「爱」的定义,就是:

A.神差他儿子为我们赎罪,

B.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命。

换句话说,只有十字采的爱才算是爱,只有神的爱才是真爱。没有接受基督的人,既没有领略神的爱的经历,也没有神的爱在他心里,当然不认识神了。所以说「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

7,8节的「爱心」原文是动词,不是名词。何赓诗译本作「相爱」。不认识神的人,当然不会跟弟兄相爱;反之,有了神的爱的,就知道怎样相爱,且因实行神的爱,在爱心上更多操练运用,也就在经历中,更加认识神了。

「神就是爱」,这是形容神的本性是爱,绝不是说爱就是神。主耶稣说:「我就是真理」和这里所说「神就是爱」同一原理。主耶稣所言所行的每一方面却是绝对没有错误,且永远正确的,所以主耶稣就是真理;神所作的都是出于爱,神的本性,神内心所充满的,以及从内心所表露出来的都是爱,所以说「神就是爱」。

3.神已经爱我们,所以我们应该彼此相爱(4:9-10)

【约壹四9】「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著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

(文意批注)

本节论神如何显明他的爱,有两个要点:

A.神爱我们,曾为我们舍弃甚么?

「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注意神独生子的尊贵与「世间」的卑污。

B.神爱我们,曾为我们成功甚么?

「使我们借著他得生」,这说明神的独生子来到世间并未徒然牺牲。神所为我们牺牲的大有成就,不是枉然的。

这两点都说明了神的爱是用事实来向人显明的。神并不是只在内心的意愿上爱我们,或只用言语爱我们,神更是在行动显明了他的爱。

【约壹四10】「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

(文意批注)

「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

比如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孩子对父母的爱是有限的,甚至连谢谢都常常忘记说;而父母对孩子的爱却要深沉无私得多。而神对我们的爱更是长阔高深,是远远超过世上的父母的。

本节是把第9节的意思重复发挥,而进一步说明爱的定义。甚么是爱?爱就是神「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叫我们可以因他的恩典得救,才是爱的真谛。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罗5:7-8)

4.小结(4:11)

【约壹四11】「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

(文意批注)

本节把上文的教训作一个结论,使信徒看见应当相爱的理由。我们既曾如此蒙爱,亲身领受神的教导,明白爱之真义,就当彼此相爱。

神的爱,并非只供人欣赏他的爱的崇高、伟大,或只是让人私自享用,而是要借著我们这些蒙爱的人,把他那超凡的爱洋溢在人间。

二.因相爱就与神联合(4:12-16)

人怎样跟看不见的神联合?怎么能住在神里面?这是不易理解的。但这里却用很简单而实用的经历指信徒怎样住在神里面,就是要行在光明中,要彼此切实相爱,这样,就是住在那无所不在之神里面了。

1.彼此相爱就与神联合(4:12)

【约壹四12】「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文意批注)

本节有三层意思:

A.从来没有人见过神,但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这比较「见过神」更强得多了。肉眼看见神,未必便会因此有爱心,倒可能因此骄傲起来。保罗有被提到三层天的经历,他却深怕自己因此骄傲起来。但如果我们照神的命令相爱,那么,那位住在三层天之上的神便住在我们里面了。我们的心也就被神的爱所占满了。我们因遵行神的爱而在神里面联合,比较在身外看见神的显现更为有福。

B.从来没有人见过神,但我们若彼此相爱,就能使人看见那住在我们里面的神。虽然不是肉眼所能见,却因我们相爱的生活,而使人认识到那不可见的神。正如主耶稣所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

因着信心和爱心,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与神的生命联合在一起。「相爱」又是信徒对外人最有力的见证;而相爱的见证也就是教会在属灵方面实际合一的见证。

C.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在我们里面的爱就得以完全。「爱神的心」英文等标准译本都译作「他的爱」。「完全」原文可译作「成全」。在(路13:32;约17:4;来7:28;12:23)也同样译作「成全」;何赓诗译本作「得以完全」,吕振中译本作「得成全了」;英文译本却译作'is perfected'。

这节的意思就是:我们要是彼此相爱,那么神所赐给我们的那种属神的爱,就因我们的相爱得以流露出来,在这世上被显明出来,被世人所认识,也就被成全了。反之,我们若不爱,那么神所赐给我们的爱,只限制在蒙爱的个人的内心中,流露不出去,这样神所赐在我们里面的爱就得不到成全了。

2.怎么知道相爱就与神联合(4:13)

【约壹四13】「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 」

(文意批注)

本节偶然看起来似乎跟上节的意思没有甚么直接的联系,但细加体味就会看出本节最少在两方面的意义上跟上节连贯:

A.这里要信徒领悟圣灵的工作跟我们彼此相爱的关联。相爱是要倚靠并顺从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和感动的。我们本不知道怎样相爱。但「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我们才知道应当爱弟兄。本节与(3:24)的意义互相补充。

B.这里要使信徒确实知道相爱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们里面。而神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就是我们可以这样确知的凭据。

可见本节紧接上文的意思,说明人若跟神亲密而住在他里面,又顺从圣灵的引导行事生活,必然在对人的关系上有明显的表现。这表现就是必然有神的爱从这人身上流露出来。所以跟神的关系亲密的结果,跟肢体的关系也会更亲切。

3.神差使徒所作的见证(4:14)

【约壹四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

(文意批注)

按本节使徒受神差遣作了如下的见证:

A.神差他的儿子来,是作「世人」的救主,是为一切信的人。

B.我们得与神联合,是凭神的救法。全在乎神的设计,不在乎我们自己的知识。

C.神为使我们得与他联合,曾为我们差他的儿子降世。神的爱实际的表现出来,可以作我们相爱的榜样。

D.使徒所传的这项信息,是使徒所亲自看见又作见证的(参1:1)。

4.我们怎样藉神的儿子跟神联合(4:15-16上)

【约壹四15】「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 」

(文意批注)

神既然为使我们得与他联合,而差他儿子作世人救主,我们要怎样才能得到耶稣作我们的救主,而跟神联合呢?就是「认耶稣为神的儿子」。

「认」原文就是承认的意思。在约翰书信中共用过五次。除了(约1:1:9)指认罪方面,其余(4:2,3,15;约2:7)都是用在承认基督道成肉身方面;新约中这字几乎全部用在认信基督方面,如:(太7:23;10:32;14:7)「应许」;(路12:8;约9:22;12:42;罗10:9-10;来13:15)。但在(徒23:8)译作「说」,(提前6:12)译作「见证」,在(多1:16)译作「认识」,(来11:13)用在信心伟人「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

这「认」实在就是「承认」,「认信」的意思(参约12:42),跟16节上半的「也知道也信」互相呼应。我们这样的认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我们就得到应许的圣灵(约14:16),神就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神里面了。

智慧派的异端否认耶稣是道成肉身的神子。所以本节等于答复他们的错误,而从积极方面指出该怎样信耶稣才是正确的信,就是认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是道成肉身的。不这样信的,就没有住在神里面,神也没有住在他里面。

5.小结(4:16)

【约壹四16】「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

(文意批注)

我们认识神、信神,是通过耶稣基督,所以我们认识神、信神,首先就是认识和相信神爱我们的心。

「神就是爱 」,与(约壹四8)相同来重复强调,神就是爱。神又是爱的源头,「因为爱是从神来的」(约壹四7)。

所以「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 在基督里合一的信徒必是住在爱中的。

本句还是继续上文的意思反复说明:信心和爱心让我们在基督里合一 -- 我们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并且本节也是上文讨论的一个小结论,回到12节的论题上,为甚么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呢?因为: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三.因相爱的结果可以向神坦然无惧(4:17-18)

1.怎样在审判日坦然无惧(4:17)

【约壹四17】「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文意批注)

本节告诉我们,相爱可使我们在审判日向神坦然无惧。分三要点研究:

A.「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

「这样」,连接上文就是长久住在爱里面,又住在神里面。「爱」指神那种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完全」是「成全」的意思(参12节)。就是在生活上实行相爱,把内在的爱表达了出来,所以说「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相爱显明我们是由神生的,且行在神的命令中--住在神里面,这就是我们还在肉身活著的日子却可以住在神里面的方法。

B.「审判的日子」

相爱既是从神生的凭据,信徒若实行相爱而与神亲密相联,已经遵照主的命令,在神「审判的日子」(林后5:10),都可以坦然无惧了,因为律法的总纲是爱--爱神爱人,一个尽心尽意尽力爱神,又爱人如己的人,就不会落在审判下了。

C.「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对于在基督里合一的信徒来说,就是「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神怎样充满爱,我们也该怎样充满爱,按照神的爱对待人,爱弟兄就是像主,最有爱心的人就是最像基督的人。因此,当然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

本书共四次提及「坦然无惧」:(2:28;3:21;4:17;5:14)。这就是基督救恩的特色。蒙救赎的人在神跟前是自由的,亲密的;只有犯罪又不悔改的人才不能在神面前坦然无惧。按正常的情形,信徒是可以随时坦然无惧到施恩座前。

2.爱与惧怕(4:18)

【约壹四18】「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著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

(文意批注)

A.「爱里没有惧怕」

这句话不能反面推论作:不惧怕的就是在爱里,因不惧怕可能由于无知而不是由于爱。

但在爱里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这样,还有什么灾难、试探、或魔鬼的控告会使他惧怕?这句话也跟17节有关。实行爱心的人,他的爱是完全的(不是只有爱的心愿而不实行的),这样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了。因我们既像他那样地实行爱心,也就没有惧怕的了。

B.「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

何赓诗译本作「完全的爱乃是把惧怕逐出去」,完全的爱像光明把黑暗驱逐出去一样地,把惧怕逐出去,因为「爱弟兄就是住在光明中」(2:10)。所有在光明中的都是坦然无惧的,不必掩饰或怕人知道甚么。

C.「因为惧怕里含著刑罚」

这意思就是惧怕里含著刑罚的观念。惧怕的人,对于自己所作的含有预料可能受刑罚的感觉。这种感觉显示他自己所作的事并非完全光明的事。反之,可能是使他里心有愧的事。所以说:「惧怕里含著刑罚。」

D.「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这意思就是惧怕的人未完全实行爱,未完全在光明中,仍有私心暗昧的成分。这惧怕不是指某些可怕的事物出现使人吃惊,乃是指品德为人方面有私心或有不法的成分,而怕被人揭露,怕爱到谴责那一类惧怕。上句「惧怕里含著刑罚」就是本句应这样解释的有力根据。

四.相爱的动机与实行(4:19-21)

1.动机(4:19)

【约壹四19】「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

(文意批注)

「我们爱」在这一节中,圣经并不指明爱什么,暗示这「爱」的对象,包括爱神与爱人。但下句:「因为神先爱我们」却指明了我们所以用「爱」作为我们行事之动机与准则的理由,是因为神先爱我们。

A.我们不论为人或为神作什么事,都该是出于受神之爱的激励,不是出于自己的喜好。爱是我们最好的动机,也是行动的能力。神是我们爱的源头。

B.我们的爱虽然从神开始的,却不停止在只爱神身上。不是因神爱我们,我们便也只爱神而已;而是要把神的爱流露到一切需要的人身上。

C.神是先爱我们的,我们也该先去爱别人,不该等著受别人的爱。我们既然「先蒙爱」,就当照著神爱我们那样,主动地去爱别人。「先」原文也可译作「第一」,英文标准译本都译作first。

2.实行(4:20-21)

这两节都告诉我们:

A.爱的实际(20)

【约壹四20】「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有古卷作“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

(文意批注)

「爱」神的实际,不是单在乎口里怎样说,而是在乎怎样行。说爱神而恨弟兄,就是说谎话,心里爱神,却不能把它表现在弟兄身上,那么所谓的「爱」,就是只限于言语的爱,那就很可能是虚假的爱。

类似的语气见于(1:6,8,10)等处。本书的(3:17-18)已经指出相爱不要只在口舌上,应该在实际行动上。爱弟兄虽然是信徒属灵最高品德,但它的真正价值在于爱的真实流露,而不在于宣传。说「爱」却又不爱的人,可能:

1. 只不过一种心愿,根本没有心实行,也不愿为爱神爱人而牺牲甚么。

2. 根本就没有爱心,只不过故意多提到爱心,以掩饰自己的自私而已。

甚至有一些假师傅故意多讲爱心,却并不是真正为鼓励信徒爱主,而是要误导信徒听信他们的错误的教训,为著争取信徒的信任而向他们显出「爱心」罢了。那不是爱,那只是「爱的手段」。

B.爱的实行(21)

【约壹四21】「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 」

(文意批注)

爱神的实行,应从爱弟兄开始。爱弟兄是爱神的最实际的学习,否则所谓「爱神」是很容易陷于自欺。不能爱看得见的弟兄,就更谈不上爱不能看见的神。

「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使徒从神所受的命令。这命令的遵行是不容自欺或装假的;必须以爱神为爱弟兄的动机,而以爱弟兄为爱神的实行,才算完满地遵行。基督徒在一切属灵品德的追求上,切忌自欺。自欺,就是行在黑暗中,而本书的主要信息,是要信徒行在光明中,就是按照真理的标准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实在的属灵光景。但弟兄相爱,在信徒生活中占重要部分,而且爱心(爱主爱人)是可以作为评定一个信徒灵性程度的标准的。正因这缘故,在爱心上更容易虚伪装假,言行不一致。对于爱那不可见的神,似乎更容易只凭动听的言语,而不肯真正有所舍弃,所以使徒提出十分简单而具体的验证方法--「不爱那看得见的弟兄,就不能爱那看不见的神」。

── 参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的经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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