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文集

不是文人,就是想写下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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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小学的回忆

(2006-11-22 21:18:33) 下一个

一九七四年七月的一个骄阳似火的日子,我和一帮高中毕业的同学被一条机帆船送到了离家三十里外的一个叫杉木桥的乡村,在那里安家落户,当上了知识青年。我和另外六个男同学,五个女同学被安排在农业队种田。

 

本来我是可以根据有关家庭情况留在城里不下放的。但我高中毕业后一心想上大学,而那个年代大学只招收工农兵学生,留在城里显然难以上大学,我于是就主动申请下放农村。在当时,很多人都想躲避下放。因此我的举动还被当成先进事迹被宣传。下放到了那个农业队后,我又被指定为知青队长。我对当队长与否无所谓。我想的是老老实实的劳动,表现突出一点。等熬过两年,够上大学的资格了,争取被推荐上大学。我因此在农业队里干得很积极。出工老是走在前面,收工总是最后一个。干活拈重的干。象三伏天搞“双抢”(收早稻和插晚稻),我基本上每天都是踩打稻机打谷子。那是最消耗体力的一个工作。

 

没想到我在农业队才干了一年多一点。到了第二年的夏天,收完早稻,插下晚稻之后,大队要调我去大队学校当赤脚老师。本来是调了一个女同学在那里干的,但她被认为没干好,被调回到农业队来了,而我被调去顶替她。

 

我开始有些犹豫,不想去大队学校当老师。我下放的目标就是干上两到三年然后去上大学。我从来没有想到要当老师。我担心去当老师会影响到不被推荐而上不了大学。但管农业队的大队周副支书叫我服从组织分配,听从党的安排,不能不去。他还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别发傻啦,后生子啊。别人想干还轮不上呢!”我于是只好答应了。在学校开学的前两天,我担上行李铺盖,离开了农业队。走了三里地,到大队学校报了到。

 

大队学校坐落在一个小山坡上。是一排两端各突出一截的土砖房,构成了一个少了一边的长方形。土砖房中间的那片空地上,一头竖了一个自制的篮球架,那就是学校的操场和篮球场了。山坡下,是一个四方的池塘,晴天水是碧清的,但是雨天就浑了,因为它周围山坡上的浑水都流到了池塘里面。学校师生的饮水,就是做饭的厨工从那里一桶一桶挑上来的。池塘对面,是一个更高一些的山坡,那里有一大片竹林,看上去郁郁葱葱的。学校周围,有几户农家,早晚的从那毛草房顶袅袅升起的炊烟和此起彼伏的鸡鸣狗叫声,总让人想起陶源明的《桃花源记》。

 

那个学期,我被分配教小学五年级的数学,初中班的物理,化学,地理和历史,还有全校的体育。虽然我爱读书,也喜欢写些文学习作,但我从来没有教过书,没有一点上课的经验。上课之前也没有人教我怎样备课上课。所以上的第一堂课数学课砸了锅。应该是五十分钟一堂的课。但我准备的上课的内容,不到十分钟就讲完了,剩下的时间只好叫学生做作业。学校的校长和教务主任都来听了那堂课。课时没有分配好,是教学中的一个问题。讲完课后我很不好意思。好在校长和教务主任对那堂课还是肯定的多,否定的少。

 

有了那次教训之后,我增加了每堂课备课的内容。有时间多讲,没有时间就少讲,避免了再出现同样的问题。不知道是因为我的讲课还算生动,还是因为我是从城里下放的,对那些山村里的小孩来说有一种新鲜感。他们很喜欢我给他们上课。只有几个星期,我就被认定是能教书的,从而在学校站住了脚。

 

学校的条件非常简陋,教学条件更差,上初中的物理,化学课没有一点仪器设备。叫学校出钱购置少许,校长置之一笑,说学校根本没有多的钱。他并且告诉我,连公社联校的高中班的物理,化学课都没有什么仪器设备。象我们这样的村学校就谈不上添置了。没有办法,我在讲课时自己动手做了几件简单的实验用品。象讲串联,并联电路时,我自己买了电池,灯泡和电线在课堂上作示范。学生们对有实验的课特别感兴趣。

 

那段时间,各级学校对文化课不怎么重视,但对“三队”(演讲队,文艺队,体育队)却相当看重。哪个学校的“三队”抓得好,就说是哪个学校的工作好。因此各级学校从上到下抓“三队”,评比比赛一个接着一个。我是学校唯一的体育老师,抓体育队自然就是我的事了。我所在的学校被“片”学校的领导(管公社下面的几个大队的学校的头)规定抓出一个中学女子篮球队。全校只有两个篮球,有一个还是破的。接到任务后,我以篮球队是一项政治任务为由头,硬让校长批准买了八个新球。然后从两个初中班的女生里“矮个子里面挑高个子”,挑了十个组成了一个篮球队,搞突击训练。每天放学后带着那群女孩子练习一到两个小时的篮球。教她们一些基本动作,还教了她们几个基本的进攻和防守配合战术,那些女生很听话,也很能吃苦。两个月时间下来,进步很快。开始她们连球都拿不稳,但是到后来本校的男生已经不是她们的对手,打她们不过了。不久我又带她们征战公社联校的高中部女生联队,把高中部女生联队打得一败涂地,我们凯旋而归。我因此而在学校和片校都大受表扬。

 

我的队最后还代表公社学校出席了全区的的篮球赛。可惜是“生不逢时”,对手是后来取得了全国少年女子篮球冠军的在同一个区的一个城镇中学的女子篮球队。我的队在那一战中也是一败涂地。要不是对手过分强大,两个队根本不是属于同一个数量级,我的队肯定还会取得更好的战绩的。回忆那些刻苦训练的听话的女孩子们,我现在都还心有感动。对她们都还怀有几分怀念。她们现在都应该是作母亲的人了。只不知她们的生活是不是都幸福。只不知她们还记不记得那些练球的日子,还记不记得我这个一本正经的,严肃的知青老师,也不知她们还想不想打球,或者是不是也会凭她们那时学的一点球艺,教她们的小孩打球。不过仔细想想,她们都是一些乡下的女孩子,后来上大学,进工厂的机会不是很大。家境一般也不好,想必大多结婚比较早,小孩家务一大堆,早把那些打球的日子和我这个知青老师给忘了。 

 

赤脚老师教书是跟其他社员一样拿工分。然后按工分分稻谷。比其他社员好很多的是,每个月政府发给十元钱的津贴。除了交给学校食堂五,六元作每月的伙食费外,还剩下三,四元零花钱。放暑假的时候,我们不能象公办老师一样回家休息,而是被分配到不同的生产队去劳动。到生产队去劳动的那些天,是吃“轮饭”。就是今天去这家吃饭,明天去那家吃饭。村里人讲客气。每餐都至少备一点点荤菜,比如说煎个蛋,炒一碟自己捞的小鱼什么的。吃饭的时候,往往只有男主人上桌陪客先吃,女主人和小孩先呆在一边,等我们吃完了再吃。那个时代物质缺乏,平时很少见到荤菜。那一个蛋,一碟小鱼对我的诱惑力实在是很大。我真想吃。但是看着那些社员家里的小孩子们的比我更馋的眼光,我不忍心吃。往往都是在主人的催促下,用筷子夹少许,作个样子。我的那帮知青同学可没有我这么斯文。有一次他们来大队学校开完一个大队的大会后,周副支书邀他们去他家吃饭。我陪他们一块去。周副支书的妻子蒸了一碗大肥肉,大块大块的,没有一点瘦肉沾在上面。我想她是估计没有人会吃那全是肥油的肉。但是她的估计错了。那碗大肥肉被端上桌没有两分钟,就被我们风扫残云般地席卷光了。

 

那段时间也正是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 的时候,民兵小分队进驻各个村落扫荡“资本主义的残余”,社员家里的“自留地”都被砍掉,不准种菜。市场上连青菜的影子也见不到。那年冬天,学校食堂宰了一头猪。大家都很高兴,心想这下伙食将会大有改善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足足有一个月买不到新鲜蔬菜,我们只好每顿饭都吃肉。开始当然高兴,但后来根本吃不下了。不管炊事员将那肉是煮,是炒,还是蒸,我们一端起饭碗就倒胃口,吃得相当辛苦。有一天一个社员送来几兜青菜,大家如获至宝。比吃山珍海味都高兴。

 

我庆幸当时听了周副支书的劝告去学校教书。因为那一年多的教书让我有时间看书,没有荒废学业。我想尽办法找书看。找到一两本书,就废寝忘食的把他们读完。学校没有电,照明用的是煤油灯。在那山村里面,天黑以后冷火悄烟,到处漆黑一团,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我就在寝室里挑灯看书。学校附近的农民都注意到我的房间里的灯亮得很晚。因为是学校提供煤油。校长埋怨我好几次说我用的煤油是全校老师中最多的,必须要节省点。我说要看书备课,没有办法。学校有个林老师,有一本《古文观止》,被我知道后,硬是借来从里面抄了很多文章。那是我当时能找到的最好的一本书。当我读那本书的时候,我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好象是进入到了一个充满宝藏的新世界。我如饥似渴的读和欣赏里面的那些经典作品。从那里汲取了相当多的文学营养。我后来没有上中文专业,我读过的古典散文很多就是从那本书里来的。

 

也有一些闲时间。偶尔是放学以后,大多是星期日,我喜欢拿一根自制的钓鱼杆,去学校周围的几口池塘里钓鱼。我最喜欢在雨天里钓鱼。那一则是因为雨天鱼容易咬钩。二则是因为雨天特别安静。人们都躲在家里不出来。我或站,或坐在雨中,似乎一个人拥有变得平静安宁的整个世界。那平静的水面上的星星点点的被雨点激打而形成的一圈圈的波纹,让我思想人生,理想。那微微抖动的浮标,给我一个又一个的美好的憧憬和希望 就象我对我自己人生的憧憬和希望一样。

 

晚饭后,我喜欢去那眼池塘对面山坡的竹林里散步。晴天,我喜欢那透进竹林的一搂搂阳光。雨天,我喜欢那被雨打湿的晶莹的竹叶。山坡那边,是一条新修建的全县最长最大的渠道。那时全国“农业学大寨”,每个地方都要搞一点“移山倒海”的工程。我所在的县搞围湖造田,动员全县的农民,自带粮草,前后花了好几年时间,挖了这条渠道。这项工程,没有造出什么粮田,但把全县都搞穷了。但是,当我站在山坡顶上,在夕阳里看着那条巨大的望不到头的长龙一样的渠道时,总是有一股壮丽从我的心底升起。一方面,我切身体会到人的伟大,农民的伟大 一种可歌可泣的伟大。另一方面,它也让我体会到人生的长远,隐隐约约的感到世界总是要变化的。果然不出三年,国家就恢复了高考制度,不再从工农兵中挑选大学生了。

 

在那段山村小学的时间里,最让我难以忘怀的事,是我的一段谁也不知道的情缘 -- 我在那里遇到了教五年级语文的林老师,并且还悄悄的爱上了她。林老师是我去学校的同一年从县师范学校分配来的公办老师(拿国家工资的老师)。大概是大我一岁两岁的。我不能用“漂亮”来形容她的美,而只能用“美”来形容她的漂亮。她真的是美,包括她的外貌,她的气质,她的行为举止,她的为人处世。她的内在和外在的美浑然一体,就是一个美的存在。我至今都还记得她那不施粉黛,对人明眉一笑的灿烂。可以说现在那些所谓的“第一”,“绝色”的歌星,影星没有一个能和她相比的。她还写得一手特别漂亮的字,端庄秀丽,就象她本人一样。一见到她,我就被她的美,被她的气质所吸引,并且爱上了她。

 

不妙的是,我很快就听说她已经有了男朋友,是她的师范学校的同学。那消息给了我当头一棒,让我大失所望。那个时代有这么一种传统观念:有了男朋友或是有了女朋友无异于已经结了婚。去追求有了男朋友的女性是被人认为是不道德的。如果是自己有了女朋友而再去追求其他的女孩子,那就被认为是更不道德的了。她有了男朋友,而我那时也正好有一个保持通信联系的女同学,于是一道天然的心理屏障就耸立在她与我之间了。我于是只是悄悄的爱她,从来也没有让她知道我爱她。我悄悄的隔着墙听她讲课,我悄悄的在自己的房间里注视着她在外面散步。当她被分配到另一个生产队去劳动,因为参加生产队的会议很晚还没有回学校的时候,我担心她的安全,摸黑走一两里地去接她。但当我接到她时,我也只是对她说我碰巧在那里散步,是正好在那里遇到了她。

 

我在杉木桥没有能上成大学,两年后被招工进了工厂。在我离开杉木桥后不久,她也调回到她家乡所在的学校去了。我给她写过一封信。她也回了我一封信。还是因为她有男朋友我有女同学的原因,我再没有写信给她。从此就杳无音信,断了联系。其实当时我也听说她跟她的男朋友的关系并不太好。我跟我的那位女同学那时也没有确定恋爱关系。但我受一种传统观念的约束而没有去找她,去追她。我相信我要是告诉她我爱她,去追她的话,她会是属于我的。现在想来我那时实在是很愚蠢的。但这真已是后悔莫及了。因为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并且我后来的妻子,也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女性。我们在一起过了二十年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直到她因病出世。她就是那位与我保持通信联系的女同学。我不后悔我找了她。

 

但愿林老师的生活是幸福美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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