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澳夢子

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刘汝兴 Thomas Yee Hing Lau (8)

(2023-02-27 21:48:51) 下一个

假如说要评价刘汝兴,倒不如说评价保皇会要干脆得多。近年来有关保皇会的研究恒河星数,关注点在对中国近现代发展的贡献,尤其是政治组党方面。另外比较重要的是保皇会的资料太多,随便选一点就能成为研究的方向。

然而从康有为因德国占领胶澳地区而在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再次上书请求变法,到1898年1月光绪皇帝下令康有为条陈变法意见,再到6月16日,光绪帝在颐和园勤政殿召见康有为准其专折奏事,筹备变法事宜,也就是历史所称的戊戌变法。由于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向康有为建议将中美英日四国建立为一个类似后来苏联或独联体的政体来以对抗俄国,康有为授意杨深秀及宋伯鲁上书附议而导致慈禧太后重新训政,结束了戊戌变法。事后康有为逃离北京后到香港,再由逃往加拿大。1899年在英属哥伦比亚省组织保皇会,鼓吹君主立宪。1906年,清政府宣布实行预备立宪,康有为遂宣告保皇会任务完成。同年,康有为到达墨西哥。1907年,保皇会改组为帝国宪政会。也就是说从戊戌变法到保皇会结束的时间不足10年,而从保皇会成立到勤王结果则更短至5年。

俄罗斯帝国是满清的心腹大患,这个不假;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所提议的或许是一战后世界的“国联”,战败了的却是德意志,成就了的是前苏联,历史开了个玩笑。慈禧太后不懂世界,要不然也不会出现1900年八国联军入京的悲剧;即使是已出国并身在西方的康有为也不懂,从保皇会的一系列活动中一味强调华人利益而上纲上线地攻击华侨的所在国政策,要不然也不会出现1903年的“抗美约”事件。

康有为是“胸怀祖国”,更多的是以“衣带诏”为名搜刮华侨金钱作为朋党在海外立命而已。要命的是鼓吹民族意识,种下了百年祸根,他如是,其朋党如是,刘汝兴等也如是。

海外华人“斗争”学说始自保皇会,只有“鼓励运动”组党才能力谋抵制,也自百多年的保皇会开始,至今不绝。

“吾同胞旅澳洲者约三万余人,而澳洲政府所设种种之苛例以虐待吾同胞,人皆知之而能言之者也,彼仇视华人之党徒以苛例祇此尚未满意,每倡异议以达其仇视之极点,其平日丑诋吾华人为下流之种族,不应平等相待而享其自由之利益。而以华人所营之土铺﹑木匠﹑洗衣﹑种蔗之事业,搀夺彼族之利权,嫉视妬忌,常以绝我华人生计为主义。其最近倡说之问题,则须每年领取身税孻臣纸,并给手掌印以凭查察。如此辱身辱国之事,孰是甘心者乎?然彼族之敢以无理之事薄待我者,缘我华人不合群,无团体,不能共筹善策,与之抵抗而自为保护耳”( “论澳洲华人宜筹善后之策”:东华报1905年8月5日附张第1页)。

每当翻阅早期澳洲的华人报纸,常考虑的一个问题是究竟海外华人被欧美国家鄙视的原因是甚么?而“屈辱、愤慨、怨恨、痛苦等”的愤慨情绪是被所谓的“改革派”或“革命党”鼓吹起来的“政治动员与民族革命”,并“提出唯有种族革命才能拯救华人于落后与桎梏”?

试举数例:

“盖以美约之辱我旅民,即辱我国体” ( “雪梨众华商捐款拒约”:东华报1905年8月19日附张第1页)。

刘君汝兴演说曰“….查以前五年之事,本洲六省政治不同,其待遇华人之法亦不同。自一千九百零一年六省联盟,设立禁例,而华人来此之路遂即告绝。惟此例初行时日本人亦在其内,其后日本领事禀求彼政府,言其例之不公,谓商人学生及游客应可来往自由,于是其例遂解。其所以然者,则日本强而中国弱耳…. ”( “纪本埠华商在孖利滨演说事”:东华报1905年9月5日附张第1页)。

“….旅外同胞饱尝禁约滋味,一触目俱有攘臂裂眦之势。更蒙囊者刘君汝兴陈君霞等开通民智,以植初基…. ”( “美利滨埠同胞感愤拒约”:东华报1905年9月30日附张第1页)。

在一些学者笔下,“十九世纪末积弱的清朝政府并无力保护海外华人”,然而即使是今天的政府也是“无力”去保护那些挑战所在国法律的“海外华人”,甚至要将他们押会中国接受审判,例如“网络诈骗”,又例如利用所在国法律非法居留的外逃贪官,这又是谁的“屈辱、愤慨、怨恨、痛苦”?

郑禄对这些言论有所反驳:

“…. 自祖国生计日缀,吾人亟欲游新世界矣。自列国禁例綦严,吾人每多陷黑地狱矣。方今白种仇视吾人风潮四起,苛制横生,工党所不容,妇孺所以共侮。嗟我侨氓,已自容之无地,乃我国民犹千方百计贸贸前来。正所谓笼外鸡视笼内者,为极乐世界也。独惜笼以内者,未大放厥词,倘笼外知所警而却步耳。虽然吾谓吾国中民利欲熏心﹑醉生梦死,纵有人大声疾呼,而彼之梦幻之妄想仍如故也。盖善疑善忌莫甚于吾人,每谓出洋人语言不足凭信也,况乎有奸商歹人为之怂恿也。是故黄君之言,见西报之丑诋吾人,实令人眦裂而血呕。究厥由来,乃出自我国奸商串同船役,贪图饱囊﹑鱼肉乡侣。而受其煽诱者,甘出重利以筹资斧,甚而典押房居﹑奴隶子女,以为渡过重洋,诞登乐国,即如出生天;遂可为吾所欲为,求吾所欲求,枉尺直寻幸福在迩,夫有何惮而不为。于是托奸商以谋快捷方式,而奸商则为之求旧纸求之不得,即谋及私位矣。夫私位也,欺私过一时,遂可游极乐世界乎﹖吾闻有藏匿舟中以至毙命矣。毙命者,即投至水火之中矣。呜呼﹗冤沉海底,其孰为臼之。即有侥幸逃生及抵埠,税关为之稽查为之搜索;夫舟船之可为匿迹者有限,关员之遍为巡缉者正严,一至拘拏如猫捕鼠,且得幸免者鲜矣。置之监牢﹑延期审判,及判矣仍须监期满足,载之回国。窃思藏之于舟已形憔悴,而尤监困不已,复载回国,虽有亲朋不能为之解脱,虽有钱财不能为之关通。嗟乎,吾人不过为求财计矣﹗而竟以此血肉之躯,而置之千磨万劫之中,侥脱于九死一生之险。愚矣﹗贱矣﹗谁无父母,谁无兄弟,谁无妻子,筹至大之盘费行最险之路途。无论其有性命之忧,即往返于洪涛巨浪之中,隐匿于煤舱污秽之下,且惊恐于公堂监禁之间,而况典押房居奴隶子女,所出重利而得之本钱,已落他人之手;托几许之人情,费几许之唇舌,而原壁终愁破碎也。嗟我国中民,何其行险﹖若斯爱财,而不顾命耶。嗟我旅外民,何不各寄家书,沥诉苦情,以破乡人之愚梦耶。虽则由来者之幻想,实则由奸商之播弄,而究未始非我旅外人之无救种心也。若夫私位者,既载回国,复为我旅外人所不能忍。噫﹗可痛哉。此为吾侨民哨身受,而频刺于耳目者,不待言﹑不忍言。”(警东新报1905年6月10日第3页“论私位”)

郑绿笔下的是1905年,私位偷渡入境在这之后一直延续,利用各种假材料蒙混过关却是百多年未变。倘若没有那些奸商在背后运作,何来屈辱?

早在1857年维多利亚金矿的华人就对自身行为作出辩护,不带妻儿来澳是因为“….在船上,她们不稳也站行走不了,另外我们也支付不起那么多的旅费。….中国人没有逃税,他们确实已经付了钱。这不是中国人的错,而是香港商人和船长的错。他们原来说由他们支付税….我们家乡的很多人并不知道要交税,所以才有这么多人来…. ”。 (杨军翻译:“四邑淘金工在澳洲”,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年5月10日第一版,88页)

至于政府方面,则是“经过深思熟虑,一致认为极其有必要限制中国人大量涌入这个国家。否则,极有可能超出政府的控制,严重影响到社区的福利和未来,直至令人担忧和危险的地步”。 (杨军翻译:“四邑淘金工在澳洲”,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年5月10日第一版,86页)

保皇会无视历史,只是鼓吹美澳政府的管控移民政策,更没有引导华人遵守当地法律及注意风俗差异,其目的不外乎利用群众的自私心理来达到其所谓的“领导地位”及更易于吸吮华人的捐款为其所用。

甚么是“民智”?合法合理合情地生存,再提高智商来谋求发展,恐怕这才是海外华应该走的正道。广益华报如是说:“….含血喷人亦是先污自口,故意损人者,贪其便宜,得其耍笑悦心。岂料受损者不愿抵亏,从此朋情化仇,吉亦化凶,无端自害,幸勿为也….”。 (广益华报1905年3月18日第2页“损人即损己”)

保皇会开创了利用舆论挑拨华人与居住国间矛盾之门﹑在海外制造对立团体,更开始了爱皇帝就是爱国的混帐逻辑,自以为之政治正确。

保皇会年年大搞活动﹑恭贺圣上如仪;不同团体则以“主义不同,本会不认”,甚而“于彼限取永祥无福”(见“保光绪皇帝会议事章程日志”)。

澳洲保皇会对华人社会最开始的破坏便是将以华人公益事业为主的联益堂解体,以达到其“依托虚拟皇权、感召集结各国侨领,以实现其依赖侨领拓展保皇会的目的”( 李海蓉:“澳洲保皇会创立探源 - 以《东华新报》及澳洲保皇会原始档案为主的分析”)。

有点搞不懂的是身在澳洲的澳洲华人历史协会是否真的研究过历史,他们是这样说的:“华商早期成立的联营福利社团“联益堂”,在1903年解散后被更具代表性的中华商务总会所取代,目的是为了和保皇会的保守商人制衡。中华工商保护协会的成立,也是为了和兴风作浪的反亚联盟抗衡。这两个协会在1913年合并为新南威尔斯州中华总商会。这个商会终因会员不够而在1965年解散,1975年同名组织成立,至今依然在继续推动着各种华人慈善和文化事业。”("商贸":澳洲华人历史协会,https://chinesetraditional.chineseaustralianhistory.org/commerce/)

新南威尔斯州中华总商会之所以在1965年解散,并非会员不足,而是严重缺乏到代表不了纽省的华商;同时中澳并没有建交,在中台间摇摆不定;而华商的销售产品来源却在中国本土,解散是比较合理的选择。到1975年同名组织重建,又是开始"路线正确"了。

在澳洲华人史上保皇会只是昙花一现的转眼而过,但保皇会这个作为曾经运行过的晚清华人跨国政治组织不但没有发挥开通民智的作用,更多的是给企图利用政治运作来达到个人目的而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舞台,刘汝兴就是其中的蛟蛟者。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鬼谷雄风 回复 悄悄话 对保皇会及其以刘汝兴为首的雪梨华商之评论非常到位!

作为早在1860年代就于雪梨立足的安昌号,如果能继续挖掘与其相关的史料,予以梳理,更有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雪梨华人社区的形成与发展。

你此前已经提到安昌号的另一位主要人物叶炳南(Ping Nam),但还有一位与刘汝兴几乎是同时来到雪梨的安昌号股东刘堂欢(Loo Tom Fin),如能整理一下与其相关的史料,可以丰富对安昌号商业帝国的了解。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