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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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爱情,如烟似雨

(2018-03-09 17:23:32) 下一个

杜潜中篇小说《爱情,如烟似雨……》

唐亚当点评:这个中篇是杜潜先生的另一种小说语言风格,如诗似散文,优雅兼婉丽。小说中的爱情故事,男女主角的距离是如此的近却又如此的远……

 

 

于黎明走向开往鼓浪屿的轮渡码头,他没想到,这一天注定有个美丽的红衣少女会走进他的情感世界。

天,扬扬洒洒飘着小雨,那时正是早上的九点正。

鼓浪屿的轮渡开得很频繁,一班走了一班来装出要讨人喜欢的样子。游人很多,买了乘轮票后便拥在候船舱等轮渡。于黎明不喜欢这种时候,无所是事他只能买份报纸靠在一边看。游人几乎都是第一次慕名而来,脸上浮着一种热切的欢愉的神情,睁着眼睛向对岸张望。于黎明初次来鼓浪屿时,也带着这种心态。在广州中山大学四年,睡在他上铺的曲兵只要心血来潮,便伸头下来给他讲鼓浪屿:“海蓝天蓝,礁石奇趣,岗峦错落,可以唤起你的想象力,是一个美丽又伟大的岛屿!”因为那是家乡的缘故,曲兵一脸的洋溢自得和满足,“广州不好,乱糟糟的,看到满街的人我就头痛!”

可是在于黎明看来,鼓浪屿的伟大在于那里诞生了一个现代诗人舒婷。曲兵毕业后钻进了厦门地区一个地级市的宣传部,于黎明则在广州找到一份好工作,那就是他喜欢的室内装修设计。

轮渡船泊近来了,才清空过渡的人,候船舱的游人们便如鲫拥进,迫不及待似的,鼓浪屿似乎是他们的性感情人,正微笑着张嘴等着他们去亲吻。轮渡船是两层,初次来的游客大多会走到上层观看马上要踏足的小岛,还有广阔的海面,阳光明媚的天气时,海是蓝蓝的,海鸥白灿灿的在海面掠过。因为好友曲兵和他的妹妹曲欢家住鼓浪屿的缘故,于黎明也数不清多少次来鼓浪屿了,便没有了当初那份好奇热切。

轮渡开了,于黎明在下层船舷门栏处找了个位置,背向海面靠在栏杆处看他的报纸,因为这里光线很好。天下起雨,丝丝雨点随风飘洒在报纸上,风也将报纸抖拂拍动,他只好把报纸卷起来。就在他转过身想望向海面时,眼睛却与几米处的一个少女的眼神对接了。

那少女正盯着他,此时赶紧低下头来,样子很羞涩。

于黎明心中砰然一动,是的,砰然一动,眼神也凝住了!

那是一个美丽的少女,黑亮黑亮的杏眼,弯而修长的黑眉毛,端庄秀挺的鼻子,明快流畅的小嘴唇,玉质般透红的鹅蛋脸,整张脸庞轮廓线条柔顺而清晰。她上身穿一件红白粗色条相间的运动衫……

于黎明楞住了。他明白自己比一般人更苛求对于女性美的赞赏与感性的骚动,曲兵的妹妹曲欢,有一张端正又生气勃勃的脸庞,坚挺的胸膛细细的腰肢,笑声灿灿眼睛水灵,曾多次变换着服装以引起他的注意,有一次她来学校探曲兵,参加他们学校的舞会,同学们便承认她可以媲美中大的校花,可于黎明看着她时,心里自始至终未“砰然一动”过,而眼前的红衣少女,那红衣少女,确确实实让他翻腾起心海的风暴。他突然觉得鼓浪屿伟大无比,船舱里的世界无限灿烂,胜似五月明媚的天空。定睛再看,红衣少女身后头顶上有一束气球,五颜六色的飘浮在那里,映衬着她的脸庞使她更为异常夺目。

于黎明无法把视线移开她,然而那红衣少女再也没有扭过头来,偶尔她转脸往海面看时,只用眼尾一颤的闪瞟,又赶快避开他的眼神。这一刻,于黎明觉得人生真好,真正的美丽如诗。至于船什么时候靠到鼓浪屿了,他根本不知晓,只是觉得被人们拥出船舱。

红衣少女往岸上轻盈的走去,于黎明跟随着她身后,这时候才发现她身材高挑,牛仔裤绷紧使她的身材曲线分外动人。她脚上穿的是一双蓝白色运动鞋,肩是斜挎一只三角形红黑色块错叠的小布袋,她的胳膊修长修长,右手扯住那束气球的线绪,让气球在身后的头顶一飘一飘的,那束黑黑的长发一晃一晃,发根扎一只浅红的晴蜒结。

这真是动人动人心魄的她,他的心境柔和柔和……

天飘着丝丝小雨,风将雨丝吹到脸上,凉吻吻的舒怡到胸肺里。急不可耐的游人们在雨中匆匆从他身后赶上,挡住了他的视线使红衣少女的身影在他眼前一闪一闪,只有那束高高在上的气球牢牢牵着他的目光。

这时,另一个少女出现了,她是曲欢,从码头上向下跑,经过红衣少女身旁时,撞了她一下。

那束气球飘起来,显然是扯在少女手上的线断了。气球慢慢的向天上空飘,在小雨点的绿绿的纯净的背景中分外鲜艳,有游人仰脸看着发出轻轻的赞叹。

红衣少女驻足望着上升的气球,嘴微张开有些无奈有些害羞。于黎明也站定了,看着气球的飘移他陷入一种诗情的想象中。再看看红衣少女,她正盯着他,接触了他的视线后赶快低低头,转身又朝前走去。

于黎明发怔了,那样的眼神,情意迸发的眼神,让他心里激荡出欢愉无比的柔情,浪潮般卷过胸间使他醉晕, 愣愣然的站在那里,让身后的人绕过他走向前面。

渐渐走向远处的红衣少女回过头来,眼光在游人丛中寻找,很快又与他对接。显然,她是回眸看他,见他的目光正紧追着自己,便依然羞涩一闪又垂下头,似乎更加轻盈的向前走。

“我要跟她说话!”于黎明产生了遏制不住的冲动,便加快脚步要跟上去。

但是曲欢正向他跑来,大声叫着他的名字:“于黎明!”

曲欢很快来到他跟前,张开双臂扑向他,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整个人便吊在他身上。她搂得他那样的紧,坚挺的乳房顶在他的胸口。于黎明扭着脸要寻找红衣少女,但曲欢的整个身段遮挡了他的视线,使他看不见前面的红衣少女。

曲欢热烈的拥抱了于黎明,在他脸上吻一下,不由分说便拉着他走上码头,来到向一个小商店门前。于黎明的视线再追寻红衣少女时,她已在远远的,正回头看他,接着很快又扭过脸,加快脚步走向深远的雨丝中。他再抬头找那束气球,它们在天空中成了小点,几乎看不清颜色了。

曲欢挽着于黎明的胳膊,一副不想再走的样子,见他用纳闷失落又有点怨艾的眼神看她时,她并不知道他心中所想,照例像以往向他撒娇那样侧侧脸朝他一笑,抬手轻打他一下娇嗲无限地:“怎么不高兴啦?先避一下雨再走啊!”

于黎明的眼睛却向远处寻找,红衣少女在雨帘中渐渐消失,最后她的红背影隐没在朦朦绿翠里。这时候,满天纷纷扬扬透亮晶莹的小雨在于黎明看来,那真是绝美绝美的景色了。于黎明深深吸一口气,清凉的海风便荡满他的胸肺,使他全身穿张扬着无尽的舒爽惬意,他相信将终生记住这一天,1997年4月的一个礼拜六,早上,雨丝飘洒鼓浪屿。

 

 

 

 

曲欢把于黎明拉到电脑桌跟前她身边坐下:“电脑是新买的,等着你来教我”。每当她要向他表示那种瑰丽的少女情怀时,她便会想出许多办法,将他甜蜜的圈在自己身边。诸如探讨舒婷的现代诗啦,摆好姿势让他画素描啦,或者到海边去拍些摄影艺术照。

“今天你一定要陪足我一整天!”她命令道。

这时候,于黎明的大学同窗曲兵,站起来假意抱怨说:“我看足球去!”然后赶快离开。他曾经目睹妹妹拥抱亲吻于黎明,也从她的眼神看出那是一种头脑失控的热恋。他本来很想与于黎明杀上两盘围棋的,现在也只好强压一下棋瘾了。

曲欢身挨着于黎明,把手藏在他的掌中让他握住,学着怎么滑鼠标,他的手掌热呼呼的温暖着她心胸。可是于黎明却怎么也集中不起精神,时不时抬眼转向窗外,小雨一阵阵的飘过,晶莹晶莹的令他遐想联翩。

电脑打开后,网页无数使人眼花缭乱,各种信息花枝招展,可曲欢什么都看不进去,只是慢慢将脸贴到于黎明的面颊上。再接着她的眼睛便离开电脑莹屏,只定定看着他,也根本听不进去他在讲什么。在她看来,身材高大腰板挺直又俊秀聪睿的于黎明,是她来到这个世界上幸福地生存下去的唯一理由,她只想拥有他,紧紧的抱着他,整夜整夜的埋在他的怀里。她一边这样想着时便进入了想象中的角色,伸脖子近去一遍遍的轻吻他的脸庞。

于黎明静静的让她吻,但那是一种友情与安祥的感觉,当曲欢的嘴唇凑到他的起凌角嘴边时,他的脑海中便浮现出红衣少女的脸庞,黑亮的眼睛盯着他,于是他便轻轻扭开头,站起来走过一旁。这时,窗外雨丝停了,天空蓝湛湛的,一群鸽子带着哨音掠过。

曲欢倒不介意,仍然盯着他展示她灿灿的微笑,相信他最终会吻她的。那一年曲兵第一次带于黎明来家里作客时,她就产生了要吻他的冲动,并从此后一有机会就往哥哥就读的中大校园里跑,当然也要于黎明带她游览广州。“你不要把我走掉了!”她挽着他的胳膊,紧紧的靠在他身边,至于广州有什么好逛?不知道,根本不想知道!

于黎明也会吻她的脸颊,但那是一种亲近与关怀的表示。他不善言辞,如果有热烈的感情涌动在心内时,那一定是通过眼神来表达。他幻想着那种浪漫的一见钟情,心里的一个愿望就是爱上一个他想爱的女子,那么他会以整个生命来投入,呵护她,爱惜她,为她献出生命。这是真的,他毫不犹豫对自己说。

可是大学四年,工作三年,他都未曾遇到一见钟情的女子,今天,在船上与红衣少女互相的一瞥,还有她在雨丝中情意蕴藏的回眸,使他确信那就是自己此一生中寻找的那种感觉,爱情到来的感觉!

鼓浪屿的雨丝,真好!

“不许你这么快就回广州!”曲欢向他递来一串葡萄,她知道他喜欢这种多汁的甜甜的水果,每逢他来她便会跑到外面买上一大捧。于黎明这次来厦门公干有一个月那么长,可在她看来还是短,最好是天天见面,天天揽着他的胳膊在厦门的街上无目的漫步。“三角梅盛开了,我们看花去。”有一次她拉着他去看三角梅,把自己的脸埋在红红艳艳一簇簇的花儿之中,还躺在草丛中让他把玫红的花瓣一片片的摘下来撤到她雪白的胸口,最后抓了他的手按在自己坚挺的乳房上。她定定的看着他,眼神迷朦情意绵绵,可他依然是只在她的脸颊上轻吻,然后拉了她起来走向大庭广众的海边。

这次的公干快完了,按公司的安排于黎明下个星期就要回广州,可他倒想多留下几天,他真希望再遇上红衣少女,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回头一眸,他脑中怎么也拂不去她的倩影。

“我们唱歌吧。”曲欢开了音响。她喜欢唱歌,声音也甜美,如果训练一下,也许是不错的歌手,曲兵这样评价妹妹。于黎明也能唱,他喜欢香港已逝歌星陈百强,那质朴无华又有情感穿透力的声线,他相信一百年也找不到一个。当电视莹屏上出现这样的歌词:“全因为你,给我无限情思……”他便呆呆的坐不住了,扭脸看看窗外,雨丝又飘起来了,晶莹晶莹满天纷扬,他感到脸上凉吻吻的舒怡,一股温暖又美妙的情怀从胸口涌荡向全身,使他站起来往外走。

曲欢问他去哪里?他只笑笑也说不清为什么要出去。

“你等我。”曲欢赶紧要跟他一起,他摇摇头表示想自己走一走。“哪你带上它。”曲欢递过来一把伞,他没有接。打伞就没有那种雨丝拂脸的感觉了,更没有那种雨中浪漫情怀的切盼的寻觅。“Fantasy,享受现在这滴下雨水,多么多么需要你……”他的脑中浮出香港歌星谭咏麟唱过的一首歌。

他先到码头,希望在此可以重遇红衣少女。雨丝依然的飘洒,码头上一批批的游人或过岛来或离岛过海,他们在雨丝中出现,又消失在雨丝中。他在小商店门前直站到雨丝消散,天空又现明媚可人的蓝湛湛。他沿着小径走向日光岩,那是岛屿最高的山,登顶可以俯瞰岛上各处。山下的人变得细小了,再不能看清他们的样子,甚至连衣服也只能略辩出颜色。穿红衣服的倒有一些,然而不是红白粗色条相间的那种。

一个中年男游人正以望远镜全神贯注观看海景,于黎明站在他旁边等着他的兴致降低。终于那游人放下望远镜开始抽烟,于黎明便以五十元钱的代价向那游人借过望远镜观望十五分钟。

望远镜可以将三公里内的人物拉近至十米,他几乎看遍所能目及的每个角落,可就是找不到那个红衣少女。十五分钟的时间转瞬即逝,可是那个游人却没有立刻要于黎明归还望远镜的意思,甚至还忘了抽烟直到烟蒂烧了手指令他打个痛颤,他的视线凝落在脚下不远处的一巨石旁,有一组人正在拍广告,导演让人布置彩气球,摄影师让一位少女站于气球前,她就是于黎明寻找的红衣少女,她的美丽使中年男游人忘乎所以了,眼睛一眨不眨楞神发呆,而他身旁的于黎明,却继续用望远镜向远处众里寻她千百度,竟然未知伊人就在附近处。等于黎明递归还望远镜时,摄影师已将红衣少女带进了一条小径。于黎明失落地下山才离去,他身后的小径处,红衣少女牵着彩气球,在摄影师的带引下爬上山顶,就在他刚才站过的地方拍起照来。

 

 

 

第二天的早上于黎明醒来时,睁开眼睛首先就把视线投向窗外,立时身心兴奋:天正下着小雨丝,斜斜的在眼前飘过。

他来到轮渡码头时,刚好是九点钟。那是他的幸运时段,因为他在轮渡船上遇到一位令他砰然心动的少女。

他买了份报纸来到昨天靠的船舷栏杆处,依然的背向海面,眼睛却盯着走进船上来的人。她不应该是游客,看样子是本土人。厦门是有不少漂亮女孩的,他走在厦门的街上经常迎面看到。她们长得玲珑标致,并不特别艳美但生动可爱,乍一瞥时不抢目光然而十分耐看,让你心里舒舒服服的就象吸着五月海面吹来的风。可红衣少女超脱了她们,就如舒婷超脱了同代的大部分诗人,是特别的一个,是满盘珍珠中的一颗宝石,莹亮悦目。

很快船上拥满了乘客,自然的也几乎是游人,大都是第一次向鼓浪屿踏足。渐渐的他们挤到他跟前来,不久船开了,可是还没见那红衣少女,他不禁十分失望,沮丧阵阵掐住心头,于是只好打开报纸看起来。船的引擎声隆隆的响,使他莫名其妙的烦燥,身上也热刺刺象衣服里撤上木屑。于是他转脸向海,让海风直吹拂胸膛。

轮渡船快抵鼓浪屿时,于黎明的眼睛被岸上一袭红衣吸引无法离开。那是一个女子的身影,脸朝着开来的轮渡。他虽然还没能看真她的面孔,但直觉到那就是他想见到的人,心里不禁强烈一颤,血呼呼的漫上脑门。当船抵岸后他完完全全看清楚了,她就是昨天的红衣少女,那红衣服与昨天的红白相间不同,是红与淡黄相间,牛仔裤是纯黑的,鞋子和肩上斜挎的小布袋就依旧。

什么是婷婷玉立楚楚动人?眼前的她让他品味到那意象意境。

她正站在昨天曲欢拉他避雨的小商店门前的阳伞下,双手拢于身前按着布袋,眼睛望着渡船靠泊码头,望着走上岸的人群。

于黎明夹在往前流的人群中,视线一刻未离开过她的眼睛。

她也在寻找着他。

终于与他们的眼神接上了,远远的也让他分明感到,她那黑亮的杏眼中,正透着跟他一样涌动的情愫。什么是心血澎湃?他分分明明感到此刻便是。

雨丝飘飘,满天纷扬。

“我要告诉她:我正在寻找你!”他只想到这一句话,于是加快脚步挤着人流向她走去,可是一群孩子突然从前面跑来,他们手中都拿着一串气球,前面一个孩子撞到他身上跌倒了,气球便呼地脱手飞上天。孩子的膝盖显然流血了,染红了白色的裤,孩子们马上吱吱喳喳围着他,于黎明顿时被气球包围了,再也看不到红衣少女。这下子他慌了神,又看看孩子,犹豫一瞬他赶紧蹲下来抱了孩子哄着。

一个老师拿着药箱慌忙跑来,连忙给孩子涂药膏包扎,这之中于黎明抬头要向少女张望,却被孩子们的身影和来往的人流彻彻底底的遮住视线。也就是这时候,曲欢从红衣少女面前走过步向轮渡,也匆匆经过那堆孩子的身边。她没想到于黎明今天来鼓浪屿,以往他礼拜六过来后,礼拜天就由她过海到他那里去。

孩子们嚷嚷着跑向轮渡,人群终于也走散了。于黎明往前望时,小商店门前,那阳伞下的红衣少女不见了,只有几个游人在照相。于黎明这才发现,天,不下雨了,阳光洒满大地,海鸥一群群的飞掠过树梢。一些游客兴奋地大叫:“天色真美啊!”可是于黎明却看到四周灰沉沉的没有一点生气,只有沮丧一阵阵的充塞上心头,他觉得自己象被霜打过的芭蕉叶,蔫蔫的无精打彩。

雨丝飘洒的天空才叫美,满眼都是翠绿翠绿。

 

 

 

曲欢送于黎明回广州时,依依不舍的不住吻他脸颊:“记住给我打电话,发E-Mail过来……”每次他走,都能享受到曲欢这种情意绵绵,让车站上的众生眼睛直直的羡慕。当车开后她还追着车摇着手大声吩咐:“要争取出差来看我!”

于黎明所在的公司每年都有三几次机会到厦门公干,同事们一般来过一两次后,便不想再来。“除非你有个情人在那里!”他们咧着嘴说。“这家伙才想去!”他们拍着于黎明的肩膀,眨着眼睛做鬼脸。每次到厦门去之前,同事们一致推举他。于黎明知道曲欢不能算爱侣,但认真说来还算准情人,至少他不会拒绝她的亲吻,她可以是他迁就同事们的一个理由。当然,还因为好友曲兵,俩人聚一聚,杀上两盘围棋,心境也很充实。现在不同了,他遇到了红衣少女,她是他今后必争去厦门的唯一理由。

于黎明在中大读的是文科,却没想到毕业后会从事室内装修设计,为此他花了不少业余时间学电脑,好在他曾学过美术,功底还相当扎实,很快便成为公司的赚钱机器,同时也为自己赚了不少钱。他很久没有画油画了,从夏门回广州后,他找出画具,决意要把红衣少女画下来,那翠绿翠绿的背景,晶莹晶莹的雨丝,雨丝中的红衣少女,婷婷玉立于翠雨中。她的眼睛黑亮黑亮,藏着许多许多与他内心一致的颤颤的情絮。他们无须交谈,眼睛只需一瞥的对接,便知道各自胸中的情怀的澎湃。至少,他是这样感觉的。

可是他怎么也画不好,那样的眼神!他很恨自己缺乏美术才华,笨拙的笔端竟未能表现出终生难忘的那一瞥!不过很快又释然,红衣服可以画得鲜艳夺目,身材也可以阿娜动人,但少女情窦初开的眼神,至少在他看过的中西画作中,还未有伟大的作品出现。他又后悔没有学摄影,或许只有摄影才能抓住那样的情态。这样一想,他便去买相机,挑了一部最好的,价钱很贵,但很值得。

这一天他到郊外为一个客户的别墅设计室内装修,客户是个土豪,开着小车来接他。快到别墅时天开始下雨,他便让土豪停了车,自己步行走向目的地。土豪十分不解:“正下雨啊!虽然是雨丝,也会淋湿你的!”土豪是靠早年做假化装品发达,眉飞色舞向于黎明讲着那些当年的业绩,以显示出他多么有胆魄又够机智,大大捞一笔后金盘洗手转做有官府照应的地产生意。

土豪会体味雨丝中的浪漫吗?会感受到动情一瞥的美妙吗?可能会包一大帮很漂亮的二奶。

于黎明一个人静静地走,广州的雨丝灰灰朦朦,四周景色也暗暗沉沉,偶有穿红衣服的女子在雨景中出现,那也是花枝招展故作骄艳。土豪将车速调慢,爬在于黎明后面象只笨又蠢的大甲虫,这时候他会伸出手向那些红衣女子招手,显示他的富有和性的直接。于黎明的眼睛是无法亮起来的,他努力要使自己置身于鼓浪屿的码头,看到小商店外面阳伞下的红衣少女,那样一种令他陶醉不已的情景。

但是广州并不是厦门,这里是吹不到海边那清风的,更寻不到一个海边婷婷玉立的少女!

于黎明来到土豪的别墅时,雨停了,太阳猛烈的窜出,光线热刺刺!只有鼓浪屿,才有媚温柔的阳光。

晚上曲欢打个电话来:“发了E-Mail给你,快看看!”

于黎明打开电脑,曲欢的E-Mail用了很多不同的字体只显示了三个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于黎明一早就知道她爱自己,初次到曲兵家时,从她投来眼神就明了一切,正象他感觉到红衣少女那深邃的眼波。曲兵有次跟他下围棋时,问:“你这家伙,会跟我妹妹作爱吗?”他反问你认为呢?曲兵犹豫一会后说,既然被漂亮女子爱着,那是一定控制不住自己的。“你可以跟她作爱,但不要伤害她!”曲兵直视他的眼睛一脸严肃。

“我爱你!”于黎明觉得下次再遇红衣少女时,一定要这样直接跟她说。

关闭邮箱后,他在一个大网站的首页上,看到一则求助信息。互联网真好,一下子把整个天下都展现在你眼前。他打开求助信息的链接网页,看完后心情如刚从沉没的冰窟里爬出般好不起来:那是一个空前灾难的家庭,做小买卖的父亲遭遇车祸断了腿,下岗的母亲又患半身麻痹症,家中两个孩子,大女儿十七岁正读高中,小儿子十五岁才读初中,家庭收入的来源骤然中断,每月开支令他们无力负担。网站的编辑采访了那个家庭,后写下一段文字:唯一能帮助家庭的是他们的大女儿,尽管她的学习成绩十分优异,有望成为一名高校的学子,但现在面临弃学就业的困境。

这个晚上于黎明无法入睡,十年前他的家里也发生了类似的变故,父亲辞世,母亲患病,全靠母亲的一位好友全力资助,他才能读完大学。他知道什么叫艰辛,什么是雪中送碳,什么是边上学边打工。

而且发布求助信息的这个网站竟然在厦门。

“主啊,你的博爱仁慈广撒人间……”母亲的好友是个天主教徒,每个礼拜必做弥撒。他也曾跟她进过教堂,广州那座著名的石室。

 

 

 

刚好公司要派一位新来的设计师到厦门去,那位喜欢现代诗的设计师特别雀跃,“早就知道厦门有鼓浪屿,鼓浪屿上有个女诗人舒婷,她比日光岩还要著名,她令鼓浪屿篷筚生辉,至少我这样认为,真想去拜访她啊。”

于黎明语气坚决地说:“让我去!”

那位同事很不高兴:“你从夏门回来才多久啊!”

最后闹到总经理那里,于黎明以辞职要挟摊牌:“不让我去,我就自己去!”

总经理连忙笑呵呵的拍拍他俩:“不就是到厦门吗?一起去吧!”

曲欢到车站上接于黎明,“你真乖!”当着同事的脸她吻他,他很惊诧她的资讯效率,竟如中情局那样准确掌握着他的行踪。“你啊,也不告诉我,要不是打电话到你公司,我怎么能接车呢?嗳,是不是给我一个惊喜,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因为在厦门有长期业务来往,公司在厦门买下商品房方便员工住宿,那是一套三房两厅的单位。跟于黎明到厦门来的同事年纪稍长些,二十七岁,似乎很有经验,晚上穿条裤衩走来走去,先向于黎明解释并不是要跟他争出差:“他们说你是厦门迷,我现在才明白你为什么迷。这里的条件不错啊,带个女朋友来过夜没人管你。可你不爱她对不对?一定有个更好的!你条件不错,真羡慕你!”后来又做夜宵给他吃,“你要真不爱她,介绍给我啊?”于黎明盯着他:“她会爱你吗?”同事笑了,拍拍他要他别紧张,说谁知道呢,也许俩人认识后会慢慢相爱的,当然,他不反对婚前有性行为,喜欢诗嘛,当然也喜欢浪漫。他这样说的时候,绷紧的裤衩就鼓涨起来。

夜里做梦于黎明看见了她,在朦胧的月色中向他走来,一袭红衣飘飘,眼睛闪亮闪亮。她一言不发,伸手触摸他的脸庞,柔柔的指尖将一股茉莉花清香沁进他的肺腑。后来又感到她慢慢躺下来在他身边,指尖依然伸过来轻触他的面颊,他的鼻尖,他的眼睛,他的嘴唇,他宽实的胸膛。这时候,天空星光点点,云裳红白交融一如她的红衣衫。

第二天刚好是礼拜六,早上于黎明睁开眼睛,照例望向窗外的天空。真好啊,纷纷点点的雨丝满眼晶莹闪亮,他顿时全身清清爽爽的舒怡。早餐时他对同事说:“很抱歉不能赔你逛厦门。”同事笑笑表示理解:“快去找她吧!”

是要找她的,那红衣少女。于黎明快步走到街上,微风将小雨轻轻吹到脸上,丝丝点叩一如她的指尖在柔柔轻触。九点钟的时候他就看到了轮渡码头,那里象往常般也来了许多游人,一些孩子捧着箱子在向人们宣传给希望工程捐款。他眼前顿时一亮,前面,红衣女子正向码头走去,那红白粗块色条相间的运动衫,那束起的长长翘垂的黑发,正一摆一晃牢牢牵住他的视觉。

他激情澎湃,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去。

可是三个捧箱子的小孩拦住他:“哥哥,请给希望工程捐些钱吧,两块也好。我们的压岁钱都捐了。”

孩子们真诚的眼神使他无法抗拒,于是便停下来掏口袋,偏偏忘记带钱,身上仅有两个一元的硬币。他犹豫发愣了好一阵,后来脑中闪出那山区茅棚的教室,衣衫破烂的穷孩子,菜色的脸上睁着一双怯怜的眼睛。当然也闪过自己父亲辞世时的情景,他童年没有钱交学费的难堪片断。

他郑重的将两枚银币投进箱里。

投下的银币与箱内银币的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立时唤起他许多宽慰,那声响分明变成了孩子的读书声:“赤日炎炎似火烧,田里禾稻半枯焦,农夫心里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

孩子将一片不干胶印刷画贴到他身上表示感谢后,赶快又向其他游人募款。他扭头向码头望,红衣少女正走向候船舱。

他向码头飞奔去。

没钱买票,他只能站在检票处的外面,怔怔望着走向候船舱的红衣少女。她似乎也感到什么,在人丛中回过身来。在那么多人中,他们之间像有根无形的线牵着,俩人的眼神一下子就粘上了。

他从她的黑黑的眼睛里感觉到她的惊异,她的激动,她的翼盼。她没有回避他投过来的眼神,那样深邃的看着他。他们的眼神传递着他们心中的那种相互爱慕的情素,即使被走过的游人不时阻断,他们偏头寻找仍立刻能接上双方的视线。

她爱我!她的感觉与我一样!于黎明觉得激动无比,不善言辞的他,冲口便要说出那句震撼自己心身的话:“我爱你!”

可是张口时竟说不出来,浑身发颤喉咙哑喑。

她安静悦和的站在那里,那神情非常明显,那是等待着他对她说什么。

“我爱你!”

于黎明破开喉咙终于喊出声来。

周围的,候船舱那边的许多人,全都望过来。

红衣少女的脸上先是一阵愕然,接着是喜悦,激动,嘴角微微颤动。

于黎明期待她回身向他走来,但这时,一队游人从他身后走过,拥向候船舱。

轮渡船来了,从鼓浪屿过来的人很快离船上岸,候船舱的人趋之若鹜拥向轮渡,把红衣少女也拥下船,不一会船就开了。于黎明定定的望着向鼓浪屿开去的轮渡船,苦苦寻找她的身影,终于看见她挤出人堆站到船舷旁,向他这边方向眺望。

雨丝仍在灿烂地飘着,轮渡船镶在雨丝中,在绿绿的海面翠翠的远山背景下分外美丽,大群的海鸥飞翔着,或贴着海面或掠过船身。

“哦,她爱我!”于黎明无比幸福,整个人似跌落蜜糖浆中。

 

 

 

 

于黎明找到了那家发布求助信息的网站,年轻的编辑小洛接待他,听完他的来意后,小洛把他拉进站长办公室。“你真的愿意资助那个贫困家庭?这可是每个月都要一千二百元啊……”戴高度近视眼镜的站长反复问了于黎明几次,又详细了解他的工作和收入情况,自始至终充满疑惑。于黎明便和他们签了一份协议,他将每月定时汇一千二百元给网站,由网站亲自交给那家贫困家庭,直到那家庭的小儿子读完大学找到工作,条件是网站不可以将他的任何情况告诉受助者,更不可以透露给传谋,他不想张扬。

“哪你什么时候开始汇钱进我们的账户?”小洛问,他和于黎明年龄相仿,却很谨慎。

于黎明递给他一张银行卡,把密码告诉了他,说里面有二十万块钱,从明天起就可实施诺言,以后每月都可拿卡里取到需用的钱。“希望你们信守承诺。”他走的时候一再强调。

回到住地,曲欢正站在楼下等他,因为候了很久,她故意非常不开心:“等了你半天!”她的嘴撅得老长,挺可爱的样子,把他逗笑了。如果再过几年,要遇不上砰然心动的,他会跟她结婚的,他曾经这样想过。

曲欢不让他进屋,拉了他就跑向轮渡码头,要回鼓浪屿。正好,他就想过去,看看能不能遇上红衣少女。他依然会到日光岩去,登顶借一副望远镜寻找。

曲欢挽着他的胳膊,贴在他身体边走,边扬起脸向他讲述在网上交上了一个朋友,“他说他爱上了我!”她忭忭然笑着,“他还说他是个又清秀又有才气的大学生,正准备考研。你知道我为什么用不同的字体给你发‘我爱你’的邮件吗?就是抄袭他的创意。”她一脸的得意,“他可以说一万遍我爱你,可我不爱他!”说完她仰面在他脸颊来一口。这时候,他特别特别的怕会遇上红衣少女,她投过来的会是怎么的眼神?

“今天是什么日子,知道吗?”曲欢问,没等他回答,便哈的一笑,“你的生日!”她说已经准备给他一个惊喜,“今天我会送上一份你终生难忘的礼物!”她的眼神热烈如火意味深长。

当走到她家门口时,她用手帕把他的双眼蒙上,然后拉着他往前走,再让他站住,解下手帕。他首先被一屋子红红绿绿的颜色塞满双目,定定神才看清是一大堆彩气球,每个气球下面都吊有两个红红的心形的纸片。“一共二十五个,代表你二十五岁。喜欢吗?”曲欢问,为自己的别出心栽得意。“气球的各种色彩,象征你生命的绚丽,这些呢……”她拿起心形纸片递到他眼前,上面有“I LOVE YOU”的英文字母,“两颗心连在一起,表示你表示我。”她灿烂地说,接着打开音响,放那首《说你,说我》英文歌,然后拉了他的手搭在自己的腰间,在气球丛中跳起舞来,将脸贴在他的脸上,轻声问他:“明年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要你送同样的惊喜给我,好吗?回答Yes啊!”

她很浪漫很浪漫,这使他心里很内疚很内疚,明明喜欢领略她的亲爱,却又唤不起澎湃的激情。她的眼睛往上直视他双目,嘴唇在微微抖动,那样子是要他吻她。他眼前掠过红衣少女的容貌,杏眼深邃闪亮闪亮。等那首歌放完,曲欢将气球收拢来缠好线头抓于手中,“我们去放了气球,让它们飞上蓝蓝的天空,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这满天诗篇。”他望望窗外的天空,小雨开始下,满眼满眼的晶亮,赶紧牵了她的手就跑出去。

他们拉着气球穿过花丛绿径,惹得一些游人好奇地张望。不久他们为去那里放气球发生了意见相左,曲欢说到海边,看着气球慢慢升上天空,然后跟着气球跑,大声的叫高高的跳,可是于黎明坚持要到日光岩,最后是她侧侧头拍拍他的胸口,“生日的人最伟大了!”

他们登上日光岩顶端,他把所有的气球线头缠在手中,然后向山下俯瞰。

“放啊!”曲欢摇他的胳膊。

他在感觉着,想象着那红衣少女该在什么地方能看到这束气球,最后他向着那天她消失在翠绿翠绿雨丝中的方向一撒手。

气球慢慢的飘升起,山上的人欢叫起来,曲欢的呼声最为响亮愉悦,跳着直摇他:“今天是最灿烂的一天,最灿烂的!”

然而他望着悠悠飘远的气球,热切的盼望就是红衣少女就在附近,感知着他眼前二十五岁的激情,包含着之后四个二十五岁的真诚。

红衣少女的确就在山下的一块草坪处拍广告,当大束彩色气球飘过时,天绿绿的,山绿绿的,小雨绿绿的,一切都是绿绿的,只有一群白鸽围着彩气球飞翔。她定睛仰脸凝视,觉得自己似乎要升腾起来,跟着那束彩气球飘向天空。导演也惊嚷着向摄影师猛挥手:“快拍下来,快!”

 

 

 

曲欢已经预感到于黎明这天的生日,将是他俩最美丽的一天。她让岛上的餐馆送来不少好吃的菜,其中有于黎明喜欢的蛤仔煎。“今天你会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她又意味深长地说,一种将与他身心交融的体险和期盼使她兴奋,他二十五岁,她十九岁,他们有权奏响青春时期中最快乐的乐章。

曲兵买了两瓶红酒,在于黎明的眼前一扬,“我升职,又是你的生日,真是双喜临门啊,同志啊,不醉不散!”他说刚刚收到确切消息,他已经升任宣传部的副部长一职,真的很高兴很高兴。这年头,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仁途之路有几条,最佳恐怕走宣传部这胡志明小道了。“同志啊,你得好好待我妹妹啊,处理好跟女同志的关系!”他拍着于黎明的肩膀。这才升官,他就满嘴“同志同志”,再没有了“你这家伙”这样的词汇了,也不再是“你会和我妹妹作爱吗”那种赤裸裸的交流,毕竟,宣传部的官员要有另一副脸孔。当然他也忘了甚至不必要去记得,于黎明对“同志”那样的称呼,内心会恶恶的劣劣的浑身突鼓鸡皮疙瘩。

只有在喝了酒后,曲兵才将宣传部副部长的脸壳去掉。他笑得满脸油光闪颤,言辞开始失态,先是大骂了一顿一直想压着他的一个副部长,接着数说一通那个不懂欣赏他的未来岳父,发誓十年后要当上市长回敬他,最后他举杯:“来,为航行在最无风险的最有前景的港湾之船乘风破浪,干了!”

于黎明一向不胜酒力,但曲兵这个同志,非要他干一杯再干一杯,并为自己于仕途中练出了喝酒的功力而自豪。“哥,你别让他喝了!”曲欢将第四杯酒泼到地下,曲兵便笑笑,“千多元一瓶的酒呢……无所谓啦,公家买单……”他全醉了,摇摇晃晃的摔到沙发酩酊大睡。

于黎明也昏昏沉沉的,曲欢扶着他进了她的闺房,把他放到她的床上,他便闻到一股沁入肺腑的哈蜜瓜的芳香,非常非常的舒服,眼前便朦朦胧胧的闪过一道道彩霞,一朵朵白云,还有一张似善似仙的脸孔。

曲欢打开音响,放上《梁祝》的碟片,然后走到他身边凝视他。他是那样的俊秀,恬静中透一丝沉沉的诗意,这种气息令她着迷又呼唤着她的遐想。她先把一个个气球拿来布满房间,然后随着音乐跳上一段自编的类似岩画中的土人舞,接着将自己与他的衣服一件件剥下,然后俯身吻他的脸他的胸,他全身每一寸地方。她感觉着他的兴奋,陶醉着他的冲动,使自己湿漉漉的趴在他身上,支配着他慢慢进入自己的身体,彻彻底底的包融他包融他,当体内感觉到他的一股热流猛烈的注进深处后,她一声尖叫便达到了无以言表的欢快境界,最后伏在他身上一动不动,直到他醒过来。

“我强奸了你!”她想对睁开眼睛的于黎明说这句话,但在嘴边又收住了,改成“我阅读了青春!”

于黎明半天未回过神来,一切都是迷迷糊糊的,快感来得迅猛,潮水般涌泻过后是沉沉的回味,后来他将她轻轻推下身,她就躺在他身旁,伸胳膊搂住他,“这就是我给你的最大的惊喜,特别特别有意义的礼物……”

可是于黎明歇力要将迷糊中的感觉与红衣少女有所关联,感知她那满足的陶醉的眼神,然而这种影象一闪出很快便消逝,不管再怎么努力,也难勾出清晰的轮廓……他的头甚至有些绷紧了。

“你看,我把你纹在胸口了!”曲欢又趴到他身上,指着自己胸口,双乳间纹着的他头像。“你永远在我的心里!”

于黎明真真切切的看到镶在她的胸口上的自己,一双眼睛甜美地正望着此时有点忧郁的自己。

要是我不深爱你?要是我不会与你结婚?要是我忘记了这一切……他想对曲欢这样说,但喉咙哽着干涩得发痛,不过他确实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又很讨厌很讨厌。这样想着他翻身坐起来,让她楞楞的躺在床上。接着她很快爬起身,“我们去洗澡,然后去跳舞。”

她拉他进了浴室。

 

 

 

曲欢带于黎明到岛上的一个名叫“浪琴”的歌舞厅。于黎明跳舞的天份不及他对美术的理解和对室内设计的悟性,读小学时老师挑出他和一些同学们参加学校的歌舞班,可一转身他就溜走跑去报名学绘画令老师大跌眼镜。相反曲欢就跳得很好,步姿轻灵一进场就吸引了不少男子投来热刺刺的目光。

于黎明与曲欢旋了几圈后便自己独坐于一旁发呆,一个看样子也同样孤独的红衣女子,在附近盯着他一会后,慢慢走近来坐下,眼睛一眨不眨睁着他,后来伸过手来拉他:“我们出去好吗?”

她虽然也穿红衣服,却和红衣少女不可同日而语,他便象她那般,很直接的摇摇头拒绝她。这时曲欢走过来,红衣女子悻悻然离去。曲欢没有不快倒反很高兴自豪:如果他平庸,便不可能吸引她的同性。

乐曲又响起了,曲欢被一个男子请出去跳舞,于黎明索性走出歌舞厅,来到外面的草坪上躺下来看星星,摘一根小草含在嘴里翻来复去的搅动。也就是在这时候,他翼盼见面的红衣少女,悄悄从他附近走过进入歌舞厅。

红衣少女也没有留意到草坪上躺着的一个人,正是令她动情回眸的男子。

于黎明不知躺了多少时候,直到曲欢叫着他的名字找到他。

“歌舞厅的有奖游戏开始了!”她显得兴致勃勃。

可他并不想进去,因为这时天开始下小雨,滴滴点点轻吻他的脸,这些小雨丝在城市的霓虹光影下,如无数灿美的小彩针飞舞。

但是曲欢不由分说拉了他起来,他们一齐进入歌舞厅。这时的歌舞厅几乎是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几点淡若萤火的灯光在角落处发亮。渐渐的于黎明才看清,歌舞厅亮着一种淡红的光,隐约可见人影晃动。他不明白歌舞厅为何为制造这种氛围,“他们说要选出一对金童玉女,各发五千元奖金!等一会他们会抛出花圈,套向来跳舞的人身上,如果花圈上有金童玉女的记号,就可中奖。”曲欢很热切似乎也很笃定他们一定可以中奖。

开始抛花圈了,在淡淡的光影中,一只只的花圈从高处飞来,如一道道影绰的光环从空中降下。于黎明很佩服舞厅的老板,在此种充满铜臭的地方,却搞出个如此诗幻的创意。人们欢呼起来,争着挺腰伸脖去接光环飞套而来,曲欢撒了挽住于黎明胳膊的手,也挺身去迎接。于黎明觉得那些光环飘落在身边,有一只还停在脚面。舞厅里乐喧四起,显然有人被花环套中了。曲欢也冲于黎明一声尖叫,表示花环也套在她身上。于黎明转眼寻找她时,猛觉得一道光环降临,脖子便套上一只花环。在那种欢愉的氛围中,这一瞬间他也兴奋了,这感觉真好,象雨丝中的天气。

灯光大亮,全舞厅的人悦悦然的齐唱呵嗬,笑声洋溢。曲欢过来拉了他的手:“我们都套了花环!”

老板出现了,他是个胖胖的中年人,于黎明没想到如此诗幻的创意,会出自这个满脸油亮的生意人脑瓜中。

“看看谁是今年我们浪琴歌舞厅的金童玉女吧!”老板拍拍掌朗声说,又粗又短的手一摆,一男一女两个青年服务员走出,在人们身上的花环寻找。他们走到于黎明身边时,女侍应眼睛一亮,伸手便摘下于黎明花环上的一小卷红丝绸,递给于黎明,于黎明展开一看,上面有绣有“恭喜”两个黄字。曲欢兴奋的尖叫一声:“金童是你!”可是于黎明不禁皱皱眉头,“恭喜”这两个字是整个创意中的败笔,让他闻到那股铜臭,与刚才光环飘飘的诗境创意格格不入。

女服务员将于黎明请到舞池中央站好,这时,男侍应高叫一声:“玉女在这里!”

于黎明扭头望,顿时全身血液似乎凝固了:玉女正是他亟盼见到的红衣少女。

红衣少女也凝视着他,黑亮的杏眼深邃深邃,脸蛋通红通红放着光彩。

接着,男服务员将红衣少女拉到于黎明的身边站定,于黎明的双眼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她。她走过来时低了头,当站到他身边时,她因羞涩而涨红的脸庞,在他看来是那闪着霓虹的光环。

他看着她,周围的欢喧和音乐停止了,旋转的彩灯暗淡了,四周的人们消失了,眼前只她一个,只有她美丽的黑亮黑亮的杏眼,弯而修长的黑眉毛,端庄秀挺的鼻子,明快流畅的小嘴唇,玉质般透红的鹅蛋脸,轮廓线条柔顺而清晰的脸庞。她依然穿那件红白粗条色块相间的运动衫上衣,下身是黑蓝色的牛仔裤,束一扎长发象马尾翘垂,发根是那只晴蜒结。

一如他们初遇时的她,分分明明站在他眼前,不同的是她的手上没有了气球,只是脖子上多了一只花环。

胖老板走过来,满脸油光闪耀嗓门宏大:“很好啊,名副其实的金童玉女!你们是浪琴歌舞厅开展这项有奖游戏活动以来,最为般配夺目的一对!”

他亲自给他们俩照相,做手势让他俩靠近。

红衣少女的样子又羞涩又欢喜,依在于黎明身旁微侧着头,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浅浅一笑。

胖老板向于黎明示意,“笑一笑,欢喜一点。”

于黎明觉得他用词不当,他何止是欢喜,是激动。

拍完照后老板将照片和支票递给他俩,又问:“你们是一对,是吧?”

红衣少女的脸涨得更红了,这时抬头瞟了他一眼,又低下头来沉默不语。但于黎明已将她那眼神深深的烙到自己的心坎中:她黑亮的杏眼神情很复杂,含着盼望含着羞涩含着些慌乱和淡淡的忧郁,

于黎明用力点点头。

这把曲欢吓坏了,赶紧冲上来推开胖老板:“胖猪,你乱说些什么!”

老板被推倒下地,照相机摔过一边。

曲欢拉了于黎明就狂奔出歌舞厅。

这晚曲欢伏在房间的桌上半天不吭声,她个性中的活泼生动没有了,脑子里老浮现着站在于黎明身旁的红衣少女。

于黎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不吭声,他不能否认自己深深爱着那个还没有与自己说过一句话的红衣少女。

曲兵回来见此情形,便进了曲欢房间,出来后他没头没脑的揍于黎明,恶狠狠骂道:“你这家伙,我叫你不要伤害她,不要伤害她……”

曲欢跑出来拉开于黎明,冲向哥哥大声嚷道:“你真是乡巴佬!乡巴佬!”

于黎明从她的叫嚷声中,感到她已接受了这个现实,便站起来理好衣服,走出去。在门口时他回头过来,曲欢正看着她,见他回眸她便扭转脸来,快步进了房间关上门。

于黎明静静的走出去,他知道,他不会再到这里来了。天,飘着小雨,一丝丝一点点,吻着他的脸他的眼,清爽的海风直沁进他的肺腑里。

 

 

 

红衣少女叫安恬,回到家睡觉时仍想着歌舞厅中“金童玉女”的相遇。她知道自己这个年龄最美好的幻想是对一见钟情的期盼,那次过鼓浪屿拍广告,在轮渡上无意一瞥,便被倚在船舷栏杆看报纸的于黎明迷住。他的样子聪睿超群脱俗,身材又高大笔挺,特别是那一双俊目,透出一丝淡淡沉沉的诗意,使她深深的被吸引。当他的视线与她对接时,她感到他瞬间的激动,她全身每个细胞便被甜蜜浸淫,尽管她很羞涩很脸热很心跳,然而止不住的总想看看他。

目光相接的这一刻真的很美很美。

但是他有女朋友!

那天,她看到曲欢飞跑下码头拥抱他,她的心中顿然失落。不过很快她就释然:象这样的男青年会没有一群女孩明的暗的爱他吗?接着又非常骄傲:象我这样的女孩子会没有百十个男孩子钟意吗?

可是我得找一个一见钟情的。

以后的再次相遇,或者要么是她远远的看见他,要么是他遥遥的望自己。这一段的时光真棒啊,把它们一次次的写进日记里。

如果不是因为父亲突遇车祸,母亲病情加重加剧,安恬会觉得生活非常非常的美好,仅仅是夜来人静中回忆那些相遇的情境,就足如蜜饯伴茶滋润这一生。但是谁也无法预知你身边会发生什么事情,一夜之间似乎改变了一切,她的家庭陷入深深的灾难之中。

那天的遭遇她一想起来还怕得浑身打颤:放学后她去帮父亲卖蛤仔煎,父亲挑个担子穿街过巷,他做的蛤仔煎香喷可口,小时候她就跟在父亲后面帮着叫卖,现在依然如故,每当她站于父亲身旁时,那天的蛤仔煎就特别好卖,往往是一大帮男青年围着不吝小钱。父亲明白,他们围着他的担子,是看自己美若天仙的女儿。如果那天不是走小巷回家,如果那天父亲休息不挑担子上街,就不会发生车祸:一辆摩托车从后面飞驰来,撞倒了父亲,又失魂落魄地逃窜掉,她睁着惊恐的眼睛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父亲已倒在血泊中。

断了腿的父亲再不能挑担子上街了,母亲因忧愁过度昏迷过去,正当全家愁眉不展时,转眼黑暗过去他们看到了光明:网络公司的小洛骑单车几乎是飞驰而来告诉她,一个好心人将长期赞助她一家,直到他们度过艰难。

不久,小洛还带来了第一笔钱,但是拒绝了他们全家要当面感谢那位好心人,“我们得恪守诺言!”小洛强调好心人不希望张扬,他们网站亦要讲诚信。

全家人默不作声了,定定望着小洛放在桌上的那笔钱。父亲郑重地对两个儿女说:“日后你们出来工作,一定要尽力帮人!”

等她出来工作,至少要等三年,如果考上本科,那就是四五年。

小洛走的时候对她说:“我看过你拍的广告宣传单,我的表哥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经理,我可以介绍你去拍些广告,付费要比别的公司高。”

拍广告是安恬读高中后的业余生活之一。有一天她从学校出来,一个中年男子拦住她递上一张名片,让她到广告公司去试镜,接下来便有了几辑小画册的宣传广告让她拍。自从遇到于黎明后,她常常想,如果不是那天拉着气球到鼓浪屿去拍广告,她就不会遇上他,就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

她喜欢拍广告。

小洛说到做到,在她高中毕业放假时把她带到了广告公司,小洛的表哥只瞄一眼就说:“我们正好要给一家化妆品厂拍广告,过几天你来吧,一起到北京去。”

她也很想挣那笔钱,但问清楚那个广告需要到北京拍十来天,便婉言推掉了。她要复习准备高考,不可能去那么多天。

“哪就以后再找机会合作吧。”小洛的表哥有点遗憾。

好在有浪琴歌舞厅的周年志庆有奖游戏活动,她幸获五千元,还见到了她一直盼望着的再相遇的他,她和他是金童玉女。

她将那张照片夹好在日记本里,这将会是她一生一世的珍藏。之后她埋头复习准备高考,尽管写作业时往往会看到他的脸浮在作业本上。

高考前小洛送那笔义助钱来她家的时候,专门对她讲了自己以前考大学的经验,最重要就是带着一颗平常心。

但她相信自己很难平静的走进考场,因为她想着必需考上大学,以后才能回报父母挑起家庭的重担。

“如果考不上大学,那你就到广州去,那里广告公司多,发展机会大。”小洛鼓励她。

她可不想到广州,离开了鼓浪屿,她去那里找她的金童啊?鼓浪屿让她认识了他,那就一定要在鼓浪屿跟他结缘。她不是有个好的开头了?他们是“金童玉女”。

她是在鼓浪屿的雨天中遇上他的,那小雨,真好。

 

 

 

 

于黎明专门到卖镜画的店铺订做了一个镜框,把那张“金童玉女”的照片放大至两倍,然后镶进镜框里。在厦门的公务完成了,公司电召他与同事回广州,走的时候他专门到了浪琴歌舞厅,再次问那个老板知不知道红衣少女的下落。胖老板奇怪地望着他,“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吧?”

他沮丧地坐轮渡离开鼓浪屿,站在船舷让海风吹拂胸膛时,他看见曲欢乘对开的轮渡回鼓浪屿。她静静的站在船舷栏杆处,远远的以眼神诉着她的怨艾。

回到住处,洗衣机坏了,晚上他只好手搓衣服,同事回来看到很惊奇:“她不帮你洗啊?”这才说完就有人敲门,是曲欢来了,瞄一眼便卷了衣袖接过盆子帮他洗,让他楞楞的在一旁不知要说什么好,同事赶紧走进自己房间关上门。

洗完衣服她拉他到外面街上,他们默默走着好久不发一言,后来还是曲欢先说,打他一下笑了:“别那样好不好!”他想了想问:“你不恨我吗?”曲欢认真的摇摇头,告诉他自己也想通了,爱情嘛从来都是讲感觉,“你如果对我没有感觉,我们会不快活。”他们向鼓浪屿走去,来到轮渡码头时,她央求他跟她回家,只过一个夜晚,“一个清醒的夜晚,你明明白白的夜晚。明天以后,我就不再拥有你了。”

他拒绝不了她的眼神。

上次他是醉意朦胧的,这天晚上他是清醒的,分分明明的看清了展示在眼前的曲欢,那坚挺的双乳,双乳间他的头像,然而他的脑子里却努力要将此和红衣少女有关联,后来他闭上眼睛任她自由动作。第二天的清晨曲欢让他看录像,把他吓了一跳,他绝想不到她会偷偷把这些过程录像下来。“以后我会结婚,如果我的婚姻不幸福,我就躲起来一个人静静的看,我就会很满足,因为我是爱你的,深深的爱你……”她的声音有些悲戚,泪花闪动在眼角,使他又陷入长久长久的感动和不安。

回广州时曲欢依然来送车,虽然没有了以前的情意缠绵,不过神情开朗,这使他的心里好过些。她只送到车站门口,挥挥手算是告别就离去了,让于黎明的同事很纳闷,上了车后推推他:“她该吻别你才对啊!”

公司欲结束厦门方面的业务,于黎明听说后便去找总经理询问,得到证实后他顿感失落,“我愿意长期在那边工作,公司的成本就可降至最低。”他郑重的提议,经理便盯着他眼睛有一阵后哈的一笑,“肯定是爱上一个厦门妹了!”

工余之后于黎明便上网,偶尔也会与同事们到公园玩,这时候他特别盼望下小雨,如诗惬意的小雨会使他再度置身鼓浪屿,那绿绿翠翠的背景,银丝闪亮的小雨点斜斜飘洒,一束彩色气球慢慢的升上天空。“谁不想着阳光五月啊,就你想小雨,你干脆当诗人去写诗算了!”同事们笑他。

他们也会泡酒吧下舞厅,当于黎明看到激光束照射在身边时,便会看到一个个的光环在舞厅飞飘,但定定神却被炫眼的旋转着的彩灯照得头昏脑涨。广州开歌舞厅的老板都是土包子,竟没有诗意一点的想象力!

 

 

十 一

 

安恬终于如愿考上福州一所大学,虽然不是名牌学校,也足使全家笑颜逐开,邻居们也跑来相庆,小巷里出了个大学生,还是个美丽的大学生。他们都给她送来各种生活用具,远离家乡寄宿学校,都需要都需要。走的时候小洛来送车,告诉她,他也调到福州的网络分站工作,以后依然可以常常去学校里看她。

小洛什么时候爱上她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第一次去买她父亲的蛤仔煎那天,他与几个朋友逛街,朋友说那边有个蛤仔煎西施,走到跟前一看他就十分自卑,她太美了令他自斩形秽,回家后对着镜子看了半天,抱怨父母怎么不把自己生得英俊些高大些。当老师的姐姐笑了:“你虽不英俊,但也端正,千万别自卑。”后来吃饭时又问:“是不是爱上一个很漂亮的姑娘?漂亮得眩目的对不对?一定是了!弟弟,你记住,你是大学生,没什么可自卑的。”

话是这样说,但一站在安恬面前,他还是觉得自己是癞蛤蟆。后来发现她的父亲不再卖蛤仔煎了,有一天他在学校门口大胆的拦住她问,才知道她的家庭发生变故,采访她的家后,他很恨自己不能在经济上扶持她家度过困境,幸而他在网站工作,他为她家发布了求助信息,通过互联网,他多少达成帮助她的心愿。

安恬到福州读书,小洛当然要想办法也调到福州去。大学里都是天之骄子,不乏又英俊又聪明的高材生,要胜于竞争他必需保持跟她见面。他买了一辆自行车,方便到学校找她。

“我给你找了份兼职的工作。”有一天小洛高兴地骑车到宿舍里找到她说。他知道,她更愿意自己打工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他那兴奋的样子,宿舍里她的同学全都视线齐集,让她不好意思低了头一言不发。

那份兼职还算轻松,到图书馆帮帮忙,每月能有二百五元的收入,只是晚上回学校宿舍就深夜了一点。“我送你!”小洛说到做到,他也到图书馆里看书,等她下班一齐回去。安恬不大愿意他过份的热情,等到她拿到小洛递来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便买了辆旧自行车,婉拒了小洛的接送。

此后她很奇怪每个月领工资时,都非要小洛代领而不是由图书馆发,终于有一天她弄明白了,原来那份兼职只有一百元,另一百五十元是小洛塞进她的工资袋里的。看到她生气,他便解释,“这是我想帮助你的一点心意……”她不打算干那份兼职了,小洛便拉住她央求,“好了,以后你自己去财会那里领工资吧。”

学校有奖学金,她发誓要夺得,于是几乎把业余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小洛看着心痛,“你的脸色不好,我怀疑是贫血……这边那么用功,那边吃得太简单了……”于是星期天要请她到他的租住的小房间小灼一顿,他亲自下厨并一再强调不会花很多钱,邀请多次后她终于同意,但拉上两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去。

学校宿舍靠在路边,那里附近是郊外农民的菜地,一片荒芜常闻鸟儿啾啾,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搬来一户外省的农民,在附近搭起一个窝棚,还把一口大铁锅架在宿舍楼的墙壁处烧火炒瓜子,大团大团的浓烟往上涌直灌进她们的宿舍房间,更要命的是农民大佬五更天便生火作业,铁铲在铁锅上猛炒发出的尖刺磨擦声令她们要发疯。女生们伸头出窗大骂,狠的还带着粗言,又吐口痰扔垃圾倒尿盆,但农民大佬只是拍着大腿哈哈直乐,更旺的生起火更起劲的挥舞铁铲。学校老师出面也无济于事,那农民大佬一瞪眼睛凶巴巴地骂:“这地方是学校的吗?”老师便缩头回去,“真是没文化!”再不去惹他。

有一天小洛来,看到她眼睛红红的,一问是没睡好觉,再伸头往窗外一看便什么都明白了。“我有办法治他!”他说。安恬被他这话吓了一跳,连老师都奈何不得,他一介书生总不会与他打架吧!

“放心吧,农民大佬会乖乖走的。”

她们不相信,等着看事态发展。

小洛的办法很简单,他先观察了一下情形,然后买了塑料管子和工具,等农民大佬开锅时,他在宿舍男厕所里将水管接到笼头,然后打开窗口,这里正斜对着农民大佬的炒棚。他拧开笼头,将水柱射向农民大佬的灶头,火浇灭了火还淋湿那些瓜子。农民大佬气得暴跳,抓了铁铲挥舞着凶凶叫骂。等农民大佬重新把灶头弄干点上火,小洛又突然开水浇去,如此几个反复,那天,农民大佬一天做不出一锅炒瓜子。亲眼看着这情景的女大学生们一开始很为小洛担心,后来看到农民大佬只能骂骂咧咧无可奈何,她们便冲农民尖声癫笑,敲着盆盆碗碗助兴。不出三天,那农民大佬便老猫移窝叨了东西挪到别处了。

“这是智慧时代!”小洛为他的胜利得意。同学私下便笑安恬:“你的男朋友真行!”

她马上更正,“是好朋友。”

她知道小洛向农民大佬射去的是水柱,水花扬起并不是她想看到的鼓浪屿那漫天飘洒的雨丝。

春节到了,她没有回家,小洛也留下来陪伴。他们走到街上,看到有小贩卖彩气球,她便买了一束,与小洛走到“五一”广场,把气球放了看着它们慢慢升上天空。小洛不明白她此时的心思,更无法想象她此情此境中脑子里回放的,尽是鼓浪屿她脱手气球升空那一幕,她和那位“金童”一起仰脸观看气球在小雨中悠悠飘向远处。

 

 

十 二

 

于黎明得知公司在厦门的业务又恢复正常,十分高兴,照例争着到厦门公干。有一次他回到广州,总经理请他吃饭,席间有个清秀的年轻女子走来坐下,经理说那是他的侄女,在广州一家宾馆工作。饭后总经理很认真地问他是否爱上一个厦门美少女?“我这个侄女,她也是大学生,你如果还没对象,我倒想把你介绍给她。”于黎明承认是爱上了一个从来还没说过话的女子,已经有一年多了。总经理很奇怪,立刻下断论:“你是在做梦,不现实!”接着以他的人生经验告诫他,“我也有过那种经历,或者在车上的人堆中,或者在大街上,或者在商场里,再或者是某次旅游,互相的一瞥对不对,有意思对不对?那多了,她们与你失之交臂,一瞥之后是天涯一方,听我说,只有能牵着手的,才是真实的。”

经理的侄女是真的爱上了于黎明,有空没空就往公司跑,于黎明每次见了她,都看到她投来的火辣辣的眼神。她不同于曲欢,又区别于红衣少女,只是他还唤不起那种全身激荡的情怀。

但是无论他到多少次鼓浪屿,都未能再遇到红衣女子,她似乎如那彩气球飘升上天,从此无了踪影,或如经理所说,一瞥之后是天涯海角。

有一段时间,他到了鼓浪屿后,便天天晚上到浪琴歌舞厅,要一杯酒坐在角落静静的看人跳舞,期盼红衣少女突然出现。浪琴歌舞厅换了个老板,不再搞浪漫诗意的“金童玉女”周年志庆有奖游戏,于黎明看他戴着副金丝眼镜挺斯文的样子,却没想到他认为前任老板的“金童玉女”俗不可耐。

于黎明还是一有空就往歌舞厅去,不久让所有的人都认识了他。

这样似梦似真中时间一晃两年。

2000年8月份的时候,于黎明又来到厦门,这时的天气骄阳烧天,好在海风吹来带潮味的凉意。于黎明不喜欢这种气节,十分十分怀念四月的绿雨。

曲欢来看他,摸摸他的脸心痛地说,“你瘦多了……工作不要太累,知道吗……”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爱他,但不再是以前般小鸟依人的靠在他的胸口,而是以眼神传达她内心躲藏着的情意。

“我谈了一个对象。”她告诉他,那是在网上聊天结识的研究生,她准备约他来厦门见面。“你来帮我看看,如果他是个骗子,你就揍他一顿!”她说在网上与他聊,觉得他还是很有学识的,但谁知道呢?

见面安排在浪琴歌舞厅的咖啡间,研究生来了,戴一副高度近视眼镜,身材高瘦一派斯文,见了面先躬躬身然后双手递上名片,那样子酸呼呼的让曲欢直想笑。坐下来不久他的侃侃而谈就打消了他们的顾虑,研究生果然不同凡响,把他专修的经济课题理论一套套道来。

“在网上你可没跟我说过这些啊……”曲欢不解。研究生对她说,这些是很枯燥的话题,如果在网上跟她聊,不出三次她会闷得掉头就跑。研究生走后她问于黎明,“他好吗?”他就对她说,如果你爱他,他也爱你,他就好。

“我二十二岁了,我需要有人爱我,陪伴我,脑子里不能想着别人,真心真意的跟我做爱……我很想和你作爱,天天作爱,但你心里想着别人,我受不了……”她说,眼睛直直的看着他,样子很真实很悲戚,于是他又感到内疚,很内疚很内疚。是的,他要再跟她作爱,脑海中依然会闪现红衣少女的脸庞。“我们都是傻傻的。”曲欢说,垂下眼睛。后来他把她揽到身前,让她靠到胸口一小会,之后默不作声把她送回家。

他二十八岁了,他也想成家,可是头脑中总掠不去红衣女子的倩影,即使是半夜梦溢醒来,闭着眼睛努力的就是要脑中浮现她的整个的美丽。有一天他到教堂去,看到那里正有一对新人举行婚礼,神父对新人说的声音很平静,但在他听来却穿透心底:不管她是富贵贫贱,不管她是健康残疾,你都一如既往爱她吗?

有一声回答在他肺腑里发出:是的。

 

 

十 三

 

大学三年眨眼即逝,再读一年安恬就可以出来工作,每当她领到学校发的奖学金时,便分外的想见那个几年未间断资助她全家的好心人。她一次次的央求小洛,“就见一面,我只想谢谢他。”小洛恪守对于黎明的诺言,坚决地摇摇头:“我做不到,这是承诺。如果我这样做了,你会鄙视我!因为我不守诺言!”他发现她面色越来越不好,便劝道,“最后一个学期的奖学金,就不要拿吧,你太辛苦了……”

她办不到。三年来,如果不是拿奖学金,她就多用家里几千块钱。小洛想着法子帮她,看到她鞋子破了,便去买了新鞋子放个把月,等沾满灰尘后对她说,他的表姐是个生意人,鞋子穿几次就换,问她要不要,“扔了太可惜!嗳,生意人没有一点环保意识!”他装得挺象,征得她同意后才敢拿来,当着她的面把灰尘吹去。或者买了巧克力和奶粉,放一段时间后就拎来,说那不节俭的表姐的要弃掉。衣服安恬是坚决不要的,几年来只要天气合适,她就分别穿那两套红白或红黄粗色条相间的上衣,和纯黑或蓝黑的牛仔裤,这种夺眼悦目的服装,让校园里的男生们远远的便站定下来,睁大眼睛楞楞的盯着看,并长时间张开了嘴。不久学校里的男同学背后都叫她“校园黎姿”,因为她长得有点象香港电影明星黎姿。

但比黎姿美!比黎姿纯!这是他们一致的评价。为此他们展开了追求竞赛,看看谁能获得她的芳心。她去上课,教室的窗外总看到有男生的身影,向室内探头探脑,大胆的便写了情诗抓成纸团扔到她跟前。走到林荫道上,会有校园的英俊男生拦道请她去跳舞。文科的男生见了她就大声朗读莎士比亚的戏剧爱情台词,会弹吉它唱歌也棒的男生,便在她住的宿舍楼下大唱小夜曲。连留校任教的几个青年副教授,也急不可耐加入到追求她的行列,常常下课后留下她交流读书心得,其实总以文言志表达他们的爱慕。

但没有谁能在和她跳舞时获得与她贴胸贴面的机会,不管是学校的舞会或者是到外面的歌舞厅,只要你心生异想,她能很快察觉便将脸扭于一边。有一次小洛慢慢的伸脖子近去,她向他摇摇头他就再不敢存非份之想了。如果小洛和他们都知道她的日记本里,夹着浪琴歌舞厅里“金童玉女”的照片,他们即使不知难而退,也会觉得要攀登这座爱情高山将如同挑战珠穆朗玛峰。

那是她爱情的山峰,早已插上了一支登顶者的旗帜,迎风猎猎映照着早霞晚阳。

大四的春节很快过去,半年后她就毕业了,已经有几家企业来学校挑人,一眼看到她就展开争夺,一致认为她是公关的人材。

她挑中了一家外资企业,对方有意培养她当公关部长,开出的底薪是三五千元。签下合同后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家里,让父母亲高兴得几个夜晚都睡不了觉,不相信他们的女儿如此本事。

“可是你脸色很差,真的,脸色很差!”小洛忧心忡忡。按道理,她这个年纪,应该脸色红润才对啊?那时候她在街边卖蛤仔煎,他看到的就是一张红朴朴的昳丽的脸。他再次劝她多点休息,老生常谈说哪怕是机器,超负荷就会损坏。

她的面色不好并不是因为学习的劳累辛苦,一种可怕的疾病正悄悄向她袭来,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患上白血病。一开始的时候,她只是觉得偶有头晕,脚步浮浮无力。慢慢的她常常呕吐,还容易感冒。有一天她协助清理图书馆,抱着几本古籍要爬上书架,才攀上去竟摔倒下来昏迷不醒,把馆长吓了一大跳。

她坚信那只是小疾轻染,但越来越频的各种病发,还有如白纸般的脸色,动不动就满额冒汗,使小洛相信那不是一般的病症,当一个星期六的傍晚她前往图书馆时,头一晕摔倒在路边昏过去,他背上她不顾一切往医院跑,到医院后坚持让医生为她作全身检查。

检查的结果是吓人的,她确确实实患了白血病。她当即就住院留医,他犹豫了很久,想着该如何将这个愕耗告知她。医生严肃地说,必需让病人知道病情以协助治疗,而且得马上作出决定是否继续用药,因为那些药非常昂贵。他问治好病大概要多少钱?“起码得五六十万,前提是还得找到合适的骨髓。”医生以十分平静的口吻说出这话,可在他听来如同炸雷轰顶,立时呆在那里。五六十万!他的全部积蓄只有一万左右,五千块钱填进去,医院说再不交钱就停药了。可她还在昏迷,就算她醒后他也不敢马上对她说出实情。

 

 

 

十 四

 

 

安恬终于知道自己患了血癌,初时她很平静,似乎那并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恶疾,但接下来她万分恐慌全身冰冷,犹如从高高的悬崖跌落黑暗的无底深潭。每当医生拿着各种仪器和药品前来为她治疗时,她便浑身打颤甚至还抽搐呕吐。医生和护士都十分同情她,毕竟,她才二十二岁,美丽灿烂含苞欲放,生命就此凋谢令人唏嘘。可白血病最佳的方法是骨髓移植,要找到不排斥的异体骨髓,机会为十万分之一。就是说,要从十万个自愿捐献骨髓者中,或者能找出一个是可移植的。

还得花几十万元治疗费。

她坚决不让小洛和学校把自己患病的事告诉她家里。

学校开展了救助大行动,师生们除了捐钱外还自发四出活动,呼吁社会伸出援助之手。与安恬签订工作合同的外资企业,看准这是个宣传自己的好时机,响应呼吁赞助了三十万元医疗费,加上师生们和来自社会的捐款,也有四十五万了。缺口还有十来万,小洛便决定卖了自己的房子凑钱。

“你冷静一些。”母亲知道他此举后走来劝告,“虽说那是你自己的房子,但我们认为你要考虑周全。你爱她,可她爱你吗?值不值得?你将来还要结婚,卖了房子你以后结婚住立交桥下吗?”

小洛主意已定,她不一定爱自己,可自己爱她,这已经足够了。看着她一天天的消瘦憔瘁,他心如刀割难过得流泪,但他不能在她面前有丝毫流露,看着她被剃光的头,便故作轻松地和她说笑:“剃了头发好,再长出来更漂亮……”医生对他说过,病人开朗的心态有助于康复,他于是一有机会就与她说笑,尽管有些笑话并不得体。他要医院严守治疗费不外泄,决不能增加她的心理负担。

“你是谁?”医院院长问他。

小洛不太自信地答是她的男朋友。这是他一直的梦想,但现在这样说,只是他祈求她安康的唯一理由。

“可惜你的骨髓与她有排斥,要不然你是非常完美的!”院长一字一顿说。

小洛是第一个验血者。

慢慢的安恬冰也心情平复下来,她度过了惊恐期,开始相信“上帝安排”这类心理平衡法。她唯一担心的是家里人,生怕父母知道从此为她忧虑。至于医院的治疗费,小洛说,“这不多,大概要用五六万,我先借给你,以后你出来工作了,有几千元薪水,还不能还我吗?”

她看定小洛,深深的感动了,他几乎就是她的哥哥。

十万分之一的骨髓是不容易找到的,小洛以最快时间把求助的消息在互联网上发布,每天的第一任务就是打开电脑,看看有没有自愿者联系,然后就是打电话到医院询问:“找到不排斥的骨髓了?”

愿意捐骨髓的志愿者虽然不太多,但仍然每天都有人联系,当然也有恶作剧的和无知的,“能拿到多少钱?算了吧,捐了骨髓我不是成了血癌患者了!”

安恬病情一天天的恶化,可是还没找到不排斥的骨髓捐赠志愿者。看着她静静的躺在那里,小洛脑中偶尔会掠过她逝去的样子,不禁悲悲的如同自己也患了癌症,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再值得他留恋的一切了。

如果我的生命可以,可以描绘你的笑靥,如果我的生命可以,可以让你的长青藤攀爬,那么,我就把生命化作油彩,化作那坚实的岩架……

谁的诗,舒婷的?记不得了。

 

 

十 五

 

于黎明很长时间没有询问他资助的那户人家的情况了,因为他相信网站相信那位年轻的编辑小洛。一眨眼几年过去,他忽然想知道他们生活得怎么样,于是打个电话到网站,“他们很好,大女儿就读大四,夏天就毕业了,她曾非常想见见你,可我们不能这样做。”网站没有把安恬病危的消息告知他,毕竟他再无义务。

可是于黎明还是在网上浏览到骨髓求助的信息,天性真善的他便先到医院了解捐赠的可行性,是否对健康有影响?医生告诉他,这是一个相当简单的手术,采集过程中由于抽吸骨髓血,有的供者可能出现循环血容量下降,导致短期不适,这时输入术前储备的自体血,在手术人员的严密监护下,不会发生问题。 “最多在采髓后一两天于,穿刺部位出现轻微的疼痛而已,服一点止痛药物即可。捐骨髓是非常安全的,就如捐血一样。我也捐过。”医生最后强调。

那就试一试吧,如果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人。但是一定得保密,签合同约束,因为他不想张扬。

他到医院抽了血样,然后静心等待结果。

曲兵来找他,“我妹妹要嫁人了,你知道吗?”他那种紧张的神情此时不太象一个宣传部长。曲兵已经从副部长升格为正部长了,尽管是县市级的不免有些卑微,但很快他会调到市里头来,沿着官阶照样爬向部长市长的高位。“可他爱的是你!”曲兵猛烈的摇于黎明的肩膀,似乎他昏迷了成个植物人要将他摇醒。“难道你真的要帮她拍结婚照,看着她被人牵手走进婚礼殿堂?”

自从鼓浪屿轮渡码头上与红衣少女的一见钟情后,于黎明便学起摄影来,很快得心应手。摄影无非是光和造型的艺术,有美术功底的人只要钻研一下用光,不难成为出色的摄影家。他曾答应曲欢,“你真要结婚时,我来帮你拍艺术照。”要知道,艺术照与照相馆的拍照片是两回事,一个是阳春白雪,一个是下里巴人。曲欢当时不吭声,怔怔的看了他一会后便离去。

“你快三十岁的人了,你看,我的小孩都两岁了,难道你还那么天真的等待着一个不再出现的人,一直等到四十岁五十岁?她是红衣少女对不对,是天边的彩霞对不对?你能把彩霞剪下来裁衣服吗?”曲兵一句比一句恶狠狠的骂他。在他们心平气静的时候,有天晚上到咖啡屋聊天,毕竟是多年的好朋友,于黎明跟他细说鼓浪屿的小雨,小雨中的红衣少女,这样的刻骨铭心的初遇。当时曲兵也为他描绘的梦境感动,但这个梦的光波被时间的潮水一卷淹没了,“即使在记忆里也如烟雾越飘越远对吧?你总不能吸着它这辈子麻醉自己对不对?曲欢虽不是彩霞,但她是你身边一棵树,你实实在在的可触摸依靠,她以爱情为你遮荫,她以爱情铺垫你事业的路基!错过她你后悔一辈子!”

这位宣传部长同志,除了有官腔还有文才,他是希望于黎明成为自己妹夫的,于黎明真诚没有心计,是个艺术型的白领人士,当然也英俊挺拔象木棉树。但这棵木棉树并不打算把它的红棉织成曲欢婚礼的花环,曲兵十分无奈地把于黎明的照相机扔过一边气呼呼走了。

曲欢结婚了结婚了,于黎明心里多少有些失落,他也要结婚的,就不知道在三十五岁时能不能再遇到心中的她。

其实他似乎是有机会的,有次回广州,匆匆走向车站时,一个推销员将一张广告单塞进他背着的旅行包,等到上了车后他正想扔掉时却怔住了,上面有一幅化妆品的广告画,模特正是红衣少女。这一发现使他全兴奋不已,于是在下一次来厦门公干时他连忙去找制作那张画页的广告公司,“我们无可奉告,我们要对客户和有关人员负责,当然包括模特。再说,这是三年前制作的,我们公司已经换了不少人了,当年那个摄影师,早跳槽了!”广告公司的人如是说,至于问那家化妆品公司,更是连门都不让进。

于黎明抽血样后的第二天,就传来好消息,他的HLA与受助者正好相合无排斥,医院要他马上去做手术。医生打电话告知他这情况时,激动得声音都变形,毕竟,十万分之一的机会,对于捐髓者和受髓者来说,都是非常有缘又非常幸福的。

“受捐骨髓者一定非常感谢你!”医生说。

于黎明表示,他只是一个过路者,顺便做一件事而已,真正给受捐骨髓者帮助的,是你们医院还有别的好心人。

“会有危险吗?”曲欢在得知他要捐骨髓后,反复的问,还跑到医院了解情况。“不管怎么说,动刀子就是手术,是手术就会有风险……”她忧心忡忡的让他十分愧疚,想起曲兵的话:“错过我妹妹你后悔一辈子!”他把医生关于捐髓常识的话转述给她,他也动员过她也参加救援行动,要知道,我们今天做的一件很伟大的事,就是给予他人的帮助,不问种族不问国籍。她说如果不是以手术的形式,她乐意帮助他人,她怕刀子啊针筒啊之类,一想到就会头晕打颤。

“我还是不放心!”曲欢坚持要陪他到医院去捐髓,这之后的好些日子里,她几乎是形影不离在他身边,以至那些护士羡慕得眼睛直歪:“好恩爱的一对儿啊!男的英俊女的秀美……”这话令她有小许难过,很快又被柔情蜜意调和,因为她将爱他一辈子,不需讲回报。

做手术那天,于黎明躺在手术推车上,到一条长长的走廊时,另一辆车出现了,上面躺着安恬,因为怕做手术,她内心恐惧浑身打颤。走廊的两旁是一排玻璃窗,天,正飘飘洒洒下着银丝般的小雨,满天闪灿一片翠绿。安恬和于黎明同时扭头望着天空,他俩的脑子里,同时闪出鼓浪屿那美丽的回忆。顿时,安恬平静下来了,恐惧消失了。而于黎明的脑海中,不断浮现着红衣少女的倩影。

两辆手术推车擦肩而过,俩个要做手术的人,同时望着窗外。

 

 

十 六

 

一如医生所说,手术很顺利,几乎没有什么副作用,看着于黎明脸色正常步出医院后,曲欢才长长舒一口气。

两个月后,安恬出院了。整个手术过程如此顺利,连医生也感到惊讶,术后几乎没有不良反映,眼看着她的脸色一天天丰润泛红,主刀医生查完房后总会对小洛说:“你的女朋友,今天又比昨天漂亮些。”安恬望望小洛,他的眼睛有点躲闪但的确含着翼盼,她便不忍心说出“他不是我的男朋友”之类的话。自他送她进医院以来,他都没离开过她,睁开眼睛他的微笑总在她眼前晃。有时候她很想很想看到梦中的“金童”,静静的守候于身旁,轻握她的手,不需说话,只需眼神对视,她就很安祥很安祥。那天做手术进了隔离房,看到外面的玻璃大窗外的小洛,她迷迷糊糊的就当成是金童正担忧的注视着自己,只是定定神才发现金童消失了,她不禁失落呆呆的发傻有倾才平复过来。

她一向怕痛怕医院,小时候打针喊得比别人响,手术那天,手推车将她送往手术室,她紧张得几乎痉挛,小洛紧握住她的手也无济于事,直到手推车经过那条长走廊,她一斜眼看到窗外面的天空,正下着如丝似针的小雨,满天银灿银灿的,她立时平静下来以至连医生都非常不解,“一看到窗外你反而安定了……”她根本听不清医生在说什么,在整个手术中她脑子里浮现的是开往鼓浪屿的轮渡,轮渡上的船舷栏杆处他在看报纸,那英俊挺拔的整个样子,还有鼓浪屿的码头,向天空飘去的彩色气球,她与他仰脸观望,那时,天正斜斜的飘着小雨丝,银灿银灿亮耀双眼。

出院后几个月,医院一直跟踪她术后表现,结果是令人欣慰的。“感觉比以前更好。”她对医生说,极想极想知道是谁给了自己第二次的生命。医生坚决的拒绝她,表示信守对捐髓者的承诺。她问小洛,“你知道他是谁吗?”当面致谢是她的愿望,可小洛是真的不知晓。有段时间她郁郁不怡,受人恩惠自当感谢那是从小父母所教,可偏偏予惠者是施恩不图所报,这使她很不安乐很不安乐。

“你对我也会有这种感觉吗?”小洛很想这样问她,明明知道她的回答是点头,却又真怕看到她颔首。他爱她,他的付出只有一种奢望,就是换取她的安祥。她能接受他哪当然是奢望,如果最终她还是不爱他,他也无所怨言仍然很陶醉,他会在她结婚以前坚持不懈的追求,不问结果只求那份追求的快乐。

到六月份,安恬的头发长出来了,虽然没有以前那么长,但也能梳个男生头了,这使她看起来更象个英俊的体操运动员。二十二岁的她发育得更美了,苗条中显丰满,细细的腰圆圆的臀,乳房向前绷挺,玉质的脸庞透着粉红。学校的男生非常羡慕小洛,因为只有他才可以邀请到她外出,有个副教授甚至见了小洛便恨恨的瞪眼睛,妒恨燃起的火苗在眼镜片后直跳。

一场大病后的安恬虽然也愈来愈清楚少女的情怀正逐渐消失,那个金童玉女的梦正受到时间和机遇的严酷考验,只是,她的潜意识里依然盼望天空飘下丝丝小雨。有次星期天小洛陪她在校园散步,来到水池旁她便楞楞的看着喷起的水柱四溅的水花,说天为什么不下小雨呢?这是盛夏六月啊,谁不盼下雨呢,可她这样轻声呢喃的神情,诗意写满迷朦了的眼睛,小洛便明白了一切,她盼望小雨绝不是因为这炎热的天气。

“明天早上一觉睡醒,你会看到小雨,真的。”他很有把握的说。

第二天的一早,宿舍的女生惊呼起来:“好美丽的小雨啊!”

她们都一齐往窗口看,天上果然飘下小雨,斜斜点点亮晶晶的拉出一道雨帘,在晨阳的辉映中若隐若现织出一弯淡淡的彩虹。

真美的小雨啊!她们都赞叹起来。但很快她们又不解,因为望向门外却是一片艳阳扎目,哪有一丝一缕的雨儿。她们伸头往窗外一看,便恍然大悟,原来小洛在楼下正拿塑料管向天空射水,制造了这场美丽的小雨。

“我们的师兄真诗意啊!好感人啊!”她们一齐向安恬笑闹。

安恬也动情了,他分分明明在充实她心中的梦境。他是个好男人,气度宽广的男人。

 

 

 

十 七

 

安恬曲折又幸福的读完了大四最后的课时,毕业回到厦门就业那家外资企业。回家时小巷里的邻居笑口相迎,有点似古时候的状元归里。还未上班她先到鼓浪屿码头,寻找几年前那刻骨铭心的感觉。鼓浪屿一如从前人来人往,游人们热切切的拥来又神不守舍的四散开去。阳光烁烁刺眼,海面平静无浪,海鸥懒洋洋的飞过,令她怎么也提不起兴致。

小洛也调回厦门,网站站长很不高兴骂他一顿,“当是你的家,要来就来要走就走!”可最终还是磨不过他。房子没有了,他就到郊外租农民房子住。母亲说他,“怎么样,当初说你不现实,说对了吧?”母亲认为他永远也追不到安恬,房子是白赔上了。小洛笑母亲市侩,“你不是我们这一代的人,没有爱的幻想!”他才不担心没有房子,他聪明又有干劲,已经设计了几套学习软件伸报了专利,那家企业看中了最少得付他二百万元。

安恬让小洛转告授资她全家的好心人,再不需要资助了,她有能力持家和偿还他的债务,她一直以为小洛代她出了六万元。“你来安排,我想见见他,求你了!”她要小洛无论如何也要让她见见那位好心人,小洛十分为难,推却不过便把她带到站长处。站长婉拒了她的要求,说停止接受资助是可以的,但他不能违反协议。等她走后,站长狠狠又骂小洛一顿:“你知道什么是诚信吗?没有诚信这个社会无法正常运转!”小洛想想也对,不吱声让站长把火全喷光为止。

“上帝保佑他今生今世……”没文化的父亲沉沉地说,然后郑重和母亲商量,决定以后到教会敬拜神,领会神的博爱会令他们去爱更多的人从而回报社会。“还有那个给我第二次生命的好心人也要保佑……”她道出自己曾经身处死亡边缘,当时就把家里人吓坏了,紧接着是母亲搂住她满脸鼻涕哭了又笑。

安恬在一家全国性的大报上登出一则启事,表示她想亲自向多年来资助她全家的好心人致谢。登报后她天天等着电话响,只要叮呤叮呤的声音传来,她的心就噗噗跳,涌在胸间的话似乎很多很多,但真要她说大概只能说出那一句:“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要说的话只有两个字,就是‘谢谢’……”

于黎明倒是无意间看到那则启事,而且也打了个电话,不过是打到网站,跟站长说你们的诚信令人尊敬。他说,要谢先得谢你们,再谢就谢上帝吧。

他到厦门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厦门房地产市场的成熟,促进了本地装修设计业的兴旺,他们公司的业务愈加萎缩,而广州方面的生意却越做越大,以致总经理三天两头催他回去。

曲欢要嫁人了,对象是那个有点酸呼的研究生。于黎明帮他们拍了一辑订婚照,研究生为此请了个形象设计师,添置了一套贵昂得体的服装。那天于黎明帮曲欢整饰婚纱时,看到了她胸口纹着的他的头像,便担心地问研究生知不知道此事?曲欢不以为然的一摆头:“我们已经做过爱了,他一嘴口水咂我的乳房,建议在头像的旁边再纹上他的。”说完她又怔怔的望着他,眼神里又闪出那种怨艾,“只要你说,不要跟他结婚,我掉头跟你走!”

可是于黎明最终全副心思为曲欢和她的研究生拍了订婚艺术照,因为他相信自己如果和她结婚,会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把她当作红衣女子,这样对她对自己都是不公平的。

经理又打电话来催他回广州,知道他将很少到厦门来了,那天晚上曲欢来到他的房间,为他做了一份蛤仔煎看着他吃光,然后慢慢按倒他让他闭上眼睛,“不许看我,就想着她吧……”她骑到他身上与他长时间的动作,“我现在才了解你,我和你一样,与他做爱,心里想的却是你……”她一心酸眼泪流出,翻身下来再无兴致。

第二天她一清早就悄悄离去,让于黎明醒来后独自躺在那里发呆,然后孤伶伶一个人走向车站。天,烈日红焰,空气中散着沉闷苦涩的气息,这使他更为思盼小雨淅沥的四月。

 

 

十 八

 

小洛的学习软件专利成功地卖给两家大企业,获得超过二百万的税后专利费。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靠海边的小区买了一套三百平方的小别墅,装修时他把安恬叫来,“物权的名字是你的,你看着怎么装修,就叫人做。”他把她奉为别墅的女主人。

安恬不吱声,打开窗户只眺望着对面的鼓浪屿,码头上有人放气球,一簇簇的升上天空,鸽群绕着气球飞翔。

“我不想很铜臭,很真诚很真实的想法就是向你求婚。”小洛终于鼓起勇气,说出心底很久就想说的话。他追求她的条件更加具备了,他现在事业有成,将来还可以专心设计软件,赚更多的钱让她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安恬依然不语。

“心里有首诗,是吗,能不能对我朗吟?”他知道她喜欢雨,心中必定有个如画般的雨景。

但是安恬什么也没有说,只静静望着鼓浪屿。能重现那雨中一幕吗?不知道!也许这就是人生,变幻无定无法把握。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很想金童玉女的童话再现,但他注定是云端的雨,只洒在她的梦里。

小洛相信冰山可以劈开,他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有结果,只要她一天不嫁人。

转眼到了年底,旧的一岁即将似落日灿烂辞去,新的一年如朝阳喷薄升腾,工作了一年多的安恬,感到那份少女的情怀,一如夹在日记本里的枫叶,变得越来越薄却叶脉清晰愈加美丽,但也越来越轻似乎是一缕烟。看来命运并不给她太多幸福的眷顾,看来她那鼓浪屿小雨中的一段初恋,以美妙的开始大概没有美丽的结局,就如那张黄黄的枫叶,只能永远夹在心坎的日记本。

小洛一如既往天天的送她上工接她下班,她的家里人现在是一日不见他的影子便感到奇怪。父亲严肃地对女儿说,“这事你要认真,可不能拖人家,他挺不错的!”

有一天她将枫叶拿给小洛看,告诉他,她也是要结婚的,“但我的心就象日记本,会永远夹着那张枫叶,你明白吗?”

小洛笑了。他相信日记本里的东西会陈旧,时间会将陈旧的灰尘吹去,爱情在于不断的创造才有活力。他能创造爱情。“下个星期天是你的生日,早上你到鼓浪屿,我给你一个惊喜!”他郑重地说。

安恬预感到那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刻,晚上她躺在床上转辗反侧无法入眠。看来小洛正不屈不挠以他的真实描绘她另一个梦境,他的手伸在那里决意牵住她走进每个星光月夜,他将会令她与那个雨境告别而走进骄阳的世界。

小洛果然很有想象力,第二天早上她站在曾经拍广告的草坪上,看到天上飘来一个热气球,在她头顶的上空停住,大团大团的花瓣撒下笼罩在她周围,竟象彩色的雨洋洋洒洒布满世界,空气中散透着鲜花浓郁的芬芳。

小洛从热气球慢慢吊下来,手抱一大束玫瑰。他向她走过来时如同从彩雨中步出,阳光下的脸孔严肃而真诚。他象中世纪的欧洲骑士一样,单腿跪在她跟前将鲜花献上:“虽然很俗很市侩,但我还是要说最古老的那句话:请你嫁给我!”

她还能拒绝他吗?经过了那么多的春风秋雨,早已验证他的真诚和无私。她接过花点点头,于是小洛便大叫着跑向海边,象发疯般跳进海里,双臂猛扑着又搅起一簇簇水花。

小洛打了个电话给于黎明,告诉他自己要结婚了,爱人就是他资助的那户人家的女儿,“我代表她全家向你致谢,是你帮助她全家度过最艰难的时期。你知道吗,安恬父母洗礼成为了基督徒,每天为你祈祷!”于黎明笑了说大可不必,他自己也接受过他人的相助,不过他还是为安恬父母感动。小洛小心地问:“我要不要把你的情况告诉我爱人?”于黎明说你就把这件事,锁在记忆的箱子里藏一辈子。最后小洛希望他明年四月来参加他的婚礼。于黎明在电话里真诚的向他祝贺:“谁嫁给你她一定很幸福,我看得出,你人不错,恭喜你!”

 

 

 

十 九

 

于黎明走向轮渡码头时,天,扬扬洒洒飘着小雨,那时正是早上的九点正。时间如白马过隙一晃过去了好几年,眼下已是2004年4月。

小洛说他在婚礼前先到鼓浪屿的草坪上拍些结婚照,“那是爱人的意思。她说四月的鼓浪屿最美,天飘着小雨,一切背景都是翠翠绿绿,令人心醉。我也这样认为,雨中一切看起来都是滋润的,特别适合爱情的萌发。”

这真是心有灵犀啊,他竟遇上一个心灵相通的女子!于黎明深深的羡慕,于是决定到鼓浪屿看看他那位新娘子。

在等轮渡时,他照样是买了份报纸,下了船后也依然走到船舷栏杆处倚在那里看。忽然他感到有人注视自己,一看心便格登一跳,红衣女子就站在原来的位置,正目不转睛看着他。等一定神,他才知道是幻觉,是有个红衣服的女子,不过不是她。

风依旧将雨点刮进来,湿了报纸还把报纸吹得抖拂,他于是把报纸卷在手中,转身过来向着海面。一眨眼,七年了,七年前的情景历历在目,但却似轮渡船卷起的水泡瞬间消没。生命如此无常不能自已,红衣少女似天上飘来又从云中隐去,留下只有那张金童玉女的照片,将会让他这辈子这辈子一看到就遗憾得心痛。

船靠到鼓浪屿码头,他慢慢的步上岸,一个少女拿着束彩气球走在前面,使他不禁又想起那一幕,红衣少女手中的气球升起,她仰起脸庞,嘴微张着有些无奈有些害羞,气球慢慢的向天空飘,在小雨点的绿绿的纯净的背景中分外鲜艳。

于黎明定定的站在那里,后来他走到红衣少女曾站过的地方,楞楞的看着四周一切,让小雨尽情的淋洒。游人们一团团拥上来,从他身旁经过时都好奇的望望他,也有少女或女子向他投来特别的注目,可他却视而不见,直站到雨过天晴艳阳露出云霭。

“太阳出来了!”游人欢呼起来,心无旁顾潮水般漫向岛上四面八方。于黎明一点也不觉得兴奋,倒是那些要拍结婚照的,更比游人盼望阳光普照。

当他来到草坪附近时,远远的看到有摄影师给小洛和一位女子拍照,旁边围了些游人在观看。那新娘子背向他,高挑的身材几乎与小洛并头。那位摄影师让他们面向阳光,做出一个又一个的姿势拍照,镁光灯一闪一闪的伴着他的手势。当小洛面向这边时,他看到他红光满脸,牙齿白灿灿的极夺目。

他站在附近一棵树下没有走近前,免得打扰他们的兴致。

天又下起小雨,一丝丝一点点满天银灿银灿,他昂头向天空,风将雨丝吹到他的脸上,凉吻吻的极为舒怡。这时,似乎有某种特别的心灵感应,新娘转过脸来把视线投向他,而他的眼睛也似被无形的丝线牵引去,在人丛中极快与她的目光对接上了。这一瞬,他们都呆住了,那不是七年前令各自神魂激荡的暗恋情人吗……

她依然如此美丽,一双杏眼黑亮黑亮深邃深邃,象整个天空都藏在里面,只是这双眼睛多了惊异和成熟,还有一些他说不出来的很复杂很复杂的情态。

她抬手本能地将头上的婚纱饰罩拿下来,他看到她的头发没有以前那么长,也不是扎一束马尾垂在脑后,但仍然黑亮黑亮。

他全身失去知觉似的愣在那里,头脑一片空白发麻,耳朵阵阵轰鸣作痛,心里象塞满铁屑沉沉的下坠,只有一个事实十分清醒闪电般刺激着他的神经:她结婚了,结婚了……

小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拉她走向草坪,那里停着一辆红色的轿车。她走几步又回头一下,那视线能在人丛中迅速的与他的目光接上,然后牢牢的粘住。但她终于上了小车,她弯腰钻进小车时,小洛还帮助着把她的婚纱挽起。

小车开走了,雨忽然下得又大又猛起来。他木桩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感到整个眼前一片灰暗,混混然什么都看不清,翠绿翠绿的世界消失了,满眼银线闪灿的雨丝变成了如钢粒碎石,打在他脸上阵阵刺痛。

他怔怔的站在雨中,也不知道时间过去多久,直到天上又现出阳光。

于黎明病了,患上严重的感冒,到医院打了吊针后回宿舍躺了两天两夜。曲兵拎一抽奶粉水果来看他,叹一口气:“曲欢和她的研究生老公去度假了,要不然她会来看你……同志啊你真是生性贱格!我怕你到头来千挑万挑,挑个烂桃!”

曲兵走后他躺在床上看了一会书,又无聊地拿着遥控器指着电视一个一个的转频道,当换到本地台时,他被画面上的彩色气球吸引了,便锁定频道看。镜头摇过来,记者正在与一个女子谈话,他眼睛一亮,内心再次震撼了:那不是红衣女子吗?

她非常的美丽动人,穿着那套他熟悉的红衣服,那束彩气球正在她身后。镜头拉开时,她在鼓浪屿的草坪上,正回答记者的问题:“我为什么在推广‘手握手行动’,努力要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因为我曾经是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我是个很平凡的人,今年二十五岁,我的家庭曾经陷入过极大的困境,但一个好心人资助我们,直到我大学毕业。我在大学中不幸又患了白血病,得到很多很多人无私的帮助,他们为拯救我的生命,开展了全社会的捐骨髓行动,使我有幸获得合适移植的骨髓,获得了第二次的生命。最令我感动的是,资助我家庭的那个好心人,和捐赠骨髓给我第二次生命的好心人,他们隐名埋姓,不给我一个亲自说声感谢他们的机会……我感谢电视台,给机会我把话说出来。”她走去把气球拿在手中,“这束气球,是我生命的象征,我把她放飞上蓝天,以我的毕生向所有帮助过我的人,向世上所有的好心人致敬!谢谢!”她说完放了手,气球便慢慢腾升起来,悠悠的飘向天空,在蓝天白云中分外鲜艳夺目。

于黎明全身要僵住了:她竟是他的受助者,骨髓的受捐人!她是红衣少女……

他觉得自己浑浑沌沌的如在云雾中飘浮,似乎不在现实世界。这天他躺在床上好久好久不能平静,该告诉她一切吗?他的生命已经与她息息相关,他们已经真真正正的融为一体,她的生命即是他的生命……

晚上他到外面无目的徜徉,脑海中不住的闪着与她相遇的片断,那空旷又漫长的回忆象潮水般,一浪浪的涌着那些片断,淹没了又浮起来,沉落去又往上扎,最后竟成了撞击着神经的无数针尖,刺得他脑门咝咝的胀痛。如果不是她的家庭的救助者,如果不是她的骨髓捐髓者,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去找她,对她说他一直在思念她,对她说,我一直爱着你寻找你!然而,事情恰恰是他的真情性的关连:所有的对他人的帮助是不求回报的!这也是他的人生很重要很重要的一个部份。

到深夜的时候于黎明终于平静下来:她已经结婚了,爱上了小洛,小洛也爱她,她会生活得很幸福,这就够了,这也是他的幸福,他爱她不就是为了使她幸福吗?

三天后于黎明病好康复,便坐船过鼓浪屿。

他先进那家浪琴歌舞厅,到咖啡座静静的喝了一杯饮料,出来后他步向草坪,那里有人在照相,也有人在拥抱接吻,少男少女嘻哈追逐,一群白鸽在半空盘旋后飞停落下,只是没有了红衣女子,没有了那束彩色的气球。

他离去时,天开始飘小雨,附近传来歌声,是他喜欢的那首歌曲:

远远的我看着你,

看着你因为思念你。

满天的雨丝在闪烁,

要说的话儿在心里。

悄悄的我走近你,

走近你因为我爱你。

纷纷的雨丝在飞扬,

心里在的涟漪你知不知?

也许这一辈子无缘与你牵手,

我会在每个梦里不倦与你相守。

每当小雨飘飘洒洒飞呀飞落花,

情到深处爱你无悔相思在天涯……

当他来到那天小洛拍结婚照的草坪时,他怔住了:前面,翠绿的雨景中,他心中的爱,那红衣女子,正在银丝闪灿小雨中向他走来。

安恬站在他面前,身体微微发颤,定定看着他,眼睛汪亮汪亮,眼神深遂深遂藏着千言万语。

他再无法控制自己,他的爱,他的全部生命……激动令他全身颤抖。

他们四目凝视,交融着那些刻骨铭心的思念。

他们同时慢慢张开双臂,紧紧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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