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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这个东西

(2018-06-15 13:38:09) 下一个

在外飘流的时间久了,家的概念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偶而还会恍惚,到底什么是家?何处是家?

父母生我养我,照理说,父母所在之地应该是家。然而,高中一毕业,我就奔赴广阔天地,从此再也没有与父母同住。虽然如此,外人问起家在何方,我仍报以父母住址。后来,结婚了,不知不觉间,家就从母亲所在之地变成妻子所在之地。这一过程是如何发生的,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明白。母亲所在之地则自然而然地从家变成了老家。这两个女人,哪一个我都得罪不起,为防止其中之一产生鸠占鹊巢的感觉,我曾长期刻意防止家与老家合纵,有时思想起来,感觉真是对不住老母亲。

后来移居色目国,情况变得更加复杂。我来自酒国而且高堂老母生于斯死于斯,所以,无论是在比喻意义上,还是在字面意义上,酒国都是我的 motherland。可是,如何称呼色目国呢?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找不到合适的词来称呼它。后来,911事件发生了,小布什政府成立了一个新的政府部门,名叫The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国安部)。移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美好的生活走到了一起,motherland过百,homeland只有一个,对他们来说,用homeland来称呼居住国再适合不过了。

家住色目国,色目国就是我的homeland,语义精准,太好了! 这样,母亲所在之地是motherland,妻子所在之地是homeland,两个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分割清晰,井水不犯河水。我为找到homeland这一称呼很是高兴了一阵儿,我甚至还自责过,这么简单又贴切的称呼我怎么就想不到呢?

很快,我又产生了困惑。与意大利裔或印度裔同事闲聊时,经常用到一个短语,back home (意思接近老家,指所来之国),意大利裔同事说back home时,我们都清楚他是指意大利,印度裔同事说back home时,我们都清楚他是指印度,我说back home时,他们都清楚我是指酒国,不会出错。意大利人在说back home的时候还辅以手式,右手握拳,伸出拇指向肩后一指。这一手式使本已足够清晰的概念在语言交际中更加明白无误,因此,被我学到了手。尽管手式足够清晰,概念本身却不那么清晰了,back home里的home显然指向motherland。Motherland与homeland表面上清晰的分割,在这里又被模糊了。

911事件还让一批CNN节目主持人引起我的注意。以下人员上了我的名单: Lou Dobb, Wolfe Blitzer, Aarron Brown, Anderson Cooper。他们上我的名单,不是因为他们当中有同性恋,而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特征,提及我的motherland时,都使用Communist China (共产主义中国,简称,中共)这一名称。当时,我听了甚是不快,别担心,那不是刺杀名单,我手头没有枪,在色目国,持枪执照不象驾驶执照那样容易拿到。不过,最近几年,听着比较顺耳了。

那伙人让我想起1960-1970年代。那时候,这边管那边叫“中共”,那边管这边叫“美帝”。城里的墙上随处可见,左边是“打倒美帝”,右边是“打倒苏修”。我不得不承认,毛主席他老人家真够楞的,敢同时对抗两大超级大国,是伟人,也是疯子。后来,基辛格来了。据说,第二次秘密访华时,基辛格注意到街上的反美标语,要求铲除这些标语,于是,他老人家下令,把帝国主义这顶帽子从美国头上摘去。实际上,从那时起,那边就不再称美国是帝国主义了,及至第二代领导人,连抗美援朝题材的影视作品都不再拍了。

若干年前回国,假如我对国内朋友大谈美帝如何如何,国内朋友会对我说,这位大叔,醒醒,都21世纪了。美利坚合众国是我们的战略合作伙伴,欠我们很多钱。别没事儿老拿话儿刺激我们最大的债务人,这年头黄世仁怕杨白劳。最近几年,随着鸡腿裤变成喇叭裤,黄世仁感觉崛起了,又开始大谈美帝亡我之心不死。有道是,地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杨白劳本来没有杀心,黄世仁作过了头,他反而起了杀心。不作不死,要想死得快,就使劲作。没准儿过两天黄世仁就会认怂,先不管它了。

前面说到,酒国人民都进入21世纪了,这帮CNN大佬还停留在1970年代。但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共产主义”。酒国人民普遍觉得,CNN大佬们过奖了,酒国离共产主义还远着呢。这么早就说酒国是共产主义,让酒国人民听了汗颜,有捧杀的嫌疑。不少酒国精英认为,共产主义是伪绝对真理。说它“绝对”是因为,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远不能到达。说它“伪”是因为,它既不能被证实又不能被证伪。类似于“上帝存在”,信者无法证明其真,不信者无法证明其伪,于是,它被从科学的殿堂里请出,而送进信仰的神庙。

实际上,酒国人民自号“社会主义”。我上学时的口号是,建设社会主义。当时有一首流行歌曲,名叫“社会主义好”,其中有这样的歌词,“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地位高......”嘹亮的歌声传达着人们对社会主义的无比自豪。可惜,唱得好听,做得难看,人民的地位一直不见高。作为人民的一员,我忍无可忍,最后决定走人,不要社会主义了。移居色目国后,我意识到,在酒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感到自豪的时候,色目国人民肯定偸偸在笑,就好象电影《猛龙过江》里那个日本空手道拳师吹嘘,什么人的空手道能好过日本人,李小龙偸偸在笑一样。

第二代酒国领导人显然意识到这一问题,他给社会主义加上一个限定词,于是,口号从“建设社会主义”变成“建设具有酒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口号改了三十多年了,市面上各种理论令人目眩,可到如今我也没搞明白究竟什么是酒国特色。不过,有一件亊好象为我构勒出一个大体轮廓。吾且姑枉言之,汝且姑枉听之,看我理解得是否正确。

若干年前,老父亲因咽喉癌第二次开刀。在我看来,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手术,无非是切除一段喉管,插进一根胶皮管而已。手术后,医院送来一个天文数字的账单,如果是自掏腰包的话,父母若不宣布破产,肯定是要株连九族的。还好,他们有具有酒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后,社会主义付了帐单的大头,父母从腰包里掏出近万来付给了酒国特色。

我想趁机表示一下孝心,老父亲倔强地把手一挥,拒绝了我。我觉得有点尴尬,试图缓和一下气氛。我说,“爸,我的福利待遇比你的好,在我们那儿,”说到这里,我习惯性地右手握拳,伸出拇指向肩后一指。看着我的这个手式,老父亲脸上画上了一个巨大的问号。我意识到,在酒国,这个意大利手式显得有点轻狂,颇有黑道中人的味道。我不由地松开拳头,前三个手指摩擦了几下,改口道,“我是说,在色目国,如果我得了你这样的癌,不用花钱,政府包着所有医疗费用。”老父亲已然失去说话的能力,为了不冷场,也为了让老父亲心里能稍感平衡,我一个人顾自说了下去。“当然,我这会儿还没有得癌,这不,金融又危机了,所以呢,我也不敢打包票,等我得癌那天,依旧不用花钱,......”

老父亲吃力地摇了摇头,我知道,那不是表示不同意,而是表示失望。他的儿子已经把它乡当故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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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清静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来罘' 的评论 : 谢谢博主解释。这样一讲,还真是觉得色目二字用的极妥。赞博主的幽默更胜一筹。
来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喜清静' 的评论 :
您和wumiao二位能耐心读完并提出问题,我先致谢,再致歉。计算机软件业有个术语叫obfuscation,意为,故意将源码写得难以破译,给盗窃者制造麻烦。我大量使用“酒国”,“色目国”,也是一种obfuscation,意在避汉奸卖国之嫌。

认真说起来,“色目”二字有种族歧视的意味。蒙元时期,统治者将境内的人民分为四等,第一等为蒙古人,第二等为色目人,第三等为汉人,第四等为南人。 南人即原南宋境内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 色目人即各色名目之人,亦即肤色眼珠颜色不同于汉儿的人。这是元朝時中亚、西亚、欧洲民族的统称。一切非蒙古、汉人、南人的都算是色目人,包括粟特人、党项人、吐蕃人、阿拉伯人、伊朗人、犹太人和亚述人、突厥人、俄国人等。

我用“色目”,取各色名目之意,指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在这一意义上,美加都可以是我所谓的“色目国”,wumiao网友的质疑确有依据。加拿大自由主义学者们很有幽默感,一边自傲,中国是社会主义? 加拿大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一边自嘲,人家美国人喜欢用“America”自指,加拿大人却喜欢用“North America”,拉美国以壮声势的意图十分明显。在鄙文里,这种意图也十分明显。你我同居North America,而且从你的博文中我能读出,你有强大的幽默感,希望你不要见怪。
喜清静 回复 悄悄话 悄悄地问一声,色目二字由何而来?
来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wumiao' 的评论 :
灯下黑了吧? 北美也有,就在美国边上。
wumiao 回复 悄悄话 你确定在色目国你得癌症不用花钱吗?色目国很多,欧洲倒是有免费医疗,但美国再好的保险你自己也要掏点腰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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