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妞

土生土长北京老妞,深爱北京,熟悉北京。
正文

八大胡同之妓女与妓院的关系

(2016-05-15 23:38:54) 下一个

妓女与妓院的关系,一是卖身给妓院,成为老板的私有财产;二是“自混”,与老板属于员工与经理的关系。   过去八大胡同老板们买到漂亮女孩子,会给她好吃好喝,教她识字念书,诗词歌赋、吹拉弹唱、书法绘画、女红厨艺„„期望她们成为“高学历专业人士”。老板甚至还纵容这些妓女的小性子,有性格才好卖,才能加倍收回成本。   但绝大多数卖身给妓院的妓女,都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在第一次接客前,妓女要喝“败毒汤”,从此终生绝育。下等妓女,女孩常常不到10岁就开始接客,经期都不得偷懒。违反“管理规定”的,惩罚方式骇人听闻,妓女被逼自杀屡见不鲜。解放前,八大胡同三等妓院华清馆老板黄树卿、黄宛氏恶名昭彰:妓女杨翠兰怀孕4个月,被黄宛氏一棍子把胎打掉,还强迫她接客;妓女张义逃走,抓回后暴打一顿,人还没死就活埋了。   自混的妓女,挣的钱与老板对分后,还得打发伙计、跟妈、大师傅、更夫,还要付零食费、茶叶费、痰桶钱、香钱等给妓院。最终往往还是落得自卖自身。   在妓院内部的生态圈中,老板、领家、老鸨是妓院的主宰者;司账、跟妈、伙计、妓女是劳动者。营业项目细化得很,远远超过三陪”;计价方式也多种多样。嫖客是生态杠杆的另一端,他们有可能是任何有需求的男人,商人、学生、文人、政客、百姓。   1920年代初,北京高级的鱼翅席每桌才12元。而当时妓院花几十元就能买个终身幼女,买来开发利用。嫖娼费用从几角钱到一掷万金不等,开妓院一本万利。   前门外,白天是大栅栏的天下,晚上是八大胡同的天下。三教九流,鱼龙混杂,卖大力丸的、拉皮条的、卖香烟的、拉黄包车的、说书的、卖唱的、打把式卖艺的纷至沓来。在八大胡同讨生活艰难异常。
梅毒、淋病等“花柳四疫”在传播,八大胡同的厕所和街面贴满了包治百病的小广告。野史说清同治皇帝到八大胡同嫖娼得了梅毒,19岁就驾崩了。皇帝尚且如此,歧女就更不用说了。   妓女们的结局大概有这么几种:混成老鸨,赎身从良,混一天算一天。大多数妓女的结局是悲惨的,一旦年老色衰,生存就成为问题。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