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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锋们危害国家安全被起诉咎由自取

(2016-08-04 01:11:06) 下一个

2015年7月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死磕”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该案在当时引起舆论强烈反响,案件今天有了最新进展,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官方微博消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只黑手!

  在律师圈的江湖里,周世锋为首的一伙人是一种诡异的存在。这群人有个称谓叫做"死磕派"或是"维权律师",他们打着"维权"的幌子,披着法律的外衣,实际干的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一面采取教唆诉讼、绑架诉讼等手段,或是直接咆哮公堂、扰乱司法秩序,一面非法聚集滋事、非法炒作热点事件、攻击国家法律制度、扰乱社会稳定;其言其行已经严重背离法律的要求,构成犯罪。

  通过闹法庭、搞“死磕”、聚众闹事、抹黑法官、煽动舆论等惯用操作手法,庭内庭外,网上网下互为呼应,将一桩桩本该依法独立审理的案件,炒成敏感政治事件,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以此来扬名获利。

  黑龙江庆安、江西南昌、山东潍坊、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一系列热点事件的的背后,都有这样一只黑手在恶意操纵。

  护身符失效!

  《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就任应天府府尹的贾雨村,要审打死人的薛蟠。手下的门子递来一张“符”,上书本地豪门大户的姓名与官爵,暗指贾、薛、史等大户。

  今天的中国,再也没有“护身符”这样的丹书铁券免罪金牌!

  “维权律师”,这个在法律界颇受争议的称谓。一些司法人士表示,律师就是律师,所有律师的宗旨都应是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什么要单独标榜?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傳莹就曾在2016年两会时表示,“维权律师”的这种提法,我不赞同,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

  在现实中,有的律师的确这样自封,或者彼此这样捧,并在一些媒体推波助澜,逐渐形成了“维权律师”的特殊涵义。也就是这样,有些人借机就给自己冠以“维权律师”的桂冠,好像给自己戴了一顶刀枪不入的安全帽。仿佛有了“维权律师”的称谓就能将自己置于道德高地上,仿佛所做的一切都是对司法正义的伸张,不可能违法,政府在任何情况下对他们依法追究都是邪恶的。

  任何社会,政治和法律都挨得很近,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个人行为与挑战国家安全和根本政治制度做主动结合,那么他就有可能早晚踩到法律的红线。事实上一些所谓“维权律师”的行为早就超越了公众对这个职业的通常认识,把在法庭上的较真和死磕转变成舆论场上的对抗,而且公开揶揄、反对国家现行政治路线,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他们中的很多人并非、或者不仅仅是“为理想而战”,而有着自己独特的利益计算公式,就是这样,从法律工作者变成了法律的制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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