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独立出品【经典回顾之刘超专栏】
文/刘超
大街上窈窕淑女频秀性感身材;街道商场海报上着装清凉的时尚女郎双眼勾魂;更不用说手机电脑上大胆出位的色情广告……
对于许多男性,特别是信仰基督的男性,眼目的情欲与肉体的情欲前拥后簇,常常令其内心面临常人难以想象的煎熬。在《圣经》中,性犯罪是非常严重与顽固的罪,英雄人物也难免在性的战场中落马:勇猛的参孙,为了大利拉深陷囚笼,被挖掉双眼;睿智的大卫,恋慕别人的妻子,为此害死了自己忠心的勇士。
旧约十诫中的第七戒即“不可奸淫”,从肉体关系界定了性犯罪。新约中,性犯罪则是从人的心理,即淫念界定的,更加严厉,近乎于苛刻,“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圣经》马太福音5章27-28节)。
新约中这一条诫命,在容易自知的罪中令男性基督徒最为苦恼,抛开不易察觉的骄傲,它所带来的挑战亦是最大。
要知道基督徒同样处于这个声色犬马的世界,也同样拥有上帝创造的性的本能和冲动。尤其当处于青壮年时期,在商业化社会的各样性暗示浪潮中,在周围同学同事的黄段子、荤笑话不绝于耳的环境下,他们似乎处于教会与世界的夹缝里,成为被淫念捆绑的“囚徒”,在无边黑暗的牢笼中苦苦挣扎。
对于如此日常化的色情冲击,教会的处理方式大概有两种,要么是避而不谈,要么是严防死守。在某些青年人居多的教会中,常常听不到弟兄分享他们日常情欲方面的挣扎,看不到他们迫切在情欲方面的代祷。仿佛这些青年人已经全然得胜一般,实际上,尽管有人遇到了有关性的试探与挑战,但鉴于别人从未袒露过类似问题,于是自己也就闭口不言,甚至日渐觉得只有自己变态扭曲、不够圣洁,默默自责不得释放。
这些教会关于淫乱方面的教导多是停留在禁止婚前同居等方面,即针对容易识别的外在行为。“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情况或有意或无意,成为了教导的盲点,贻害无穷。与之相反,有的教会非常关注“看见妇女就动淫念”这一罪性。他们清楚相比婚前同居等外在的行为,内心的状况更加重要。“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于是教会竭尽全力尝试把淫念从青年头脑中铲除尽净:不停的认罪与祷告,寻求圣灵帮助;安排监督伙伴,立下军令状,相互督查,每天三省吾身;要求年轻姊妹聚会必须穿长裙与长裤,不允许戴首饰与化妆,不允许穿漂亮华美的衣服。甚至姊妹相貌出众也成为了“原罪”,被很多道德高贵的眼睛时刻盯紧。
年轻弟兄在教会中貌似持守住圣洁了,但一回到日常生活中呢?问题立马又出现了:上班上学的途中,当一个近乎半裸的女孩从身边走过时,辛苦修筑的防线大多瞬间崩塌。教会中,关起门来,大家对我们内在的淫念前后围剿;社会中,打开门后,各种淫乱的图像与话语却声势浩荡对我们左右夹击,真是“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圣经》罗马书7章18节)
“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问题为什么难以解决?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圣经》哥林多前书9章27节),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价值观仍然未被耶稣基督所翻转:我们习惯于透过世界的眼光欣赏女性的美——暧昧的、性感的、暴露的、诱惑的、肉欲的“美”,而不是透过上帝的眼光发现女性的美。
教会忽视了教导年轻信徒如何透过信仰发现与欣赏女性之美。“看见”妇女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美是上帝的奇妙创造,对女性美的欣赏是人的本能。
面对淫念问题,避而不谈只能在性的战场上将主动权拱手相让,无论对教会还是对基督徒个体生命的成长都留下破口,任魔鬼长驱直入;而所谓的严防死守则是将脏水与孩子一同倒掉,一味否定男性对于女性美的本能喜爱,在去除淫念的同时忽视创造的美好,在抵制罪恶的同时也否定了上帝的良善。
上帝难道是个怪老头儿,他创造了美丽的女人和男人对女人的渴求,却又下令不准男人起心动念?
C·S·路易斯在《魔鬼家书》中说:“我们(魔鬼)唯一能做的就是鼓励人类在仇敌(上帝)所禁止的时间、以他禁止的方式或程度来享受他所创造的快乐。”
克制淫念,首先要分辨来自魔鬼的谎言。这种谎言以上帝对于女性美的欣赏为底本,貌似有理,实则荒谬。对于女性美,魔鬼主要散布了三个谎言:第一,女性美有统一标准;第二,美貌是人生成功的必须;第三,女性美是纯粹精神性的。
魔鬼的第一个谎言:女性美有统一标准。从常理上看,上帝创造夏娃,作为唯一的女性,她应该树立了女性美的标准。夏娃的相貌性情虽无从考证,但童颜巨乳、腿长腰细、肌肤白皙、脸小如锥等却似乎成为当今世代对女性美的评判标准,似乎女性距离此标准越远便越不美丽。
其实,这一谎言扭曲了女性美的丰富性,利用习俗与潮流为女性美制定了一个个标准,从而削弱了男性对于美的欣赏能力。唐代以肥为美,以圆润为美。当代则以纤细、苗条、骨感为美。有民族以长颈为美,有民族以黑齿为美,有民族以头尖为美,有的民族以臀宽为美。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对于一个成熟的男性而言,重要的是学会尊重这种差异与变化,并发现上帝在每一个女孩身上所特别赐予的美丽。
更重要的是,女性美有统一标准这一谎言也忽视了女性美的精神性与内在性。针对外貌可能树立统一标准,针对性情、气质、品格不可能树立统一标准。这些精神性与内在性的特质本就是多样也可变的。当男性在选择伴侣时,常常会强调自己喜欢的类型——温柔、贤惠、活泼开朗等,貌似关注到了性情与品格,但仔细想来,我们在做出限定的时候,实际已经潜在地否定了女性作为一个完全人的复杂性和她生命成长的可能性。
魔鬼的第二个谎言:美貌是人生成功的必须。如今大街小巷的路牌广告中,除了房地产,也许最多的便是美容整形的宣传广告。无论男女老少,都或多或少相信在人际关系、就业、恋爱婚姻中,美貌都是成功的必须。“学得好不如长得好”、“干得好不如长得好”的观念在校园、社会中大行其道。
魔鬼的这一谎言扭曲了美与上帝的关系,微妙地将我们带入偶像崇拜。就连在教会中,当适龄弟兄在选择结婚伴侣时,除了要求姊妹属灵生命、内在品格好之外,对姊妹的相貌也有颇高要求。表面上,弟兄声明更看重灵命与品格;内心中,外在的漂亮美貌却压倒了属灵品格,成为首要参考标准。甚至姊妹的灵命与品格也被审美化,成为美丽的装点,成为一种价值砝码,以供弟兄在内心暗暗衡量与评估。
从本质上说,魔鬼的计划是将女性美变为偶像。用哲学家鲍德里亚的话说:“今天的一切都证明身体变成了救赎物品。在这一心理和意识形态功能中它彻底取代了灵魂……美丽之于女性,变成了宗教式绝对命令。”
魔鬼的第三个谎言:上帝只喜悦女性的灵性美。这是大多数教会与圣徒应对第二个谎言所教导和传达的观念,“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圣经》箴言31章30节)。因此他们为了坚决抵制世俗的美丽标准,不允许教会中的姊妹妆扮自己。面对大龄姊妹的婚姻难题,也仅仅鼓励他们努力祷告、努力灵修,敬畏上帝。
这一个谎言看似属灵,却扭曲了上帝的良善及其完整的创造之美。《圣经》雅歌中有一大段描写女性身体之美的篇章,不能不说是上帝对于女性身体之美的赞赏:“王女啊,你的脚在鞋中何其美好!你的大腿圆润,好像美玉,是巧匠的手做成的。你的肚脐如圆杯,不缺调和的酒;你的腰如一堆麦子,周围有百合花。”
在教会中我们之所以如此忽略甚至有意贬低身体的美好,大概是因为我们常将“身体”与“肉体”相混淆。“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圣经》约翰福音6章63节)圣经中提到肉体时,基本是持否定态度,肉体会拦阻神的道。
而圣经中讲到身体,则常是中性的,“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圣经》以弗所书5章29节)查考希腊文圣经,可以看到身体有如一个房子或容器,可以有善居住,也可以有恶居住。
问题的关键并不是要忽视或贬低身体,而是使身体成为圣灵居住的殿,不要让罪在必死的身体上作王掌权。当我们轻看上帝创造的身体之美,也就轻看了上帝的良善与美好。当我们没有妥善保养顾惜身体,未能彰显上帝创造的荣耀时,我们便也无法享受上帝创造的美好与喜乐。
魔鬼对于女性美的以上三个谎言是随着世界的文化与潮流不断渗入我们的思想,攻破我们的防线的。然而参破了魔鬼的谎言,是否意味着我们就能总结出一套合乎圣经的女性美标准呢?
世界钟情丰乳肥臀,我们就欣赏小巧玲珑!答案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我们当然可以仔细分析圣经中的出色女性人物——例如撒拉、利百加、路得、底波拉、以斯帖、马利亚等,然后从每一个人物中提取各自优点进而总结一套标准。但是随即这套标准便会成为偶像,令我们再一次去否定上帝创造的美好、生动与丰富。
在基督信仰中,每个人都必须出死入生,施行一次翻转生命形态与价值观的大手术。“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圣经》加拉太书2章20节)
美国神学家侯活士在《异乡客——基督徒的拓荒生活》中说:“我们无法理解世界,除非我们已经被转化,转化成能够用信仰的语言去正确描述这个世界。”类似的,我们无法理解女性美,除非我们已经被转化,转化成能够正确认识上帝创造女性的心意;我们无法欣赏女性美,除非我们已经被改造,装备一双属灵的眼睛,被上帝托起扩张生命的境界。
魔鬼谎言的核心是“剥离”——将女性美从文化历史中剥离,才能纯化为肉体之美;将女性美从人生终极追求中剥离,才能伪装为偶像;将女性美从真实的生活中剥离,才能将它引向虚无。
透过世界的眼光觊觎女性之美,“动淫念”是其结出的必然之果,而随后的淫行自然由心发出;唯有透过上帝的眼光看女性,才能真正欣赏与感恩女性之美:仿佛回到伊甸园中,女性成为反映上帝荣耀的受造之物,成为亚当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成为最合适的帮助者。
也唯有当我们将一个女性还原到她最初与上帝相连的关系中,体会上帝对于她的创造、爱护、期许与祝福——若是幸运,看到她仍然在上帝的手中被淘造、被更新,我们才能真正接纳与欣赏她真实的、丰富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