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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文章:在基督里的自由

(2014-11-21 04:51:11) 下一个

 

在基督里的自由

/多力

生命季刊 第28期

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2,23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约8:34,35

“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得以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

什么人白白地获得了自由?是大赦时被宣告赦免的罪犯。

怎样的人才是真自由的?是遵纪守法,叫律法无法定罪的人。

一个因信称义的人,如同罪犯获释,而罪人经过悔改获释以后,理当知法不犯,使律法的任何条款,再也无法定罪与他,如此,他才是真自由的人。

耶 稣基督既是自由的创始者,又是自由的保障,他是罪人的拯救,不仅能将罪奴赦免释放,还能进一步带领被恩赦的罪奴,进入“没有律法禁止”的完美之自由境界! 因此,一个已经得着了神儿子生命的人,不应该一直停留在祈求恩赦的地步上而裹足不前,恩赦的针对面原是罪,经上说:“愚妄人犯罪以为戏耍。”(箴14:9)

某 种信徒,有时往往依仗着父右边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的宝血,而放松了对罪的警惕。当我们读这段经文,特别注意它的小字时,深感其中意味深长。小字是:“赎愆祭 愚弄愚妄人。”“赎愆祭”原是为了误犯或偶犯的罪愆,随时献祭赎罪的条例。这条例本来是显示神的大爱与恩典,也是新约的中保耶稣基督代赎我们日常生活中偶 犯或误犯之诸罪的预表。但奇怪的是,“赎愆祭”对愚妄人来说,反而起到似乎受愚弄的作用。所谓的“愚妄人”,就是“犯罪以为戏耍”的人,与其说他们以犯罪 为戏耍,毋宁说他们是以神的恩典和救赎为儿戏,他们误以为赎愆祭可以成为随便犯罪的保障。

原来,并非“赎愆祭”本身愚弄人,而是惯于犯罪者,对赎愆祭的谬解,是他们愚妄与自欺的反应而已。经上说:“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6:7,8)“我们若是顺从情欲行事,就必从情欲收败坏”(罗8:13),“因为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

每 一样的罪,都是从情欲怀的胎,绝无例外。一个从来未认识神的外邦人,他们与神的生命隔绝,这等人本来就是属情欲的,他的身份,就是罪人的身份,自不待言; 而一个蒙恩得救的人,按身份与属灵的地位说,是已经取得了神儿子的位份,是神家里的人了。然而,在经历上,这等人有时还会堕入旧造的情欲里。人什么时候顺 从情欲,什么时候就有犯罪的可能;什么时候犯罪,什么时候灵里失去了与神的交通。直到蒙圣灵光照,看见了这罪,并在神面前痛悔,靠主宝血再次涂抹洗净为 止,否则,灵里就不能见到神,因为“神是圣洁的,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12:14,彼前1:15)。

保罗曾经说过,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他罗列了许多项目,但请注意,其中就是没有“罪”这一项(罗8:35-39)。是的,什么都不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然而惟独“罪”,能使人与神之间的交通受阻,一个人,带着未经对付的罪祷告,主必不听(诗66:18);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

奴仆的涵义,其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受辖制,被治服,从而失去了自由。罪,有它的权势,辖制着所有属乎肉体顺从情欲而活的人,使他们被它制服,以致失去了自由(罗6:16)。 一个蒙恩得救的人,如果仍然一直受着罪恶的辖制,常是活在罪中,那样,他们就徒有儿子的名份,灵里却失去了自由,如果这人不顺从圣灵的光照,诚心悔改,靠 主的宝血,将罪对付清楚,灵里就得不到儿子的享受(这是蒙恩有神儿子生命的人,与未蒙恩不认识神的人,在犯罪的经历上的根本区别)。

儿 子的享受是什么?主说是:“永远住在家里。”这家是父的家,父的家就是儿子的家,父家的一切所有都是儿子的,儿子必须住在家里,才能享受这家的一切。这个 家的享受,除了满足我们生活所需的以外,更重要的是“家”的安息与自由,这是我们从属地的“家”中得到的体会。人人应该承认,在一个正常而美满的家中所享 受的安息与自由,是任何地方都无法取代的。“家的享受”,是儿子的福份,这个福份,贯穿于整个全备救恩的整个过程中——从今世直到永世。那时,我们便得以 进入主为我们所预备的地方——永世的基业——天上的家,在那里有真正的自由,永远的安息(来4:1;启21:3-5)。

感谢主,今日圣徒在地上,却可以通过复活主的生命,在基督里以灵预尝父家的丰盛、安息与自由。住在基督里,就是住在父的家里,“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西1:19)。圣徒不是仅仅要等到末世复活以后,进入那永远的实际时,才算是开始享受“家”的福份,而是我们的生命,今日就在基督里享受!

这是主亲口应许的:“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活着,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14:19,20)这是一个何等大的应许!是生命的连结,奇妙的连结,是教外人无法理解,更无份享受的!这个连结,就是我们里面新造的生命,通过基督与父神的联合,神愿意我们恒常持续地住在基督里与他联合,从今时直到永远——“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

在 此,我们愿意在神的光中,重新思考一下,主在“永远”一词里的时间概念。在很多人的意识里,这个“永远”,仿佛是从来世开始直到永世的那段时间。其实,按 神的救恩时间计算,“永远”与“永生”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得永生的年日,应该是从我们得救之日算起,经过今生直到永世;而今生这个短暂的过渡时期,在永生 中所占有的比例,虽然是那么微乎其微,但神却看为宝贵!因为圣徒生命的成长,灵程的胜败,就在于这段时间是否常在基督里。

主基督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约15:4) 这里主耶稣要我们“在他里面”,着重一个“常”字;这个“常”,就是“永远”的涵义。因为我们的年日,只有在基督里,才被神所计算;主不喜欢我们“暂时 地”在他里面,转而又离开他活在情欲里,以致于犯罪;主是要我们“常”在他里面,因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的,不只是从来世才开始,而是从今时直到永远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什么时候我们离开他,什么时候我们里面的生命就干枯。“在基督里”的意义,不能仅仅满足于我们神儿女的地位,我们应当靠主恩竭 力进入恒常而持续地“住在基督里”的这一有福的实际里。

怎样才能常在基督里呢?经上明确地指示我们,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必须恨恶罪恶。“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一3:6) 主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8:34)“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诗97:10)“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就是手 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诗24:3,4)“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有罪的人哪,要洁净你们的手;心怀二意的人哪,要清洁你们的 心。”(雅4:8)

(二)必须遵守主道。“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 他与我们同住,和我们住在他里面原是一回事。“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约一3:24)。只有 在上述那样的生命基础上,才能谈到与神相交,就是“在圣灵里祷告”(犹20)。祷告在圣徒一生的生活中,应该占有重要的部份。圣徒的祷告,不应该是例行公 事或只等到有难处或有某种需要的时候,才来到神前祈求。神喜悦我们随时随地用心灵和诚实与他无间地相交(约4:23,24)。如此,我们就必住在基督里, 而且是住在他的爱中直到永生(犹21)。

主说:“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 原来圣徒今日生命之丰盛,关系到那日“丰丰富富地进入耶稣基督永远的国”(参彼后1:2-11)。因此,凡是蒙了救赎,已经与圣灵有份的人,当追求的是 “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来6:1)。不必再立根基,因为我们已经领受了神儿子的生命,现在当追求的是常住在基督里,靠着他的灵,不 断吸取他无限丰盛的生命,从而使自己的生命日臻丰盛。

为此,我们需要靠着真理的圣灵,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这真理能使我们领会并遵守主的道,以致成圣(约17:17); 这“真理能叫我们得以自由”(约8:32)。我们若常住在基督里,靠着他的灵,便会结出生命的果实来(约15:5-8)。这些果实,不仅显示神生命的丰 盛,也显示神生命的完美与自由。“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 5:22,23)啊!何等的自由,何等的超脱!基督率领我们从自由走向自由,从罪奴获释的自由起,走向没有律法禁止的自由。如果我们真正到达了那境界,就 不受任何律法的指控,我们便真自由了。“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我们原是他手中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弗2:10) 是的,一切都是天父的儿子所作的,我们不过是他手中的作品,我们是泥土,他是陶人(赛64:8),我们无何可夸,美好的塑造蓝图在他手中,他要按计划塑造 我们;他的计划,是要把我们塑造到像他自己那样没有律法禁止的完美生命。他要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之律的捆绑(罗8:1-4)。这不仅是在恩典的地位上, 也是在生命的实质上。这样的生命才是丰盛的生命。

然 而,这里有一个问题,即被造者有无一定的本份?创造者对被造者有无一定的要求?有人一直强调蒙恩人所得的地位,但抹杀生命的经历;只强调客观的救恩,却忽 视主观的本份;只抓住神恩典的一面,而不顾神要求的一面,将一切责任都推到神那一边,一切皆由神来包办,似乎人一点责任都没有了。按神在经上的话,我们看 见,人有本份,神对我们有要求,那就是我们的意志与态度。换言之,就是我们的信心与顺从。信什么?信神儿子的生命,有使罪人脱离并胜过罪恶的大能(罗8:2);顺从什么?顺从真理的圣灵,藉着经上的话,和他所启示的一切真理(若有人凭着私意,冒充神的旨意,就可以用经上神自己的话,作为准绳来衡量,且验证其真伪)。

这 真理的话语是活的,不是死的。所有爱慕神旨,追求长进的人,他们的经历都能见证这一点:就是神的话,经过圣灵的光照,可以随时按着各人不同的处境与需要, 或责备,或劝勉,或指引,或安慰,针对他们各种的情形,准确无误地向他们说话,有时是在心灵的默想里,有时是在读经祈祷中。蒙爱的人,每每都是在神的话 语,藉着圣灵向他们解开时,遇见了神!

是的,经上所有的话语,若未经圣灵在我们里面作工、光照,仍然是死的字句,如果我们在灵里顺从训慰师的指引,“用温柔的心,领受所栽种的道”(雅1:21), 这“道”便成了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119:105),“生命的粮”(约6:35),我们若“用信心与所听的道调和”(来4:2),它即将化为 我们的生命,并结出生命的果实来,“这些事没有律法禁止”。律法所能禁止的,是由情欲而产生的罪与恶行。“这些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加5:19-21),因此,律法的权柄,是咒诅、羞辱与刑罚。而在生 命圣灵的果实中没有情欲与罪恶,律法的咒诅、羞辱与刑罚永远碰不着它,在它只有恩典与自由,荣耀与完美,哈利路亚!

“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多力 中国大陆老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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