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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贩肾案叶某或是人民解放军

(2014-08-21 20:34:25) 下一个
团伙分工
 
  51枚肾脏,涉案金额1034万余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被公诉的最大一宗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件。包括组织者、中介、掮客和医护人员在内的15名被告人,在出租屋内进行活体肾脏摘除,再通过北京一家有资质的三甲医院的泌尿外科主任,实施肾脏移植牟取暴利。
 
  前天,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组织者郑伟被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他人则分别获9年至3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
 
  □寻求合作
 
  北京某三甲医院成移植手术地点
 
  46岁的郑伟是这个团伙的组织者,祖籍安徽省淮北市。
 
  据郑伟供述,2007年年底,没有稳定工作的他在给亲戚找肾源时发现,贩卖肾脏很赚钱,便慢慢就干起这个“营生”。
 
  案件材料显示,2009年底至2010年初,郑伟在了解到北京不少大医院有大量肾病患者急需实施肾脏移植手术的信息后,设法与北京某三甲医院泌尿科主任叶某取得联系。
 
  该三甲医院官方网站显示,叶某从事泌尿外科专业30年、长期参与肾移植工作,至今约28年。共完成肾脏异体肾移植手术500余例,亲属供肾约12例,帮助外单位开展肾移植4家,培养一批器官移植的骨干。
 
  郑伟供述,叶某曾向其诉苦称,正为科室的任务量苦恼,2009年的任务还没完成,2010年的任务是1600多万元,需要几百个患者在他那里做手术才能完成。郑伟便说,可以帮叶某从其他医院挖患者过来,还可以提供肾源。两人随后达成合作,叶某对外将郑伟介绍为医院工作人员,并确定该三甲医院为郑某团伙肾脏移植手术实施地点。取得叶某的支持,令郑伟所组织的整套肾脏买卖链条有了一个最终的合法落脚点。
 
  □组建团队
 
  扮三甲医院人员徐州找主刀医生
 
  得到叶某的应允后,郑伟自称是叶某所在的北京某三甲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工作人员,开始组织人手寻找主刀医生。
 
  2010年3月,郑伟通过朋友认识了安徽省萧县杨楼镇卫生院的医生周鹏,并向周鹏提出通过有偿收购肾脏的方式招募肾脏供体,非法摘除、转售人体肾脏牟利的方案。郑伟告诉周鹏,每促成一个换肾手术可获利三四万元,每做一个摘肾手术给周鹏2.5万用于人工等各种费用开销。
 
  周鹏表示同意,随后在徐州寻找实施人体肾脏手术的医疗机构和手术医师。周鹏先联系上了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生赵健。见面吃饭时,郑伟向赵健宣称自己来自北京某三甲医院,需要和徐州方面搞技术合作,建立一家透析中心并要进行肾脏移植手术,请赵健帮他做肾脏移植手术。
 
  赵健觉得自己只是小地方的医院大夫,论技术、论资历北京的大医院都不可能来主动找自己合作,因此有些怀疑。他提出到三甲医院看看,郑伟表示同意。一个月后,郑伟把赵健带到北京某三甲医院实地考察。“一个40岁左右的泌尿外科副主任接待了我。”赵健说,该副主任称肾脏的配型、患者和供体由三甲医院负责,让他只负责手术,时间到时通知他。于是,赵健就答应帮郑伟做肾脏摘除手术。
 
  赵健随后找到徐州市铜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副院长杨国忠帮忙一起做手术,称做一台手术有上千元收入,并要求对方介绍一个麻醉师。杨国忠找来了同院名叫赵辉(另案处理)的麻醉师。此后,周鹏、赵健、杨国忠及赵辉还让郑伟以三甲医院的名义给他们发了聘请赴京主刀手术的聘书。
 
  □摘取肾脏
 
  社区医院动手术连夜开车运进京
 
  2010年4月至8月,周鹏在郑伟的授意下承租了徐州市泉山区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法实施数十例人体肾脏摘除手术。
 
  据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朱某证实,2010年三四月间,周鹏找到她,说想租医院手术室和病房进行下腹手术,保证手术的合法性,做一次手术给5000元费用。朱某只要提供手术室、病房和药品就行,手术医生由他来找。朱某要求对方交20万押金,但最后周鹏只交了5万。朱某称,周鹏在社区服务中心实施手术,她一共得了1万多元,这些手术都没有记录。
 
  在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期间,赵健是肾脏摘除手术的主刀医师,杨国忠参与实施肾脏摘除手术,赵辉作为麻醉师协助完成手术。郑伟同时在周鹏的介绍下,招募了曾在徐州黄山社区医院干过医生的无业男子支有光负责供体的术后护理工作。
 
  在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健等人共进行20余台手术,每做一台手术每人能分1700元左右。赵健等人在郑伟等人的安排下有手术就做,做完手术拿钱就走,别的不多问。大约在做了10台手术后,郑伟给赵健涨了“工资”,每台手术直接给他2500元。
 
  郑伟供述,一般他将手术安排在周一、周三晚上,一小时就能结束。结束后,他会带着切下的肾装入保温箱,开车回北京,并在早上七点前赶到三甲医院。此后,他向患者收取肾源费用后,联系安排患者在该三甲医院实施肾脏移植手术。
 
  □异地移植
 
  约定手术时间送肾源
 
  叶某称,当时他和郑伟商定,通过合法途径找到肾源,并由其他医院进行取肾手术,再把取好的肾尽快送到叶某所在医院。
 
  “院方很高兴,因为医院的资质来之不易,要求每年要进行30例以上的肾脏移植手术,如果连续3年都达不到30例,肾脏移植手术的资质就要被取消了。”叶某案发后证实。

笔者从互联网上找到了这么一段话,是不是他,请大家自己看,如果真是他,那真是莫大的悲哀,因为他穿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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