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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原来只是一个出来“卖”的(转)

(2014-08-04 00:19:53) 下一个

郭美美,这名因“红会”事件而一夜成“名”的网络“炫富女”,近日再次陷入舆论漩涡中心,但这次的事态远比她当年突然走红更为严重:7月9日,北京警方打 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是其中参赌人 员。

这可能还不算啥,因为郭美美说白了也只是一个小卒子而已,甚至有可能连卒子都算不上,称之为玩物可能更为恰当。而在北京市某看守所内,这位昔日网络炫富女 流着悔恨的泪水说道:“在里面的这段时间,回想自己这几年所做的事情,我非常后悔。出去以后,我不会再去赌博、炫富或者去做一些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情,会 踏踏实实做人。”

想想都觉得有点搞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而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一点点给我们还原了案情的真相,原来这位郭美美背后其实还有很多故事,据郭美 美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 的“商演”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地为他那个干爹有点不值啊,花费了很大力气认的干女儿,原来也只不过是 只鸡而已,只是这鸡有点贵罢啦。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名男子见 面,又收了其30万元港币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不过当老海看到最后的时候,又觉得她那个干爹也“值”了,因为每次他只需要付5万元就可以想咋玩就咋玩,要知道如前面所说,人家郭美美出去进行交易的时 候,那可是也是五万一次啊。看来富人的世界咱们永远是弄不懂喽。之前一直以前这位郭美美是根红苗正,通过警方公布的情况来看,原来也只是一个下三滥的东 西,据介绍她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 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 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毕业后与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为“北漂”一族,主要靠承接小角色和母亲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想想真的不知道 她这位干爹此时是个啥心情,不过也许正如他在被抓之后所说的那样,他图的是女人的年轻,而郭美美是图他的钱,各取所需吧。

通过这样的事,其实老海觉得这也许是娱乐圈的冰山一角,正如以前老海多次在文章中强调的那样,如今的娱乐圈有很多事都超出了我们普通大众以及法律所能承受 的底线,是时候出手整治啦。看着如今娱乐圈那些星二代或者有钱的明星们,不是PC就是吸毒的,这样的公众人物我们还有必要去捧吗?甚至更为恶劣的是一些演 伟人的特型演员也做着令人恶心的龌龊之事,这难道还不能引起大家的警觉?同时老海觉得象郭美美这样的高级妓女,也许在娱乐圈只是一个代表人物而已,并且不 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她为了出名可谓是算尽了机关,可到头来又得到了什么呢?也许她享受了很多常人所无法想像的物质生活,可她的结局估计也是常人永 远不愿意见到的,这难道就是贵圈中人想要的?显然不是,看来真应了那句多行不义必自毙啊!出来卖的早晚有一点是要还的,更何况这位还涉嫌诈骗呢?等待她的 也许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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