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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什么罪孽是一张赎罪券不能解决的!

(2017-09-12 18:10:38) 下一个

 

 

  16世纪初的欧洲,教皇和大主教基本上被美第奇、波吉亚等几个显赫的家族所垄断。整个教会从顶层开始腐败堕落,教皇们横征暴敛,买卖圣职,各个生财有道。

  1513年,马基雅维利控诉道:“越是靠近罗马教廷的人,越是教会顶层的人,他们的表现就越不像基督徒。”

  四年后,“赎罪券”的兜售,点燃了教廷毁灭之火。

  基督教士贩卖赎罪券,是西欧中世纪时特有的现象。最早是11世纪发动第一次十字军运动的教皇乌尔班二世,为了让十字军战士加强宗教信仰,教皇宣布所有参军的人,可以获得减免罪罚。并为每一位十字军人发放赎罪券。

  一开始是免费发放,坚定一下教徒的信仰。后来教廷发现,这东西很受欢迎,简直是供不应求,于是开始通过贩卖赎罪券来敛财。

  赎罪券其实与基督教教义中所谓的“原罪”和“救赎”思想有关。基督教认为人生而有罪,生活在世上的人们就要不断地以其善行来赎清罪孽。故而行善者的灵魂得到拯救,死后可以升入天堂,作恶者则会因为罪孽深重而进入地狱。

  然而罪孽可不是那么容易赎清的。基督教出台的惩罚制度极为严苛,就连未及时忏悔、周五吃了肉等等,都是罪孽,都要受到惩罚。如果把所有的罪孽加起来,一个人即使花上一生也不可能赎回。

 

  ▲文艺复兴时期荷兰著名画家希罗尼穆斯·博斯(约1450-1516年)所作《地狱》景象的局部

  既然这样,多数人只能在对地狱的恐惧中战战兢兢地活着。荷兰著名画家希罗尼穆斯·博斯有一幅作品就叫《地狱》,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地狱的可怕想象:地狱充斥着黑暗,燃烧以及痛苦,大量造型奇幻的狱卒以各式怪异的酷刑惩罚罪人,死者在其中倍受折磨。

  到了12世纪,在人间、地狱之间多了一个停留灵魂的场所——炼狱。根据1438-1445年佛罗伦萨会议的说法,人死之后只有完全纯洁的灵魂才能直接进入天堂,犯大罪的则直接投入地狱接受永罚。那些犯了小罪或者犯了能被豁免的罪但没有完成补赎的灵魂,不会上天堂也不会下地狱,会被安置在炼狱中进行“补完”,之后才能上天堂。

  难道真的,有罪孽的人除了进入地狱、炼狱外,别无他法?

  教会有另有一套说法:犯了罪,还可以发愿赎罪,由教士主持,让犯罪者用今生今世可做的善行,比如祈祷、朝圣或禁食来抵偿惩罚。

  不止如此,当有需要的时候,教会就发明出了赎罪券,用以敛财。

  这种天堂的欺诈把戏迅速获得了成功。许多基督徒怕自己死时仍有罪孽,为保险起见,干脆买来赎罪券,让自己免入炼狱,或者把已经入炼狱的亲人赎出来。为了买赎罪券,许多人家甚至不惜全家挨饿。

  赎罪券便这样畅销起来。

 

  ▲时人所绘的售卖赎罪券的场景

  教会千方百计兜揽生意,比如,教士们往往利用讲坛大吹大擂:“难道你们没有听见吗?你那死去的爹娘,死去的亲友正在哭喊,‘发发慈悲吧,刑法太苦,受不了了。给点施舍,救救我们吧。’”甚至还用这样的口号煽动:“金银入库,魂灵起舞。”

  牛津大学校长托马斯·盖斯科恩将那些兜售赎罪券的人称为“赎罪券贩子”,他在1450年写道:“他们走街串巷出售赎罪券,至于价格,有时是两便士,有时只是一顿酒钱……甚至是一次嫖妓或者肉体交易”。

  有人不禁质疑,掏钱就可以的话,忏悔、赎罪乃至苦行还有什么意义呢?

  教会也能给出解释:耶稣和圣徒有多余的功德,教会有权利释放给其他信徒,为他们代赎那些非永恒的罪罚。炼狱是不完全的信徒死后暂居的地方,接受暂时的惩罚,炼净以后才得上天堂。

  当时的教会连圣职都可以买卖,再买卖点功德也不算什么稀奇了。

  赎罪券成为教廷的重要经济来源。16世纪初期的圣保罗教堂的主教约翰·克利特,总结出赎罪券的商业化将教会变成了“印钞机”。

  不过,到教皇利奥十世时,卖赎罪券这事儿,就彻底闹大了。

 

  ▲拉斐尔作品:《教皇利奥十世与两位红衣主教》

  教皇利奥十世出身佛罗伦萨豪门美第奇家族,生活骄奢淫逸。他曾经在教廷中新增了141名随从和60名侍从,仅此一项,就入账20.2万弗罗林金币。

  当时罗马教庭已经是最大的封建领主,并利用《圣经》中有农牧产品十分之一属于上帝的说法,增加各种捐纳贡派。但这都不能满足大手大脚的利奥十世——即位教皇后,利奥十世加速圣彼得大教堂工程进度,以使罗马再次成为西方文化中心。他任命拉斐尔为工程总监,想在自己在位时完成这项功照千秋的伟业。由于工程浩大,教廷没有充足的经费支持。

  1517年3月15日,利奥十世颁布了一种特别的赎罪券,目的是为了修建圣彼得大教堂。作为奖励,购买了这种赎罪券的人,不仅能够获得“完全的赎罪和所有罪孽的宽恕”,而且“未来犯下的罪孽也可以优先赎罪”。

  一般的赎罪券只能赎买一定年数的炼狱受刑,这么无限制特效的赎罪券是很罕见的,立刻轰动各地。

 

  ▲圣彼得大教堂

  当然,教皇不会提及一份秘密协定,该协定规定教廷将授权美因茨大主教在他的属地出售赎罪券,所得由双方平分。此前,为了得到职位,这位大主教曾借了很多债,这些钱里有2万弗罗林金币流入了利奥十世个人腰包。

  出售赎罪券伴随着很大规模的“促销活动”,有专门的出售特使到各地去,举办游行、演讲,一时搞得轰轰烈烈。由于政治斗争的原因,有些领主不允许在自己属地上出售赎罪券,但也有人去邻区购买,可见其盛况。

  大主教挑选了多明我会托钵修士约翰·特泽尔作为他属地赎罪券的首席代理和贩卖者。特泽尔是个既贪婪又能说会道的人,他就像走街串巷的马戏团老板一样,提着装满印刷好的收据的袋子,手握绑有教皇旗帜的十字架,他的助理,一位修道士则携带塞满赎罪券的丝绒袋。

  特泽尔的“销售业绩”特别好。他总是提高嗓门喊道:“现在我手上拿着的是通行证……引导灵魂进入天堂的通行证。”如果听众们犹豫,他就强调价格多么低廉,并且重申有罪孽的基督徒将要受到上帝重罚。

  特泽尔向人们保证,所有罪都能被原谅。谁还会对能买到“赦免”犹豫不决呢?

  在这场席卷各地的“赎罪券”风潮中,有一名个子消瘦、外型冷俊的修道士公开表示了反对。教皇利奥十世一开始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当然,谁也不知道,这位名叫马丁·路德的修道士,在未来的某一天掀起了整个宗教世界的疾风骤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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