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不思蜀

人在异乡为异客,早把他乡当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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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体是纯洁的,不要让精神玷污了

(2016-02-22 10:57:10) 下一个

婚姻的默契,逃不出这三个方面:精神的,生活的和肉体的。 三个方面如果有一样比较契合,日子过起来才有盼头。三个里面,生活方面如果不太契合,方可磨合调整,以适应对方。精神和肉体方面,我认为基本上(最好)是与生俱来,没有太多空间可以调整。

肉体方面的,吸引与否,应该是立见分晓,证据确凿,无需捕风捉影,相信自己的感觉就行了。就连科学也来凑热闹,提供你们俩是否天生一对的理论支持。这方面的研究多了去了。 比如,接吻满意程度,就能判断出 你们俩的基因是不是能结合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下一代(特别是智和体,德方面不知是否有研究。) 除了接吻以外,是否喜欢对方的体味也非常能说明问题。这方面的吸引,我觉得是浑然天成,无需动脑筋来判断,也没什么进步空间, 不应该忽视才好。婚姻从开始到中间到后来,经历变化可以跌宕起伏,唯有肉体吸引会持续其中,难于忽略。所以这方面默契的,意见有分歧,三观有矛盾时,废话少说,直奔主题直接亲密,日子就又往下过了。俗话说得好:“肉体是纯洁的,不要让精神玷污了。”听起来很熟吗?哈哈。

精神的契合,一样是可遇不可求。这样的例子说多也多说少也少。我觉得大概可以分两种,一种是两个成熟的精神的契合,像钱钟书和杨绛,林徽因何梁思成。。。还有一种,为避免冲突,干脆自己培养对方,比如高晓松和前妻, 在前妻思想未成熟前娶过来, 把自己的一套灌输给她,以期达到精神的一致。这一种显然并不可行,后来他们还是离了。精神的契合是普罗大众可以大胆公开的追求,西方有个词专为此用叫soulmate.翻成中文是否叫:灵魂伴侣?寻找soulmate真是又新潮又必须,好像还有层涵义:精神的契合,无关肉体什么事。前两天正好在文学城头看见这样的一个纯粹的例子,结婚5年,只有快乐的精神的关系。这一对是作家丁玲的朋友。正好应了另一句俗话:“精神是纯洁的,不要让肉体玷污了。”听起来好像也很熟?哈哈。

我个人以为,精神和肉体,任何一样如果相当契合,可以生出容忍来,使婚姻得以心甘情愿的延续下去。如若不然,就只是过日子了。当然物质的满足属另一种分类,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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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朔 回复 悄悄话 说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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