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星期天,馨美一大早起来就去做裙子,陈朔的话像是圣旨一样,他说她穿喇叭裙跳舞一定好看,他一定是对的,可是,做什么颜色的呢?女生们穿黑色裙子的很多,她想做条深蓝色的,也好配衣服。可是,做这条裙子需要一个星期,那就是说下星期六的舞会时间穿不上了。
馨美有些失望,穿喇叭裙跳舞好像是下星期六她和陈朔的约定。裁缝师傅看她的脸色,便说你要急的话多交五块钱加急,五块钱就是小灶五个煎鸡蛋的钱,一个肉包子也才两毛钱,她平时一个煎鸡蛋还舍不得吃呢。这时陈朔英俊的面容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她咬咬牙,“那就加急吧!师傅,你保证能做好?”
“能。”师傅简短肯定地消除了她心中的怀疑。
裙子做好后,馨美去拿,拿上后又觉得上身没有配的行头,想想舞池里高年级的女生,她们上身配的是小毛衣,她没有。再买一个吧,馨美咬了咬牙,最终在一个小摊上十块钱买了一件用大针织成的又薄又青的水红色线衣,不长不短正好卡在喇叭裙的腰际,里面套件粉色的衬衫,配上黑色的高跟鞋应该和大二大三的女生没有分别了吧。
回到宿舍,馨美忍不住穿上这一身行头,在宿舍里“嘭嚓嚓,嘭嚓嚓”转了起来,果然,喇叭裙在空中飞旋着,犹如一朵盛开的喇叭花。一切准备停当,她就只盼着星期六到来,盼着那熟悉的舞曲从食堂里飘出来。
这一星期的课索然无味,解剖课本来有些乏味,实验室又去研究尸体,福尔马林的味道呛得眼睛都睁不开。
星期六终于来了,馨美换上深蓝色的喇叭裙,这时她看了看自己的脸,黄不拉叽的,比任晓那抹了泥巴又打了腮红的脸色难看极了,于是怯怯地问,“任晓,你那泥巴,哦,不不不,粉底能不能让我涂点儿?”
任晓睁大了眼睛,“哟,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怎么想起来收拾自己?以前不是说自己自然美,老笑话我抹泥巴?是不是隐瞒了什么敌情?比如,我是不是我有妹夫了?”
“你瞎说,赶紧借给我!”馨美嗔道。
“老实交待,你是不是有目标了?” 任晓一脸的执着。
“什么目标?”
“明知故问!男朋友!”
“去去去,什么男朋友?”馨美脸红了。
“哟,脸都红了,还想狡辩!”
“真的谁也没有!” 馨美抗议,那都是心里想的,陈朔都大三了,说不定有女朋友呢!
“没有你脸红什么?”
“赶紧把你那泥巴给我,要不,不让你抄我的笔记!” 食堂里的音乐已经响彻校园,馨美急了。
任晓一听这话赶紧地投降,就馨美的笔记最完整,字工整,还思路清晰,考试的时候就靠它救命了,忙巴结她,“我给你涂。”
任晓熟练地把粉底涂在馨美脸上,嗯,果然皮肤看上去均匀了一些,任晓又殷勤地把腮红和刷子借给她用,馨美往两个脸蛋刷了两刷子,口红她倒是有,便涂上了。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陌生而又熟悉。突然又想到那个陈朔,心里咚咚地跳了起来,脸更红了。
馨美快步下了宿舍楼,气喘吁吁地跑到了舞厅。舞厅里已经有很多人了,可是,没有看到陈朔,在人群中搜寻了好几遍,还是没有陈朔,心中实在是失望,打扮了一番为他而来,他却没有出现。又一想,她和人家有什么约定么?不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积聚了一星期的跳舞的兴头象被人泼了一盆冷水,她悻悻地准备离开,又舍不得走,万一他一会儿来呢?
正举目四望着,有个男士走到她面前,同样的有礼貌,同样的颔首,原来还是那个工学院的老师,她对这个给她上课的老师还是有抵触情绪的,本不想和他跳,又一想,如果陈朔来了,看到她和别的男士跳舞,是不是会燃起嫉妒之火呢?象上次一样抢了她和他共舞?想到这里,她便和那个老师步入了舞池。
可是,很遗憾,她穿着漂亮的喇叭裙,却像个笨拙的鸭子,老师又禁不住教育她,“你上一次不是跳得挺好的吗?”
她突然心里很烦,“我是间歇性发作。”
那老师的眼睛在镜片后睁得很大,突然明白她是不是在等那个从他手中抢走的那个男生,便静下心来,耐心地带着她跳,无奈她今天实在笨拙得老踩他的脚,搞得他满头是汗,反过来觉得自己很笨。
馨美今天太心不在焉了,她一直在搜寻陈朔,但是陈朔一直没有出现。
舞会快结束的时候,她终于挣脱了那个对她永不放弃的老师,走出了舞场。凉风吹过来,馨美头上的汗褪了些。她嘲笑着世界上最傻的人,那就是她自己,为了一场根本没有的约定,整整一星期上课时间做白日梦,又花了银子置办这身行头。
一阵欢声笑语传到了耳朵里,馨美发现自己挡住了一群男男女女的路。路灯清晰地照在他们身上,其中的一个男孩子竟然是陈朔。他是有女朋友的吧?她所做的一切实在是太可笑了。
她装作没看见他,准备离开,陈朔却走上前,拦住了她,“我本来要去舞会的,结果被我们宿舍的哥们儿硬拉着和联谊宿舍的去玩了。”
“你不用给我解释,我们本来没有任何约定。”她小声说,突然委屈的有些想哭,为了这一晚上甚至是整整一星期的煎熬。
“喇叭裙挺漂亮的,新做的?”他笑着问。
提到喇叭裙,她有些黯然神伤,也许人家只是随口说了这么一句让她穿喇叭裙,而且,好多男生不都是会说好听的话给女生听?她把这一切都当真了。她真像个小丑。
“不早了,我要回去睡觉了。”她说。
“你下周六来跳舞么?”
“你来么?”她问。
“来。”他说。
“我不去了,我去我舅舅家。再见。”她说。她撒了谎,女孩子还是要矜持一些的。这一次她等他,下次让他等她一次。她飞快地走了,高跟鞋在水泥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陈朔看着她的背影远去。
其实她拐了个弯,转到了校园别的地方。她太郁闷了,不想回宿舍。宿舍里的老大到老六都说不定等着调侃她这个小七呢!
陈朔刚才提到了联谊宿舍。谁是联谊宿舍的创始人,谁又起了这个名字,大概是有些历史的,但是很明显,联谊宿舍总是某某男生宿舍和某某女生宿舍联谊,联谊的诡计已是十分明显,联谊着联谊着就成了男女朋友。也许,陈朔的女朋友就在其中,刚才自己又恼怒又沮丧忘了看看那些女生们什么样子了。
校园里种了很多垂柳,摇曳多姿,她一直是喜欢的,可是,今天看到这些,想起鲁迅一篇文章里的话,“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颗是枣树,另一颗也是枣树。”医学院有什么啊?操场里有N颗树,一颗是柳树,另一颗也是柳树,第三颗是柳树,第四颗,第五颗,第N颗也是柳树,柳树成灾,也实在是单调。
她沿着操场转了很久,寻摸着宿舍里的舍友们都睡了才回到宿舍。
下周六音乐想起的时候,馨美又意乱情迷地想去跳舞,陈朔一定在那里的吧?
到了舞厅,她偷偷瞄了一眼,没有看到陈朔,却看到工学院的那位老师,正往门口张望,倒是一眼看到了她,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逃,于是她飞快地往操场跑去。
馨美一口气跑到操场里,看见没人追来,便停了下来,突然觉得脚尖两侧疼了起来,昨天一上完课她就去商店买了双皮鞋,尖头细跟,比原先那个笨跟的更俏皮一些,最近她一直在改进自己的穿着,也开始多照镜子,总觉得自己不够漂亮。
脚不是疼,是很疼。鞋子太俏皮了,不跟脚。试鞋的时候她就知道鞋的两侧有点儿夹脚,可是这双鞋让她的脚看上去很俏皮,她喜欢,她似乎也看到陈朔目光里的赞叹;穿穿会变大的,她告诉自己,然后她就买了这双鞋。
第一次这么晚跑到操场里,她才发现,操场的树下面,人影绰绰,一对对的恋人,搂着抱着的。
太让人脸红了!她为什么会跑到这儿来?她像是闯到一个私密的地方来,想尽快逃离。
她想离开这里,可是,脚实在疼得厉害,举步维艰,只好就近找个地方坐坐了。
她一瘸一拐地蹒跚到观看台上,这是为看足球而设的金属台阶座位,这儿她熟,有时候她会受韩文栋的邀请来看他踢足球。
她把屁股挪上了座位,嘴里“咝咝”着,小心翼翼地移去了心爱的皮鞋,然后抱起一只脚抚摸着,对着它小声呢喃着,“对不起啊,对不起!你可为我这爱慕虚荣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话刚说完,听到“扑哧”一声,有人在笑。
谁在笑?
她吓了一跳,朝着笑声看去,一个人影手举着一个瓶子坐在看台的另一头,肯定是一个男生的影子,刚才光顾上解放脚了,压根儿就没看见还有个人。
看看四周嘿咻咻的,这儿就只有他们两个,刚躲开那个说男人是一所好老师的的老师,又入了狼窝怎么办?这个人好像在喝酒耶,酒鬼?喝醉了会不会...?
她一声没出,没敢问对方是谁,也顾不上脚疼了,飞快地蹬上鞋子,一二三,准备-----逃!
“你骗了我!”影子说。
“我骗你?我一个女孩子?你是谁?”
“廖馨美!”
这个人知道她的名字?
你谁呀?馨美小声地试探道。
影子拿着啤酒走了近前,一张脸放大到馨美的面前。
陈朔!众里寻他千百度,原来就在灯火阑珊处!馨美“啊”地惊呼了一声,又觉得自己声音太夸张了,便捂住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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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阅读,版权属若妖所有)
有戏!亲爱的!多谢点赞!感动!四家人的故事一个个写,基本按年代走。从2000年写到2017或2018.我希望能写得深刻些。
写小说成熟自己容易一些,成熟世人有些难了。现在觉得,能给家人做出可口有营养的饭菜蛮有成就。谢谢你的鼓励!互相祝福吧。
多谢认真留言!刚才那是因为去你博客看了看,看你出了很多书,恭维了你一下。其实当时写小说是因为心里有故事想写出来。我知道出书容易,写好书,写出有深度的书难啊!
现在出书很容易,你随时都可以把你现在已经完成和正在写的小说出版,就看你想不想出版。
写小说,是为了什么?出书。出书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证明小说写得好,有人买书,可以挣钱,写更多好的小说,挣更多的钱。
这时应该是出名的时候,这时你写的书,传达的看法,有人认真考虑。你的书有了质量和份量,有了发表思想的工具作用。
你这时已经脱离了名利的低级趣味,而把眼光和情怀真真地投入芸芸众生而悲天悯人,开始实现自己治天下的儒家最高级追求。
写小说,就是成熟自己成熟世人的一种事业。
大侠何出此言?请指教!多谢!
切,这还用问,想象你一样出版书啊!
在不断地学习中重拾信心,寻找灵感。
多谢姐们儿!最近看了路遥的纪录片,他是在用生命写作,而我只熬了夜,还是看到他的纪录片后受到激励的。有时候对自己写的东西失望,但又在失望中重拾信心
多谢虾米糊!今天睡了个懒觉。嗯,青春万岁!
多谢鹭一直以来的鼓励!嗯,我记住了,继续写下去。也记住了你干练好心热情的你!
女为悦己者容,馨美这段写得很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