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怡回了家,把那朵玫瑰插在花瓶里,家里还有给鲜花的专用肥,加了些进去,又望着玫瑰厚实的花瓣发了一会子呆。
后来,婉怡每星期都去教会,她也注意到范思仁投射到她身上时眼前一亮惊鸿一瞥的目光,所以她每次出门都要打扮得很得体优雅,尽管她已经很漂亮了或者她始终认为漂亮是没有尽头的。她出门打扮前花的时间越来越长,总是裸着身子站在衣柜里半天找不到一件可心的衣服。女人的衣柜里总是少一件衣服的。
她慢慢意识到,范思仁让她的身心愉悦,让她很依赖,他就象她的鸦片,她似乎戒不掉他了。
她是外貌协会里的一分子,但是她更需要一个能走进她心里的人,也就是说,她更注重心理层次上的交流;这个范思仁,看来是走进她的心里了,让她防不胜防,甚至有些眩晕。女人的恋爱大概也是不分年龄的,她曾经以为自己不会爱得火热,可是跟他竟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
范思仁看上去很喜欢和她聊天,也毫不避讳爱慕她的目光,她的目光让她觉得受了宠幸一般。他每次教会聚会都会带好吃的菜,而且是自己亲手做的,他做的菜很能挑战婉怡的胃,因为他做的是地道的S市的菜。
婉怡问他是不是S市的人,他说不是。
婉怡问他为什么会做这么地道的S市的菜,他说,“从网上学的,专门为你做的。”
婉怡心想她周围的男人都很会迎合她的胃,便笑了起来,一脸的绯红,忙转了开去,看着别处闷笑。
终于有一天,范思仁找了个机会悄悄地对她说,“婉怡,我很喜欢你!非常喜欢!一天不看见你,就魂不守舍的,一星期只见一次对我真是个折磨,平时不来教会的时候我能见见你吗?”
婉怡朝四周看了一眼,周围这么多人,在这样的场合,牧师讲出这样的话,未免太大胆了些。
“我,我。。。”婉怡一时说不出话来,没想到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倒不是他觉得范思仁说这话很突然,而是因为他们认识才不到四个月,就要出去约会;她总以为冲动,一见钟情已经成为年轻人的事,可是她也竟是错的,一见钟情兴许也是不带歧视的吧。
“不不不…”婉怡搓着双手,竟也不知道怎么说,原想着等真真高中毕业了,自己就和小狗Molly一起过;等真真年龄大一些,成家立业了,她就早点儿退休,或把父母接到美国来赡养,闲暇写写诗,练练毛笔字。父母年龄渐大,她又不放心护工,总觉得他们会磕打折磨无还手之力的老人。爸爸退了休,不当官了,没人巴结了,到时候动不了了,再被护工折磨几下子,她会难过死的。
现在,爱情突然象不期而遇的雨,缠缠绵绵地下到她心里,她因没有带伞,所以显得措手不及。
范思仁看她害羞的样子依旧迷人,便逗她,“说吧,在哪儿能见到你?咖啡厅,还是电影院?”
婉怡没有回答,她真的手足无措。 她的心,依旧象纯洁的少女,期待着爱情的来临;可她却明白,她的身已渐老去。她知道每个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可是她不想自己的四肢如枯柴,不想自己光滑的肌肤变得松弛不堪。
“那好,我来定,咖啡屋怎么样?”范思仁笑容满面。
比较武断的男人,在婉怡眼里总是有些霸气和男子气的。骨子里的她,是小鸟依人的,象所有女人一样,天生想靠着一双坚硬的翅膀,看来,所有的女汉子都是后天千锤百炼而铸就的。
她点点头,“咖啡屋挺好!”她虽不像张爱玲那样地低到尘埃里去,但是心下是象张爱玲一样欣喜的。爱情降临的时候,也许她宁愿做一个不动脑的机器。
她半羞半喜,那一刻,空气中充满了爱情的味道。
范思仁很兴奋,搓着双手,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起来,他一反以往的伶牙俐齿,结结巴巴地说,“那…太好了!婉怡,这太好了!今天我还要去看望一个患了渐冻症的兄弟,他四肢不能活动,躺在床上已经两年了。他家离教堂四十多分钟的距离,不如明天吧,你有时间么?明天我去开车接你怎么样?”
“明天是假日,应该没有问题。你看他们都是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么?”婉怡对范思仁有些仰望了,她活了这么些年,不过就是过自己的日子,真正对于他人,也没有什么贡献,想来倒是有些惭愧。她又想,自己对约会都没有心理准备,还是不要让范思仁在自家房子面前露面吧,赶紧说,“明天还是我去接你吧。”
“那可不好意思。”范思仁说。
“你为大家做了那么多事,我也就多跑几步路,还不是我自己跑,是车跑。”婉怡笑道,她的笑容,宛若清风佛面。
走向自己车的时候,她站住了,转身看了看范思仁,改了主意,朝范思仁走去,“我想跟你一起去看看那个渐冻症患者,可以吗?”
“你不是还要带温玉回去吗?”范思仁提醒道。
婉怡笑了笑,“哦,差点儿把温玉忘了。”
“让她找别的姊妹送她回去。”范牧师说。
婉怡跟温玉交代了几句,便走到范思仁身旁。温玉看着她和范思仁的背影,咬了咬牙,面目惆怅。
范思仁说,“对不起,我要回家换件衣服,你可以跟我一起去么?”
“这个应该不是个问题吧?”婉怡调皮地笑着。
“我们可以走过去的,我就住在街对面。”
范思仁领着婉怡走到了对面的公寓,婉怡心底稍有些诧异,她以为,中国人一向勤劳肯干,收入在外国人里算高的,象范思仁这样年龄的人,应该有自己的房子的。
进了范思仁的公寓,范思仁给婉怡泡了一杯茶,说了句“随便坐”便去卧室里换衣服。
婉怡打量着四周:这间公寓是一室一厅的,只有一张饭桌,四把椅子,一个沙发和沙发面前的茶几,沙发后面有一幅画。画里是范思仁自己和三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女孩八九岁的样子。
婉怡看着这幅画:背景是冰淇淋店,四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在咖啡屋前面的椅子上,手里都举着冰淇淋,似在亲热地聊天;椅子和桌子都是蓝色的,按说比较明亮,可是整个画面因为加了一些灰色,显得有些郁闷。
范思仁从卧室里出来,看到婉怡正凝神看着那幅画,便说,“画里是我和我的三个孩子。”
“我认出你了!画得可真棒!”婉怡审视着这幅画,背景写实,四个人的脸偏向写意,范思仁和孩子们的脸兴奋得有些夸张。
“你看看最小的女儿,是不是很漂亮?”
“是的,她也很可爱。”
“她是我前妻和别的男人生的孩子。”范思仁看着婉怡的眼睛。
“What?(什么)”婉怡睁大眼睛回头,又看向画。
“女儿五岁的时候我才知道的。我前妻在一次和我吵架时对我说,她是为了报复没出息的我和别的男人生了孩子!作为基督徒,淫乱是我能离婚的唯一理由!”范思仁有些愤愤地道,“但我那时已经对女儿有了感情,我很爱这个女儿,我在离婚后把房子留给孩子和前妻住,搬到这间公寓里,在这儿,我画了这幅画,算是对过去生活得一个告白。”范思仁看着画沉思,他依旧记得当时画这幅画时灰暗愤恨的心境。
“这画真是你画的?!”婉怡问。
“嗯。”范思仁点点头。
“不是我不相信你,而是你画得太棒了!”婉怡由衷赞道。又补充道,“我现在明白画面的色调为什么暗淡了。对不起,不该问起你的伤心事。”婉怡说着,便对他有了几分同情,其实也不是单纯同情的缘故,而是同病相怜,怜的是同被配偶背叛,同拥抱痛苦。
她回头,眼里含了泪花,“我们都经历得太多太多了。”
范思仁的眼也湿润了,“婉怡,对不起,我不应该让你看到太多悲哀的事。你这样美丽,你应该生活在鲜花丛里,生活在神的庇护下。这几年里,我一直向神祷告忏悔,也许在整个婚姻里,我有自己的错。”
“你住在这里多长时间了?”婉怡问。她自己住房子住了好些年了,再回到狭窄有蟑螂的公寓里头住,手脚都没处放,实在不能想象。
“两年了!”范思仁叹了一口气,“慢慢就习惯了,习惯了一个人住,习惯了一个人思考问题,发呆和沉沦。”
婉怡何尝不是这样在慢慢习惯?而且,真真马上要上大学了,家里就剩她一个人形单影只了。
她有些心疼面前的男人,在他站在教堂里布道台上侃侃而谈的背后,竟有着酸辛。
她想:也许,每个人的脸都是两面的,人前一面,人后一面。人前可以欢笑,人后可以放肆哭泣;人前明媚,人后竟也可以阴险。
范思仁递给婉怡一本《圣经》,“送给你,关键时刻做你的良药。”
婉怡谢过。
“喝茶吧,喝完茶再走!”范思仁又道。
婉怡拿起自己的杯子,往另一只空杯了倒了半杯茶,递给范思仁,“你也喝吧。”
两人喝完了茶。范思仁又去柜子里拿了一个玻璃小罐儿,递到婉怡手里,“路上吃。”
“正饿了呢!”婉怡兴奋道。
婉怡坐上了车,打开小罐儿的盖子,里面是小饼干一样的东西,面上洒了些粉末的白糖,很是诱人,拿了一个尝了,奶油和椰子香便回旋在舌尖和喉咙口,“味道好极了!”她说,“嗯,真的很好吃!你做的?”
“当然是我,还有谁会给我做?”
“不是有那么多女生巴结你么?”婉怡说着塞了一个小饼干在范思仁嘴里,“犒劳一下司机。”
范思仁边吃边说,“别胡说八道哈!”然后问道,“婉怡,你几岁?三十岁?”
“开国际玩笑?我女儿快十八岁了,我十二岁生孩子?”
范思仁也笑了,“你看上去就像三十岁。”
婉怡心里高兴,女人的虚荣她也是有的,好喜欢男人说她年轻。又轻笑自己是年龄大了,要别人夸年轻来提高自信。
“快四十三了!”婉怡道,心里又轻叹一声:四十三了,半辈子悄然而过了。
“我四十五,比你大两岁。”范思仁微笑着,意味深长地看了婉怡一眼。
“大师兄好!”婉怡调皮地笑道。
快到渐冻症弟兄家门口的时候,范思仁说,“渐冻症就是史蒂芬.霍金患的那种病,叫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阿豪现在已经四肢瘫痪。”
婉怡虽然看到过史蒂芬.霍金的照片,但阿豪真真实实地皮包骨头一样地躺在她面前的床上的情形,还是把她吓傻了。面前的阿豪在进行针灸治疗,浑身上下扎了好多针,每个针都在那里跳动着(因为是电针灸)。阿豪看到牧师,嘴里嘟囔着,流下泪来。
范牧师把耳朵贴近阿豪的嘴,听到阿豪细微混沌的声音,“牧师,让…我…死!”
(谢谢阅读,版权属若妖所有)
看到这里,我越发疑惑这个律师,完美得令人出冷汗。
多谢缘儿! 拭目以待!
多谢康康百忙之中跟读!感动!
多谢菲儿提醒!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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