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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edule K-1

(2016-03-27 19:40:14)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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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季节, 一些童鞋会收到schedule K-1; 比较可恶的是有的在三月份才寄来怒

 与1099 类似,K-1是美國稅務文件。它用來告知企業合夥人(Partners),過去一年從該事業中取得的收入、配息等收入狀況,過去一年從該事業中取得的收入、配息等收入狀況。

對於投資人來說,會收到Schedule K-1最可能的原因,是买入採用Limited Partnerships結構的ETF。這類ETF最為人所熟知的包括投入原油期貨的United States Oil (美股代號:USO)、投資天然氣期貨的United States Natural Gas (美股代號:UNG)以及投資原物料期貨的PowerShares DB Commodity Index Tracking (美股代號:DBC)。单股有MMP, PAA, 等等。

就算投資人沒有將手上的ETF賣出,實現獲利,他也要為過去一年的資本利得繳稅。這類使用期貨的ETF,其內含的資本利得繳稅方式是依60/40規則。也就是說,資本利得的60%視為長期資本利得,其餘40%則視為短期資本利得,分別依長期與短期資本利得的稅率繳稅。這種ETF往往不會將其內含的資本利得配發給投資人。在這種狀況下,投資人需要從自己的腰包中,另外掏錢出來繳稅。


對於1040 NR (those non- green card holder tax reporters), 資本利得不課稅,利息與股息所得需要預課稅款的通則,it is tricky - 那就是,假如ETF或基金持有的利息和股息,沒有以配息的方式轉發給持股人,那麼這些收入也不會有預課稅款的問題(其實依美國法令對投資公司的相關規定,基金與ETF需要將這些收入的大部分配發給投資人)。但假如ETF或基金將其持股所賺取的資本利得,以配息的方式與投資人分享,那麼,這種轉手後的資本利得,也會遇到被預扣稅款的情形。

Note: partial of above info is from "Mr Firs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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