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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马里奇疑案 6

(2017-03-28 11:29:15)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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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奥克兰这边。安东尼和伊万他们,含泪,含冤,含恨,把约瑟夫埋了。但哥儿俩怎么也想搞清楚弟弟到底在香港出了什么事?什么才是约瑟夫真正的死因?可是,在收到了香港法院死因调查庭发给家属的开庭聆讯通知书后,本来心情急切的安东尼忽然犯愁了。法庭审理要去。可谁去合适?我们哥儿俩,说到底,英文也不咋地。无论谁去,怕也无法应对法律层面上的交锋。最犯愁的,咱出得起那钱吗?

好在约瑟夫的离奇死于他乡,毕竟是一件引起社会关注的事件。经人介绍,库马里奇兄弟和一位在奥克兰很有名气的律师见面了。

先简单介绍一下这位大律师。他叫凯文·赖恩(Kevin Ryan),是一名刑事案辩护律师。新西兰的许多重大案件,都是由他成功担任被告律师的。其中最著名的有1970年的阿瑟·艾伦·托马斯辩护案,1980年的毒枭Mr Asia谋杀案, 和1995年的南奥克兰汤普森系列强奸案等。奥克兰曾经有个警察,当街开枪打死了一名无辜。凯文大律师义不容辞,免收一切费用,替死者的家属打官司。凯文大律师的优良业绩和高尚职业操守,使他在1997年新年,荣获了国家最高荣誉勋章。1998年,凯文荣又获皇家大律师荣誉称号。他出版过一本书,名字就叫《司法正义(Justice)》。我就是在这本书中,第一次读到关于约瑟夫·库马里奇的不幸遭遇的。凯文大律师死于2008年,终年77岁。

上图:皇家大律师,凯文·瑞恩

凯文大律师接见了库马里奇兄弟,仔细了解了约瑟夫的死因疑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替他们出面做调查,并且不收一分钱。他知道,这两个从达尔马提亚来的移民,还在艰辛创业之中,根本支付不起高昂的律师费。

首先,凯文大律师向库马里奇兄弟解释了,在依照现行法律,《死因调查法(The Coroners Act)》细则,一个人,要是死在了警察的拘押,监禁,或看护之下,那这个案子,就必须由法院死因调查庭立案调查(叫 Coroners Case)。就必须通过法庭死因听证会(Inquest)来最终裁定死亡原因。但是,法庭死因听证(聆讯),是一个很专业的过程。你们家属就算是去了,也得找个律师作为你们的代表,自己只在一边旁听。因此,还是由我出面和香港法庭联系,飞去香港,出席这个死因调查庭审。这一趟差旅,我愿自掏腰包,为约瑟夫,为你们,声张正义。并且,分文不取。

上图:凯文大律师的书《司法正义》

要了解死亡原因,最好的证据,就是已经掩埋在墓地里的,约瑟夫的尸体。凯文大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就报请新西兰内政部批准,安排开棺验尸。虽然已经知道香港那边做过尸检,有了尸检报告才开得出因醉酒肺水肿死亡的死亡证明。但家属如此强烈的质疑,使凯文觉得,有必要再做一次尸检,掌握真凭实据。

凯文大律师当然清楚,尸检报告对死因确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会随着尸体腐化程度而打些折扣。何况约瑟夫的尸体是正常掩埋,除了医院当初藏储和运输时可能使用过福尔马林,没有任何防腐措施。这种情况下做出的尸检结果,怎么可能比当初伊丽莎白医院得出的结论更有说服力呢?

其实,凯文大律师此举,完全是他多年从事刑事案辩护的经验,潜意识,在促使他做出这一决定。他想通过这一次的开棺验尸,来排除约瑟夫的死,是否真是像家属认定的那样,存在什么隐情,掩盖,甚至罪恶?还是确确实实仅仅是酒喝多了,酒精过量?要知道,从临床上讲,一个人真要喝到酒精中毒死亡的程度,40度的酒起码要喝一斤多两斤。约瑟夫能喝有那么多吗?

安东尼赶紧联系老家人。一问,约瑟夫还确实带了半瓶子酒上路。可那是梨酒引子(一种白兰地),是酿制葡萄酒时做勾兑用的,度数在40度左右。那是约瑟夫的姥姥,特意要他带到新西兰,好调制一些家乡口味葡萄酒。约瑟夫还带了其他食品:一块村里亲戚的结婚蛋糕(路上充饥),和一些瓜种籽。

约瑟夫的尸体,在土葬完一个月之后,就又被从墓地里取了出来。这一次开棺验尸的结果,更加强化了家属的质疑和凯文大律师之前的预感。

尸体基本完好,但仔细一看,浑身,肢体,有不少的斑瘀。其中大部分,似乎可以解释为约瑟夫反抗警察,被制服的过程中正常的皮肤,肌肉受损。但有两个伤不好解释:一个是约瑟夫下唇直到下巴,有一道开口伤,不像是遭拳脚或被砸击形成的。因为周边组织没有成片瘀伤,嘴里的牙齿也没有松动。另一处可疑伤,是约瑟夫的双脚,到处是暗色瘀斑,像是受过脚刑(英文叫 Bastinado)所留下的痕迹。(是不是照片上他在机场被警察架走时,脚板底已经就不能好好走路了?)

除了上面说的这两个伤,还有更加可疑的情况。约瑟夫的肾上腺被拿掉了。并且,当把尸体翻过来,法医看到,在约瑟夫的后脑勺枕中线位置上,有一道竖向缝合的伤口。打开伤口检查,看看里面的脑壳是否有损伤。比如,击打损伤。可法医却惊奇地发现,紧贴伤口的一小块脑壳骨,被小心地锯掉,取走了。而且的而且,约瑟夫的大脑被从这个切口吸出,脑壳里面现在是空的!这下疑点就大了。为什么要取肾上腺,取大脑呢?

上图:尸检照,约瑟夫后脑有缝合的伤口。

法医还是提取到了一些约瑟夫的大脑组织(没全被吸干净),拿来进行化验。化验结果,并没有发现任何的酒精成份,却意外地发现了三聚乙醛的残留。这种聚乙醛属于带催眠功能的镇静剂。在审讯犯人,掏口供的时候,经常配合麻醉剂使用。被称为吐真药。而且,这种药物,一般只在大脑和肾上腺中容易产生残留。

取走器官和大脑,是为了当时方便尸检化验,保存标本,还是为了掩盖死亡真相?如果是为了尸检化验,在人之刚死的时候,最直接的标本应该是血样啊,取大脑做甚?难道约瑟夫真的不是醉酒?香港警方真的对约瑟夫行刑,下药,掏口供了?他们想要约瑟夫交代什么内容?或者,希望约瑟夫承认什么问题呢?

奥克兰法医德万(Dr Dervan)还对约瑟夫的肝脏细胞进行了化验。化验结果,没有发现任何的酒精残留,糖尿病变,营养缺失(饥饿引起),和毒药成分。

拿到尸检报告,凯文大律师带着重重疑问,准备去香港参加死因听证庭审。此时已是12月9日,第二天,12月10日,香港九龙区法院,约瑟夫·库马里奇死因调查庭就要开庭了。

凯文大律师通过他在香港的代理律师,向法庭验尸官(相当于法院的大法官),提出了几点请求:1)由他代表家属出庭。2)他需要事先取得所有出庭证人的证词,并且,3)他有意在法庭上向证人提问。此外,凯文大律师希望法庭延迟7天开庭。因为他一下子临时也买不到飞机票。最早将于12月11日早上才能到庭。延迟开庭,他才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研究案件卷宗,熟悉证人资料,和准备提问纲要。法官书面回复,批准了凯文大律师的请求。但不同意延迟开庭。

上图:香港大公报当年对库马里奇案死因调查开庭的报道。

凯文大律师上路了。此去香港,任重道远,灯火闪亮,沧海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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