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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创造财富和敛财的社会行为.

(2011-11-23 07:38:04) 下一个

毫无疑问,社会的财富是在不断增加的.人们通过体力劳动将原来没有多少价值东西变成有价值的东西,如取泥土烧成砖建成房,地球上就增加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或脑力劳动发明发现一些对人类发展有用的产品和有用的知识,如抗生素和通信科技.


有时这些创造落入了灰色地带.象枪支的发明.当然几乎所有发明都有被恶意运用的可能.


怎么样的社会行为是创造财富,怎么样的社会行为只是敛财? 我尝试用下面的一个例子来说明.


古代一个木匠手工很好,做的也快.他将原来只能用来烧火的木头建成了很多房子,做成了很多家具.和其他木匠一起,他使那个城镇繁荣起来.自然他也富裕了,拥有很多换来的谷子,金子,...有谁会反对这个木匠拥有这些财富呢?


后来,这个城镇的木匠们发现提高效率可以赚到更多的钱财,就争相发明各种工具.有个聪明的木匠发明了水动力的锯!一时间,他造的价廉物美的家具充满了镇上各个家庭.其他木匠这回惨了!生活无以维继,酗酒斗殴,背井离乡.


有人对这个聪明木匠的做法提出疑问.这个聪明木匠总阵阵有词地说他在追求的是公平的利润,他的发明给镇上创造了财富.他还给镇上交了最多的税.


不过,镇上的情况没有因为这个聪明木匠的发明而日益好转,相反,镇民越来越穷,治安越来越差,死的人越来越多,周围方圆几里的树木也给砍伐一净.因为大家没钱,连基本的生产也无法进行下去.耕田的买不起锄头,种子.打铁的买不起煤炭,交不起租金.镇上房价一路跌不停,镇子的财产总值也越见萎缩.


最后镇长终于领悟到这个聪明木匠的创新并没给镇上创造新财富,甚至可以说是破坏财富.太快的生产率提高会杀人.他决定给这个聪明木匠征暴利税,用所收的暴利税来扶持新的小本生意,发展教育和艺术.从此,小镇又繁荣起来.镇子的财产总值也重新有了增加.


那个聪明木匠后来还是镇上最有钱的,但镇长不让他的财富多于十户中等人家的总和.镇长的根据是:既然阻碍交通是不许的,阻碍经济循环也应该禁止.管它什么理论,老百姓都生活好才是有真正的民主.


归结起来,能维持和促进经济活动良性循环的创造发明是创造财富的,所以致富有理.打破经济活动良性循环的创造发明是敛财的行为,应该加以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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