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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裕:积极防御的第一功能是防御性威慑

(2012-08-25 20:42:52) 下一个
积极防御的第一功能是防御性威慑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徐光裕

  军事威慑本身是中性的,它既可以为强者或攻者所用,也可以为弱者或守者所取。它的本质是达成不战而屈人之兵。但是要想达到这种威慑的境界,不仅要有真兵,还要有善于用兵的能力和决心,而且要让被威慑方确信:一旦进入实战将会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所以有实力并且有善用实力的决心,能使被威慑方付出的代价最大化,才能有效地营造和运用威慑。
  一般认为军事威慑多为强者特别是霸者的专利品,它们往往凭借强大的军力,在全球运用军事威慑来遏制现实或潜在的对手。
例如近年来美国在东欧和东亚积极部署反导系统;实施战略东移,强化西太平洋的战略部署,都是想通过军事威慑实现遏制对手的战略目的。二战后特别是出现核武器以后,以强对强的军事威慑,结局往往是形成军事对峙,或转向政治妥协。在强者对付弱者时,通常会运用军事威慑向对方施压,迫使弱方按照强者的战略意图行事。美国近来调动两艘航母迫近海湾对伊朗施压,就是运用大国军事威慑对付弱国的典型实例。以强对弱的军事威慑既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有时也是入侵之战的前奏。强者运用的军事威慑往往不排斥先发制人,所以可称为攻击性威慑。
  军事威慑同样也可为相对的弱方和守方所用。
我国古代,在墨子与公输班的沙盘论战中,墨子通过周密的防御设施和能挫败公输班攻城的有效战法,最终迫使公输班认输而放弃攻城的企图,从而避免了一场流血的战争。这是较弱的守方成功运用防御性威慑达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范例。
  众所周知,中国已经明确宣布,不论我们如何发展壮大,永远不会称霸,永远奉行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我们既没有军事扩张的欲望,更不会与任何对手展开军备竞赛。但是我们会按照积极防御的需要合理地安排和提升国防力量的现代化水平,以保证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领土主权的完整,同时积极履行必要的国际义务。
  中国实行的积极防御战略有三个基本功能:
首先是具有真实的防御性威慑能力。即在军事力量和战场建设上,参照世界军事变革进程,以全面防卫国家利益,建立全方位(陆、海、空、天、电、网络等)战略空间的攻防能力为目标,力求使入侵者望而生畏,促使其放缓甚至放弃军事挑衅或入侵行动。
二是具有强韧的抗打击和战略防守能力。在对手冒险挑衅和进攻时,能依托有效的防御设施和机制承受住敌方快速、持续、大规模、高强度的打击,尽可能地减少己方的损失,同时以积极主动的战略战术大量消耗入侵者的进攻能量,使之难以为继;
第三是具有强大的反击能力。这里包括有效的核反击以及常规反击能力。这种双重反击能力是最终击败入侵者,迫使敌人停止或失去作战能力的根本保证。
  其中第一项功能显然居于首位,因为通过这种防御性威慑不战而屈人之兵,是综合效果最佳而成本最低的战略,也是积极防御战略追求的最高境界。而第二和第三功能实际上是构成第一功能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
通俗来讲,积极防御战略有三个战略目标,第一就是让敌人不敢打;第二就是使自己打不垮;第三就是以反击打垮敌人。
  要想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平时防御性威慑力量的建设和积蓄至关重要。我们必须要有适应国家发展水平和战略需求的一支现代化的武装力量和国防体系,总体水平和含金量应逐步接近世界发达国家。而要做到这一点,有几个关键领域需要我们持续关注:

  防御性威慑力量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需要延续性的军费支撑。在军费保障上需要逐年与GDP的增长同步,以便尽早使我军从补偿性保障转入正常性保障。日前,我军人均军费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巨大差距。即便如此,居然还有人忽悠说我们军费太高,提得太快,破坏了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对别人造成威胁等。这显然是混淆视听,故意误导舆论。

  发展军事科技,通过军民融合式道路,积极推进关键性武器系统的研发,是尽快弥补我军硬件短板和差距的必由之路。在多重军贸禁运和技术封锁的环境中,我们只能坚持以自力更生、自主创新为主的道路,尽量调动内部的合力来化解外部的制约。实践证明,我们在这方面虽然差距不小,但潜力巨大,不仅能研发出许多先进的武器系统,而且在追赶发达国家先进军事技术方面的能力和速度也很可观。可以说先进的军事科技和制造能力是构筑有效的防御性威慑能力的物质基础。我们坚信,在积极防御战略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合理的设计、规划与运用,在举国体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使合理、有效的防御性威慑能力与日俱增。因为它不仅是国家安全与和平发展的可靠保障,也会对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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