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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军营里的一起凶杀案

(2010-04-24 19:42:01) 下一个
                                           
                                              发生在军营里的一起凶杀案


        这是发生在我服役部队七连的一起凶杀案,罪犯一次枪杀我部干部战士四人,震惊了整个沈阳军区。事情虽已过去了三十三年,但这悲惨的一幕,至今也不能从我脑海里抹去。 
        一九七八年元旦刚过,我就和团长下到七连蹲点。这个连队位于黑龙江省某市郊区,距市中心约八公里。
        我团是文革中新组建的。那时,地方上的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许多学校在“斗、批”中被解散。当时,我团占用齐齐哈尔市农林干部学校的校舍作了新组建的团部。一九七一年“九一.三”林彪自我爆炸后,中央要求部队归还占用的地方房产,团部搬到距齐市五十多公里远的一个废旧航校所在地。这里交通不便,电话没有专线,造成部队指挥不畅,情报传递时常中断。一九七四年八月,沈阳军区空军同意我团在齐市西郊建立新团部。当时“文革”还没结束,国家经济困难,下拨的营建经费远远不足。为弥补经费不足,经上级同意,我团从各连抽调部分战士到地方劳动,以“工”换营建经费:有的去给我们建楼的建筑公司做“小工”,有的去地方砖厂烧砖。那一年,七连的雷达需进厂大修。经请示上级批复,同意该连解除战备任务,整建制转到某砖厂劳动,这一干就是三年。新团部盖好后,被抽调的各连战士全部回到原来的连队,七连也返回了原驻地。
        我和团长这次来的任务,就是让该连能尽快投入战备值勤。
        但是,该连由于长时间不担任战备任务,干部战士的业务技术生疏了,各种规章制度荒废了。烧砖劳动涣散了他们的组织纪律性,多数技术骨干因服役期满陆续复原,补充的新兵虽在训练连时虽接受过专业培训,但没有上机实际操作过,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从其他连队抽调来的骨干,对该连的实际情况也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
        针对连队存在的这些问题,到连队后,我和团长立即在连队恢复了早操,晚点名和班务会,严格了干部战士外出请销假制度,增加集体活动,强化连队整体的组织纪律观念。为了抓好连队的业务技术,团长亲自给全连作训练动员,又组织了两次操纵员、报务员、油机电工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竞赛,通过大会小会表扬各类训练尖子,在连队掀起了战备训练高潮。七连队有三个排,一个炊事班,排长、司务长都已配齐,但连级干部只有潘连长和一个副连长,,没有政工干部,这样不利于连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后,团长立即给政治处主任去电话,要他们尽快把连队干部配齐。对连队提出的其它实际困难,团长都一一给与解决。如,连队原有训练器材损毁严重,团训练部门立即调拨了新的。营房需维修,后勤部门拨来了经费。我们又逐一找所有连、排干部谈了心,讲清形势和任务,坚定了大家立足本连搞好战备值勤的决心。对连队反映思想问题较多,情绪不稳定的个别战士,我和团长也找他们谈了话(其中就包括杀人凶手张某)。这些战士也都表示安心服役,做好本职工作。
        经过半个多月的整顿,连队的各项工作都走入正轨,月底完全可以重新履行空中警戒任务了,我和团长也准备返回团部。
        那天是星期四,团部后勤处的一辆卡车去哈尔滨买玻璃,途经七连加汽油。潘连长又提出要更换营房玻璃,团长同意等这辆车从哈尔滨返回时,给他们连留下一个标箱。临行前,团长把潘连长找来,特别叮嘱他,连队要多组织集体活动,尽量减少干部、战士个人单独外出。星期天可以放假,但上街要按比例,营房和雷达阵地白天要有岗哨,晚上加双岗。潘连长一一答应,表示一定遵照团长的指示执行。
        星期六中午,团部拉玻璃的汽车途经七连,给他们卸下了一标箱玻璃。押车的营房谢助理想立即返回团部,潘连长说,咱俩是老乡,很长时间没在一起聚了,执意留他住一宿。谢助理还在犹豫时,站在旁边的团部司机小杨插了句话,说他母亲改嫁到附近的一个屯子,他想利用这个机会去看看母亲。潘连长不等谢助理开口,就代替他答复道:明天全连去市里电影院看场新电影,早上你和连队的司机一起,用连队的卡车把谢助理和全连的人送去,然后让他(指连队司机)开车送你去看你母亲,他熟悉去那个屯子的路。谢助理没法再说什么,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当晚晚点名时,潘连长宣布了全连去市里看新影片的决定,还自作主张,所有人都去,整个营房只留他一个人执勤。炊事班的老班长因为上街被人抢了军帽,现在找了一顶破帽子戴,嫌戴着破帽子在街上走丢人,他提出不去了,也留守营房。紧接着凶手张某也说拉肚子,要求留下休息,潘连长都同意了。
        一个月前,凶手张某曾和炊事班长有过一次激烈冲突。张某认为炊事班长给他打得菜少,两人吵了起来。张某要上前打班长,班长正好手里拿着舀菜的大长勺,便举起抵挡。战士们见要打起来,就一拥而上,把两个人隔开了。事后,连队让两个人分别在班务会上作了检讨,在全连大会上进行了点名批评。炊事班长是个浙江籍的老兵,事情过去后也没多想。张某却总觉得咽不下这口气,私下里和老乡发牢骚时扬言,要报复炊事班长。见张某也不去,曾有老乡劝炊事班长防着张某,炊事班长并没有多想,只是随口说,连长也在,他不敢把我怎么样。
        张某在军事法庭上交待犯罪动机时说,他当时留下是想揍炊事班长一顿,出出气,开始并没有想杀死他的计划。
        那天,张某早晨没起床。等战士们都走后,他才穿好衣服,爬在窗户上看前排营房里炊事班长的动静。七连的营房是东、西两排,两排之间是土墙。南墙的豁口外是操场,北面墙外是连队的菜地和猪圈。东面一排住着各排战士,各个房间是通过一条走廊相通。西面一排结构相同,是连部、炊事班、连队食堂和物资仓库、弹药库。张某看见炊事班长爬到团部的汽车上,从标箱里向外抽玻璃,连长在下面接着,拿了几块放到了连队的物资仓库,就回各自的屋里去了,很长时间没再出来。(事后才知道,潘连长家属刚随军到市里,他要这几块玻璃,是想给他租住房子的窗户加成双层)张某看院里没了动静,便到其他班排宿舍串,本想找一把铁锹去报复炊事班长。当走到一排长的房间时,发现哨兵执勤的半自动步枪没有入库,而且枪里有五发子弹。这时,一个罪恶的念头在他脑海里产生了。他拿着枪猫腰穿过院子,迅速窜到西排房的墙根,又沿墙根悄悄溜到炊事班宿舍。他透过窗玻璃看到,炊事班长正蒙头大睡,而且鼾声响亮,宿舍门大开着。他溜进门,走到班长的铺前,对准他的头部连开两枪,班长哼都没哼一声就过去了。枪声也极大地震撼了他自己:我杀人了!他也有些惊慌,但很快镇定下来。他怕连长听到枪声过来,持枪躲在门后好一会。听听没动静,估计连长也是睡着了。
        他坐在炊事班的大“通铺”上静了静神。连长的影子浮现在他脑海里:总是面带微笑,批评人时从不用尖酸刻薄的言语。连长和他一无仇,二无怨,他不想再去杀害他。可转念一想,连长醒了,看到炊事班长被杀,肯定会带人追捕他,而这时他又没跑远,他能逃得掉吗?于是,求生的念头占了上风。
        他又端着枪,顺着走廊溜到连长宿舍,屋门依然是大开着。连长睡得也很死,脸上仍带着他特有的微笑,就这样毫无知觉地倒在了自己战士的枪口下。张某杀人已杀红了眼,他不假思索地从连长身上取下弹药库的钥匙,从库房拿出一支冲锋枪和三个装满子弹的弹夹,回到他的宿舍准备逃跑。还没等他收拾好东西,就听到汽车喇叭响。他端起冲锋枪从门口冲出去,对着进院的汽车就是一梭子,打得汽车驾驶楼门直冒火星。团部的司机小杨和连队的司机刚从屯子里返回,两人刚下车,毫无任何思想准备,就被这梭子弹打懵了。 
        张某见没打着人,弹夹却空了,就赶紧回去换梭子。趁着这间歇,小杨两个人又拉开车门,准备驾车逃离。还没等他俩发动着车,张某从屋里出来了。他俩又跳下车逃走,结果都没能逃离魔掌,双双被打死在汽车轮下。
        两辆汽车都在营房里,张某估计全连看完电影后,短时间走不回来。便到连指挥室,割断电话线,切断了连队的对外联系。他又撬开司务长的办公桌,拿走了里面的三百多元钱和一百多斤全国通用粮票。他再次进到弹药库,把两箱手榴弹搬到食堂,拧开盖,拉出指环,用漆包线串联起来,挂到了门把手上,然后轻轻虚掩上了门。为了防身,他把几颗手榴弹装进带走的手提包里,取下连长挂在墙上的手枪和一百多发子弹,从营房北门溜出,经过菜地,直奔该市火车站。途经一片小树林时,他觉得带着手榴弹太沉,便从提包里拿出来,也拉出指环,挂在树枝上。
        据他交待,他这么做,是想给追捕他的人员造成巨大伤亡,迟滞他们的时间。
        等全连从市里步行返回营房,立即被院里两个战友的尸体惊呆了。付连长还很沉着,他命令全连立即以班为单位,分散包围营房,占据有利地形,并注意隐蔽自己,检些地上的石块防身。他和营房助理沿墙根进入院内,隔着窗玻璃逐个查看屋内情况,力图发现敌情。当他们发现连长和炊事班长也被杀害后,意识到连队遭到袭击。凶手可能来自外部,挟持走了张某;另一种可能就是,凶手是张某,他已潜逃。他们俩人随后进入连指挥室,接上被剪断的电话线,向团部报告了连队发生的一切;接着又打电话给市公安局,请求派刑侦人员勘查现场。
        接报后,团长、政委立即率团政治处保卫干部,乘吉普车赶往七连。省公安厅的刑侦、技术人员到连队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勘查。通过对案情分析,排除了外人行凶的可能,认定张某就是凶手。当一名有着十几年刑侦经验的老公安推开虚掩的食堂们,连接的漆包线断了。他进屋看到整箱拉开指环的手榴弹时,额头上也不禁沁出冷汗。指挥部立即下令搜捕人员小心行动,不轻易翻动可疑物品。沿张某逃走的脚印,他们追到树林,排除了张某挂在树枝上的手榴弹。出了树林就是一条通往火车站的柏油马路。由此判断,张某已乘火车逃走。
        张某,当年二十岁,原籍河北省清苑县人。幼年父母双亡,姥姥把他带到沈阳舅舅家扶养。姥姥和舅舅心疼这个孤儿,对他娇生惯养,使他从小养成了蛮横霸道的习气。张某上小学时,赶上“停课闹革命”,社会上的“文斗”又升级成“武斗”。他正处在青春发育期,个子是长高了,身体是长壮了,可却没学到应有的知识,受到良好的教育,满脑袋充斥的是“暴力”。当他与别的孩子发生争执时,往往是拳脚相加,他还有一股敢与人拼命的劲头,令同龄的孩子害怕。他成了他们家那一带的“孩子头”。一九七五年冬天,舅舅看这孩子已难以管教,就托门子走后门让他参了军。临行前,舅舅找他彻夜长谈,语重心长,希望他能在部队的大熔炉里好好锻炼,接受教育改造,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他也很受感动,向舅舅表示,一定改掉自己的坏习气,要在部队混出个人样来。
        在新兵连里,张某训练刻苦,表现良好。分到二连后,各项工作都积极,专业技术提高也快,不久成为业务骨干。年底入了团,第二年团支部改选时当上了团小组长。正当他一帆风顺时,一件意外事情的发生,让他高涨的热情落入低谷。
        入夏前连队翻菜地,那天他有些心不在焉,深一锹浅一锹,地翻的像狗啃的一样。班长走过来,开玩笑地捶了他一拳,说,瞧你这新兵蛋子干的什么活!张某一阵无名火起,抄起铁锹就朝班长轮过去。幸亏班长躲得快,才没打着。接着他又拿着铁锹追赶班长,被战友们拦住。过后,连队给了他口头严重警告。团支部再次改选时,他的小组长落选了。从此他的情绪就低沉下来。
        一九七七年底,听说连队要抽调几个专业技术骨干去七连,他找到连长指导员,主动要求去。连长指导员其实早想把他调走,于是顺水推舟,好言鼓励,又从他的档案中抽走了处分决定,把他当骨干介绍到七连。
        到七连后,他又重复以往的表现。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崇尚暴力的本性再一次暴露……
        总结这起凶杀案的教训时,有人提出了许多假设:
        假如二连不把他当包袱甩出去,在二连他作不下这么大的案;
        假如潘连长严格执行团长的命令,留下值勤岗哨,张某就失去了作案的机会;
        假如潘连长和炊事班长没睡觉,就能及时发现张某的异常举动,就不会酿成如此惊天大案;
        假如两个司机在张某进屋去换弹夹时,他们不去发动汽车,而是跑向院外,完全可以逃过劫难…….
        可是,历史是不能假设的。
        张某逃走后,团部机关和二连加强了警戒。除固定哨外,又增加了日夜游动哨,以防张某再次报复。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缉令。一个月后,张某在潜回沈阳时被便衣警察抓获。经沈阳军区空军军事法庭审判,张某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从而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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