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原典法——顿悟式学习法

(2010-03-10 19:52:18) 下一个
原典法——顿悟式学习法


“用原典法奋斗五个月后,她的英语能力和考试成绩,在全年级200多名学生中,从中下段跃升成无可争议的顶端。她用‘震惊’、‘不敢相信’和‘不得不相信’来描述这极端型的飞跃。”



原典法——顿悟式学习法






从小我就喜欢英语。但是上高中后,因为家庭突然变故,我至爱的父亲猝然辞世,整个人被悲伤压倒,荒废了整整两年的学习,与我梦想的北京师范大学失之交臂,很不情愿地被“调剂”到临沂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商务英语。



大一大二的时候,我花了不少精力学会计学法律。对于英语,我也一直在学习,但总是达不到很好的效果。加上高中后两年落下了课,进大学后学起英语来就比较吃力。我还记得进入大学的第一次考试,我的听力还不足60分,其他的如泛读及精读等,也都70多分,很少有80分以上的。在班里我成绩不是很好。我们宿舍六个人中我是考得最差的了。我经常坐在大学的图书馆里,痛苦的看着大学英语语法,心里默念着“学海无涯苦作舟”。



2006年大二结束后的那年暑假,我在临沂威灵顿外国语学校听了徐教授的“原典英语学习法”讲座。9月大三新学期开学后我就开始使用原典法聆听徐教授给我的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那时我们大学里学生用电脑不方便,我就先反复听,然后把事先打印好的文本拿出来对照着读。没有电脑读文本是件痛苦的活,满眼的生词,查单词查到我几乎要呕吐。而且那时我不太会用MP3随身听,也不知道MP3音频文件是可以用软件随意“分割”的,所以总是一篇半个多小时朗读的章节,从头听到尾;听完了再听,仍旧不知道里面说得是些什么。然而,我坚持下来了。



很奇怪的,就这么昏天黑地听读了三个半月之后,突然,就那么一两天,好像有什么魔法进入了大脑,所有的英语朗读都突然变得非常清晰非常简单了。我很兴奋。又继续坚持了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弄到了2004年专业八级英语考试的真题磁带,我自我模拟考试,一口气听完做完,只错了一道题,觉得一点也不难!语速比A Short History的朗读还要慢一些!内容更浅显。我当时的感觉,就两个字,震惊!进大学的两年多里,英语专八一直是我仰望的巅峰。现在,它在我脚下,竟然是这么容易的“小菜一碟”,我不敢相信,但是不得不信。



用原典法仅仅一个学期,大三上学期结束的时候,我的英语水平一跃到了年级最前列,把大一时比我强的同学都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我非常感激徐教授,感谢临沂威灵顿外国语学校的王璐校长,感谢原典英语学习法!


卞红莎 2008年7月 shasha1126_2006@yahoo.com.cn





徐老师评注:


卞红莎同学用原典法是一个非典型案例中的典型案例。说它是非典型案例,那是由于我开始给她推荐的听读素材很不恰当,令她成为我指导过的学生里学得最痛苦的一个。说它是典型案例,那也是由于我错误的推荐,创造了一次对原典法原理的严酷测试。



当我把A Short History(见第12章介绍)音频和文本文件拷贝给卞红莎的时候,并没有报太大期望她能坚持用。她的暑期课程老师冯德正告诉我,她们,这些临沂师范学院商务英语专业的大二学生,英语弱得超过他的预料。



尽管如此,我仍旧向卞红莎强调:如果你真想学好英语,就硬着头皮用这个方法听这部书,开始肯定听不懂,坚持三四个月以上你就能听懂了。我心中的三四个月,是指有电脑使用的情况。如果事先知道她们大学里学生用电脑不方便,我绝对不会向她推荐这部“顶级”难度的有声读物。我会推荐其他循序渐进的素材。



如果英语基础弱、又没有电脑,要把A Short History这本书听完读完,那等于下地狱。



查单词查到要呕吐,可以想象那是什么状态。即使原典法是一种正确的高效的学习方法,如果每个学生都如此经历,它足以吓跑99%的学生。幸好,这是原典法的一个非典型案例,由于徐老师推荐的素材难度很不恰当,造成了卞红莎的磨砺。



同时绝对典型的,三个半月的勤奋,突然迎来了茅塞顿开的一天。其实,用原典法学英语,这种顿悟的感受是每个人都会经历到体验到的。只不过,如果使用的素材渐进性越好,这种感受越温和且持续;使用的素材越艰深、与学习者的实际水平相差越大,这种感受到来的时候,就越强烈,如魔术、如奇迹、如又盲又聋的儿童海伦·凯勒(Helen Keller )突然顿悟到语言符号与现实世界物理刺激之间的联系,那是一种超越语言本身的震撼。但后一种场合,就有很大的风险:学习者极可能半途而废。我们从卞红莎运能够坚持下来的事实知道,她很有毅力。



在我指导的用原典法的学生中,顿悟感的产生,最快的不到10分钟,第一次运用立刻涌现(见第13章李国华同学案例);也有不少学生一个星期内就涌现(见第2章刘天乙同学案例);如果使用素材得当,根据年龄和原先的基础,绝大多数同学都能在一到两个月内涌现顿悟之感。卞红莎是个极端的例子,三个月内毫无顿悟。



但这个极端的顿悟,是一悟冲天。产生的进步也是极端型的飞跃。用原典法奋斗五个月后,她的英语能力和考试成绩,在全年级200多名学生中,从中下段跃升成无可争议的顶端。她用“震惊”、“不敢相信”和“不得不相信”来描述这极端型的飞跃。



这种顿悟的原理,在大脑加工层面,对应于神经系统把持续接受到的刺激,仍旧处于无序状态的混乱的信息,不断尝试组织起来的自生自发的整体过程。



你可以想象出,所有相关的大脑细胞和神经突触都在忙碌地工作,但都处于混乱混沌的状态。认知心理学里把这个过程有时称作mental blending⑶,有时称作statistical learning。它是一个对规模化的刺激数据流持续采样而进行整体假设性加工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两种结果。第一种结果,尝试——失败——尝试——失败,所生成的假设性加工模型都是不成功的(实际上,一开始大脑总是顽固地试图用母语的整体模型,来加工输入的外语刺激,所以总是失败);对应在行为层面,学生可能听到昏天黑地,仍旧听不懂;第二种结果,在反复尝试的某个阶段上,生成的新的假设性整体模式匹配上了,此时,所有相关的大脑细胞和神经突触都能协调起来了,把输入的看似无序的大量声音、物理刺激流,在语言意义的层次上联系、组织、协调和整合起来了。成功了!顿悟的强烈冲击性感受由此而来。这个过程和感受,与2000年前阿基米德的“啊,我发现了!”的那种顿悟感,是一致的。



这个过程,跟我们一个单词一个单词、一个语法一个语法知识点学习的过程,完全不同。



你同样可以想象出,后者是个细部非常有序有效、但在整体上错配无效的加工过程。每一个单词、每一个语法,学习时都立刻被“有条不紊”地联接到挂靠在母语体系里,大脑里已经牢固建立起来的语言结构里。结果是,每个步骤的有序,都在强化整体的无序——因为所依赖的整体结构和程序过程,仍旧是母语的系统结构和程序过程,对外语学习而言,这是错误匹配的系统结构和程序过程。



因此,原典法的语言学习模型,相对于语法与知识记忆的语言学习模型,在大脑加工层面上,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模式。为什么要先听,而不要先读,道理也在这里。先听,尤其是大量规模化地听(一次就听比较长的声音流刺激,如卞红莎同学的案例),一定是整体根本听不懂、大脑仍旧拼命“挣扎”、尝试建立新系统的加工模式;而先读,一定是立刻靠翻译而局部母语化理解、从而固执于母语系统的加工模式——永远无法生成新的对应于外语的整体系统。前者是自下而上的自生自发的无意识层面的加工过程,也正是我们婴幼儿期母语学习经历的过程,人类语言学习的真正过程;后者是(掌握母语之后)母语系统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有意识层面的加工过程,依赖母语系统和知识的翻译式记忆学习过程。



卞红莎的毅力和她那几乎过度负荷的大脑(想要呕吐是大脑过度工作而发出的生理警告信号),把原典法的原理和实验推向一个极端状态的测试 —— 如果聆听素材的难度是顶级的、而被试(学生)原先的基础弱、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那么自底向上的自生自发的大脑加工能达到终于顿悟的一天吗?



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答案——前提是,大脑的无意识加工被有意识的学习动机所强烈驱动。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